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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品论小筑版规 [打印本页]

作者: 史零    时间: 2008-2-16 22:05
标题: 品论小筑版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嘉定都市网虚拟社区之品论小筑(以下简称“品论”)的网络秩序,保护网友的合法权益,结合“品论”的实际情况,根据《嘉定都市网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的根本任务是保障每一位在“品论”发贴的网友享有同等的权利,保障网友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品论”的秩序,保障“品论”的顺利发展。
第三条        凡在“品论”范围内的活动都适用本规定,本规定具有溯及力。

第二章        发贴规定

第四条  本版网友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本版网友必须遵守《嘉定都市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嘉定都市网的规定。
第六条  本版网友的文字仅代表其作者本人的观点,与“品论”无关。根据情节轻重,可依据《嘉定都市网社区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情节特别严重者依法追求其刑事责任,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  本版支持的主题内容为“品人生、论社会”,凡与之相符的帖子均可在品论发布。
第八条  在本版出现下列情况的,由管理员将帖子进行删除,并根据情节轻重,逐步追究其责任:
    1.凡是与《宪法》等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帖子以及与《嘉定都市网管理办法》相抵触的帖子;
    2.本版严禁灌水,包括所发布的主贴和回复贴(凡出现纯链接、纯符号、纯图标的,均视为灌水。)
    3.严禁发布任何广告,以及带有广告性质的帖子;
    4.不得发布迷信、算命、星座、预测性帖子;
    5.严禁发布违背伦理道德的帖子;
    6.其他影响“品论”日常秩序和发展的帖子。
第九条  本版允许转贴,但必须附有个人的看法和观点,如发现纯转贴者或者类似纯转贴者,由管理员将帖子进行锁定,情节严重的,逐步追究其责任。
第十条  凡与本版的主题内容不符的帖子,管理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之删除、移出、锁定等处理。

附则:1.“品论”对其享有修改、解释权。
   2.对其有异议的,可以至“联系版主”处发表意见。
   3.本规定一经发布立即生效。

                                             史零  相良宗介
                     二○○八年二月一十六日

作者: 本版管理员    时间: 2008-2-16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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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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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规,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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