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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事实胜于雄辩,温宿路地段拆迁首期即受百姓集体抵制 [打印本页]

作者: 妮可    时间: 2007-12-9 19:12
标题: 事实胜于雄辩,温宿路地段拆迁首期即受百姓集体抵制
作为地铁房来炒作,并从中赚取暴利
而且不顾百姓收入与迁回原地的费用的巨大差别,当然要受到反对

既然有人说那里怎么差怎么错,还有很多人支持,那为什么会第一批拆迁就遭遇集体抵制呢?

事实胜于雄辩
作者: xuejiang67    时间: 2007-12-9 19:28
DDDD
作者: shoes8888    时间: 2007-12-9 21:20
早知道这样的结果了。。。那里都是些老知识分子,顽固的很。。。只有等那边的房子破到他们不得不求政府来改造了才有拆迁可行的那一天
作者: 妮可    时间: 2007-12-9 23:05
事情并非如你们这些外人想的那样
那些拆迁的人都选择搬回原地,但是,届时的优惠房价是10000/平米,对于那些已退休人员来说,哪有那么多钱来支付?让她们搬去指定的地方,比如胜辛路或者菊园最北的地方,对于上年纪的人来说无异于发配,难道要他们背一辈子的债,到老死都还不清吗?
说风凉话的人根本就是自以为是,自作聪明的人
作者: 龙骑士    时间: 2007-12-10 09:01
楼主说对于上年纪的人来说无异于发配,菊园难道是沙漠?是无人区?别人说点你不想听的就说人家自以为是,自作聪明。。。 你不想搬出嘉定最最最好的黄金城区,但是也用不着这么说我们这些住在环线外的乡下人吧~~~~~
       

此贴由 龙骑士 在 2007-12-10 09:03:41 最后编辑
作者: marder    时间: 2007-12-10 09:12
在妮可眼力,菊园是次农村
作者: 星月_718    时间: 2007-12-10 09:21
你不想拆就把这套卖掉,再买套不拆好了.总不见得城区都要拆光吧.

作者: answer    时间: 2007-12-10 09:35
应该拆掉,这种有损城市形象的旧住宅,早就应该拆掉,政府这次狠下决心,应该得到支持,我觉得也算公道了,按优惠价格给你,你买不起原地的是你的事情了,政府也帮你考虑好了,那就搬远一点,其实能有多远呢,随着中心城区的夸大,菊园已经显得很近了,住菊园的新房子总比住那些一梯N户,大家合用厨房,厕所的房子好吧!!
作者: 妮可    时间: 2007-12-10 09:39
原文由 marder 在 2007-12-10 09:12:17  发表
在妮可眼力,菊园是次农村

是你没有看清我说的
菊园的黄金地段早已人满为患,而我所指的菊园次农村则是菊园范围内最最最北的,出名看到的农田比高楼还多的地方,那里难道也是好地方吗?
或许是,那也是不知道多少个十几年后的事了。
不要一句话触动了你,就血往上冲,说些不理智的话
作者: marder    时间: 2007-12-10 10:04
我李园在次农村的范围吗
        再说据我了解,我问过他们了,他们那些住在那里的人都很乐意拆迁的呀,除非是有门面房的那些人,他们不愿意

此贴由 marder 在 2007-12-10 10:14:21 最后编辑
作者: 妮可    时间: 2007-12-10 10:35
现在,第一期拆的就是你所说的那些简易房,但是就是这里,据说很多人愿意拆的地方,现在都动不了,哪又说明了说明?
作者: marder    时间: 2007-12-10 10:40
说明就是想你这样的有几个钉子户
作者: 妮可    时间: 2007-12-10 10:58
还没轮到我们家,我不急
难道维护自己利益的就要被称为钉子户了吗?
那天底下的钉子户也太多了点吧。

再者,那些住在简易房里的人,不是因为经济原因一直没搬,就是那些靠微波退休金过日子的人,他们有多少钱来买房搬回原址,他们做钉子户也是被政府给逼的。有钱的话,谁不愿意换个大房,住舒服点?

此外,不是住这里的人,似乎没很大的资格来评论我们这里的事吧。
       

此贴由 妮可 在 2007-12-10 11:02:59 最后编辑
作者: 二硫碘化钾    时间: 2007-12-10 11:17
不去过多争辩
有种的话就跟政府比苗头
这年头,在中国没有公正可言的~~~~
别跟GCD过不去,没用的
上头肯定把实际的款项给拨下来了
至于中间那几个环节被扣了多少,只有他们自己清楚
你要想完全拿到上头拨的款,你就得把中间那几环统统搞定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带嘴里的肉他们还会轻易吐出来???
作者: 妮可    时间: 2007-12-10 11:23
等轮到我们这里还早,观望先
作者: 根本英俊    时间: 2007-12-10 12:16
不发表意见

等那里房子自然倒
作者: 妮可    时间: 2007-12-10 12:19
那恐怕你是看不到的,除非是地震
毕竟,以前的房子比现在的要质量好得多
作者: 根本英俊    时间: 2007-12-10 12:21
哈哈...GCD的威力又不是不知道

如果真想让倒,,,不是钉子户能镇的住的
作者: 坤芳虎狮    时间: 2007-12-10 12:44
原文由 妮可 在 2007-12-09 23:05:17  发表
事情并非如你们这些外人想的那样
那些拆迁的人都选择搬回原地,但是,届时的优惠房价是10000/平米,对于那...

一个住在嘉定城中,富有优越感的人!
我觉得搂主应该生在美国,那地方可比你家的地段好多了!
作者: marder    时间: 2007-12-10 13:06
嘿嘿,估计LZ房子买不起,穷,所以一直发牢骚
作者: 妮可    时间: 2007-12-10 13:10
至少,嘉定城中心,卖场,超市,便利店,服装店比较多,要买东西也方便地多,挑选余地大得多
这是地理优势,不可否认
楼上的明显是媚外型
作者: marder    时间: 2007-12-10 13:27
你买在南京路好了,到市区去,那里买东西更方便
作者: 妮可    时间: 2007-12-10 13:37
原文由 marder 在 2007-12-10 13:06:29  发表
嘿嘿,估计LZ房子买不起,穷,所以一直发牢骚

我家是比较穷,所以只能靠出租迎园的两套房子来糊口
此外,37路终点站离我家步行5分钟的路程,买东西的确方便,去久光,晃过去也不过10多分钟就到了
作者: marder    时间: 2007-12-10 13:50
你有房子,那你叫什么叫,我们一家5口人住在55平方的2室户的都不说什么

作者: 妮可    时间: 2007-12-10 13:53
有房子就不可以表达自己的不满了吗? 哪条法律规定的?
不管在其他任何地方,有多少房子,对温宿路那里是有感情的。


就好像以前读小学的时候,有个同学是转校生,对于以前的学校他说那是他的母校,而转的新学校,他无论如何都不承认是母校。
这种感情,想必你是不会理解的。


PS:南苑有2室户的吗?我孤陋寡闻了。


       

此贴由 妮可 在 2007-12-10 14:00:06 最后编辑
作者: 坤芳虎狮    时间: 2007-12-10 13:58
明白了,搂住有房、有钱!
所以你不想拆迁阿,可你考虑过那些确实想拆迁,改善一下居住环境的老百姓吗?所谓的钉子户只有一种,说白了就是多加些钱而已,因为你有房,所以有讨价还价的资本!
不要你自己的一己私利,冒充广大群众想法!
不过你们这块地方是否拆迁还不知道呢,你急个屁阿!!
作者: 妮可    时间: 2007-12-10 14:04
既然他们想拆迁,那为什么集体抵制?
作者: 坤芳虎狮    时间: 2007-12-10 14:28
拆还是不拆都是个问题,集体抵制个熊啊!
你们真有空..
作者: 风之子    时间: 2007-12-10 14:32
小市民
作者: marder    时间: 2007-12-10 14:35
我怎么没有听说有集体抵制一说,我写南苑我就是南苑的拉,那我写太空,你就相信我是太空来的咯
作者: 江雪    时间: 2007-12-10 14:43
越看越想笑,吵得真超水准!


作者: marder    时间: 2007-12-10 14:49
我看出来了,房子越读的人,叫的越凶,做钉子越坚决
作者: 风之子    时间: 2007-12-10 14:53
原文由 marder 在 2007-12-10 14:49:29  发表
我看出来了,房子越读的人,叫的越凶,做钉子越坚决



对的


这种人很自私的


政府拆迁么要支持对伐
作者: marder    时间: 2007-12-10 14:55
对呀,我们单位有3个住在那块的,他们不要太开心咯
作者: 风之子    时间: 2007-12-10 14:59
那种地方动迁是好事情
就怕动不了
作者: 坤芳虎狮    时间: 2007-12-10 15:02
嘉定区长一看这么多钉子,他还敢签字?
稳稳当当过了这届再说把....

作者: 妮可    时间: 2007-12-10 15:15
没有涉及到你们,当然乐得看戏
轮到你们身上了,谁知道会怎么个闹法了
作者: 风之子    时间: 2007-12-10 15:26
我绝对支持政府拆迁的

再说赔偿问题还没出来了,你有什么好叫的

作者: 妮可    时间: 2007-12-10 15:31
具体方案都出来了,不然,怎么会因为谈不拢而僵持
又不拆你家,你说什么都可以
作者: 风之子    时间: 2007-12-10 15:34
那不是还轮不到你嘛,轮到的人都没来叫呢
作者: marder    时间: 2007-12-10 15:35
我拍手欢迎
作者: 妮可    时间: 2007-12-10 15:43
叫了你也听不到,等你知道都是过去时了
作者: 风之子    时间: 2007-12-10 15:48
支持政府,要不然被抓的
作者: marder    时间: 2007-12-10 15:49
喝喝我朱桥的老家还没有拆了,郁闷呀
作者: 风之子    时间: 2007-12-10 15:52
不拆么就借掉。。。。
作者: marder    时间: 2007-12-10 15:56
我这2天在弄家里的那些平房,能借5间
作者: 风之子    时间: 2007-12-10 16:01
原文由 marder 在 2007-12-10 15:56:59  发表
我这2天在弄家里的那些平房,能借5间


收入可观啊
作者: marder    时间: 2007-12-10 16:10
还好,加起来还不如我假定李园一个2室户的房租高
作者: 根本英俊    时间: 2007-12-10 16:30
支持GCD....
作者: 风之子    时间: 2007-12-10 16:33
看来大家都支持GCD的
作者: shoes8888    时间: 2007-12-10 20:19
所以我说想拆温宿路的房子不现实,一定要等到那房子破到他们觉得住不下去了。。。才有拆的可能。。。
记得德国人Franziska说过:贪大是中国人的弱点,所以他们不能拧成一股绳。
那些不肯拆的人,无非是想把现成的破房子换成高档公寓、甚至别墅,还不肯出钱罢了。


作者: 笑傲江湖少    时间: 2007-12-10 20:29
德国人Franziska?是谁?
作者: 妮可    时间: 2007-12-10 21:11
原文由 shoes8888 在 2007-12-10 20:19:28  发表
所以我说想拆温宿路的房子不现实,一定要等到那房子破到他们觉得住不下去了。。。才有拆的可能。。。
记得...

这是你的个人想法,具体的前面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再说了,哪个人骨子里没有点贪婪的基因?只是有的人适可而止,有的人贪得无厌,你能说你就没有贪心过吗?
欲说人,请先齐自身

并不是任何外国人说的都是真理,盲目媚外
作者: qxinxj    时间: 2007-12-10 21:41
我城中路的房子巴不得拆掉呢!!不比楼主地段差多少把
作者: 根本英俊    时间: 2007-12-10 22:26
LZ说白了,就是刁民....不过能争取到最多的利益
作者: shoes8888    时间: 2007-12-10 22:56
原文由 妮可 在 2007-12-10 21:11:13  发表

这是你的个人想法,具体的前面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再说了,哪个人骨子里没有点贪婪的基因?只是有的人适可而止,有的人贪得无厌,你能说你就没有贪心过吗?
欲说人,请先齐自身

并不是任何外国人说的都是真理,盲目媚外


我可没说他说的是真理,我只是引用他的话来形容一部分中国人罢了。
我承认我贪婪,但是我取之有道,靠自己的双手。
不象某些刁民,不在政府身上捞点好处永远不会善罢甘休。
       

此贴由 shoes8888 在 2007-12-10 22:57:19 最后编辑
作者: 元宝妹妹    时间: 2007-12-10 23:27
楼主属于城中心住太久  优越感太强.... |||老觉得住环线外就没法过日子了....至于吗?   环线外人口多着呢  不都过得好好的.... 树挪死  人挪活... 有那么难接受吗?

照你那想法  等于要政府出钱 帮你家翻新  你家不花一分钱 尽得了便宜了 你才满意?      人家市中心的都动迁到嘉定来了  你还想得那么美?   
作者: *流年*    时间: 2007-12-11 08:50
年纪大了,住清净点的地方比较好,空气也好.温宿路太吵了.
买东西么一个星期采购一次么差不多了
作者: 坤芳虎狮    时间: 2007-12-11 09:39
原文由 妮可 在 2007-12-10 13:53:43  发表
有房子就不可以表达自己的不满了吗? 哪条法律规定的?
不管在其他任何地方,有多少房子,对温宿路那里是有...

好感动!
不过感觉有点做作嘛!
明显就是做了“婊子”,又要立碑坊...


       

此贴由 坤芳虎狮 在 2007-12-11 09:40:21 最后编辑
       

此贴由 坤芳虎狮 在 2007-12-11 09:43:02 最后编辑
作者: marder    时间: 2007-12-11 09:39
楼主太贪了
作者: colinjin    时间: 2007-12-11 09:57
首先,支持妮可,支持一切通过合法手段使利益最大化的拆迁居民,所谓的“刁民”和“钉子户”多数是被逼出来的,中国的老百姓是最善良的,太善良了,善良到了被奴化的程度。

其次,出于公共利益(修路、建机场等)的拆迁可以强拆,非公共利益拆迁中的拆迁方和被拆迁方是具有平等民事关系的二个主体:双方谈得拢价格就交易,谈不拢就不交易,这是最简单的商业原则。

最后,有一点不是太明白,从规划上来看,嘉定新城建设的战线拉得很长,需要天文数字的投资。嘉定新城建设早就开始,嘉定地方政府为什么不把投资和招商集中到新城建设呢,而要分散有限的资金和招商到老城建设上?难道是嘉定新城的规划改了,要围绕老城来建设新城?感觉不太可能改规划,除非领导变了。



原文由 妮可 在 2007-12-09 19:12:09  发表
作为地铁房来炒作,并从中赚取暴利
而且不顾百姓收入与迁回原地的费用的巨大差别,当然要受到反对

既然...





此贴由 colinjin 在 2007-12-11 11:19:16 最后编辑
作者: 喜欢棒棒糖    时间: 2007-12-11 11:07
同意楼上的,嘉定政府吃饱了撑着,改造要多久多少钱呢,都是些昏君!!! 把房价弄的那么高的主犯
作者: _even_    时间: 2007-12-11 11:57
原文由 妮可 在 2007-12-09 23:05:17  发表
事情并非如你们这些外人想的那样
那些拆迁的人都选择搬回原地,但是,届时的优惠房价是10000/平米,对于那...

我怎么听说拆一还一3600元/平方
作者: 风之子    时间: 2007-12-11 12:59
LZ是叼民
作者: *流年*    时间: 2007-12-12 07:45
原文由 风之子 在 2007-12-11 12:59:42  发表
LZ是叼民


同感!
这好象是第3帖了,以前就发过.
作者: marder    时间: 2007-12-12 13:52
发了n个帖子了
作者: 风之子    时间: 2007-12-12 15:31
想钱想疯了
作者: qevqqq    时间: 2007-12-12 16:34
一张嘴,2片皮,说好说坏全是他
看了很久,发现风之子是明显的刁难,而且没有实质内容的职责,显然是属于那种,见人没钱吐口唾沫砸人,见人有钱眼红,恨不能找出些什么事来证明这钱是来路不明,要么就是用些擦边球的话来诋毁人家
看头像,就是贱人一个
作者: 妮可    时间: 2007-12-12 16:42
原文由 _even_ 在 2007-12-11 11:57:29  发表

我怎么听说拆一还一3600元/平方


说是拆一还一,超出部分,10000/平米
如果像你说的那个价格,那些老头老太也不会放弃住得舒服来抵制了
作者: shoes8888    时间: 2007-12-12 20:10
原文由 妮可 在 2007-12-12 16:42:30  发表


说是拆一还一,超出部分,10000/平米

我就搞不懂了。。。都贴补到这个份上了还有什么不满意?拆一还一还不满意?那拆一还二?
想当初,02年我乡下的房子拆迁时可是只补贴钱的,258个平方拿了30万出头而已。现在政府肯拆一还一你们还不满意?
       

此贴由 shoes8888 在 2007-12-12 20:15:10 最后编辑
作者: 根本英俊    时间: 2007-12-12 20:19
主要是那里的房子面积都很小的.40-50平方米的是主流

现在换新房能有这面积的房子?

不过我倒觉得很划算,可惜那里偶么房子
作者: 妮可    时间: 2007-12-12 20:28
乡下的房子跟镇上的政策是不一样的,下乡的是自己的,镇上的房子都是问国家借的,后来才实行了买的政策,但是仍有一部分合用的房子是不给买的。
这样一来,有钱的老早就另外买房了,没买的基本上就是资金有问题。
不过,那时候的房子,阳台,公用面积都打对折登记在房产证上的,所以,看上去是40-50平米,按现在的计算方法,远远不止。
作者: shoes8888    时间: 2007-12-13 00:00
原文由 妮可 在 2007-12-12 20:28:17  发表
乡下的房子跟镇上的政策是不一样的,下乡的是自己的,镇上的房子都是问国家借的,后来才实行了买的政策,但是仍有一部分合用的房子是不给买的。
这样一来,有钱的老早就另外买房了,没买的基本上就是资金有问题。
不过,那时候的房子,阳台,公用面积都打对折登记在房产证上的,所以,看上去是40-50平米,按现在的计算方法,远远不止。

既然原本就是问国家借来才有的房子,现在国家要改造老城区了,就应该知恩图报积极配合拆迁工作才是。
拆一还一,其余的1万/平方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要知道环城路外现在好点的楼盘都卖1万多/平方了。
说这么多又有什么用呢?那些所谓的维权者满脑子都在想如何钻空子赚国家的钱呢~~~听说拆一还一了正想方设法多算点面积呢~~~
作者: *流年*    时间: 2007-12-13 07:32
真的发现LZ好贪.
作者: 妮可    时间: 2007-12-13 09:04
正是因为住这里的那些老人没有那么多钱,而这个房子又是他们唯一可居住的,所以才会造成现在这样的局面
就算是国家的,那也要考虑民生,而不是为所欲为

PS:敬告楼上的,现在只是就事论事,不要造谣生事
作者: marder    时间: 2007-12-13 09:10
我觉得政府给的条件很合理的咯,LZ你也叫的太凶了
,建议楼主把房子卖掉算了,省得你被政府贪到便宜,反正你有n套房子
作者: 坤芳虎狮    时间: 2007-12-13 10:00
原文由 妮可 在 2007-12-13 09:04:37  发表
正是因为住这里的那些老人没有那么多钱,而这个房子又是他们唯一可居住的,所以才会造成现在这样的局面
就...

一口一个老人,好像你很高尚的样子!
错气
拆迁是1补1,我觉得很合理!
难道原来住60m2,现在拆迁给新的60
m2的房子就不能住人了?
还分乡下和城中!
明显就是刁民..
还说设么(考虑民生,而不是为所欲为)一点都打不上边的鸟话!


作者: 风之子    时间: 2007-12-13 10:13
原文由 qevqqq 在 2007-12-12 16:34:42  发表
一张嘴,2片皮,说好说坏全是他
看了很久,发现风之子是明显的刁难,而且没有实质内容的职责,显然是属于那...


实质内容你问政府去。。。
我又不是政府。。。
难道你和LZ是一样的
作者: happyend    时间: 2007-12-13 10:37
看下来,我也认同LZ是刁民,就是贪了!
作者: 根本英俊    时间: 2007-12-13 10:48
哈哈,看来认同刁民的人为多数
作者: 风之子    时间: 2007-12-13 10:53
就是啊,哈哈
谁都知道买房子阳台算一半的面积。。。
竟然还在说产证上阳台只有一半面积。。
作者: 坤芳虎狮    时间: 2007-12-13 10:57
哈哈 刁民因无知而存在!
不过lz的这个想法不错,建议政府应该将房屋的阳台面积按实计算
,其他面积乘以2倍,到是咋们国家在不花1分钱的情况下,人均面积增加了1倍!!!
强烈要求政府采纳该建议!

       

此贴由 坤芳虎狮 在 2007-12-13 10:58:22 最后编辑
       

此贴由 坤芳虎狮 在 2007-12-13 11:04:05 最后编辑
作者: 风之子    时间: 2007-12-13 11:28

作者: *流年*    时间: 2007-12-13 12:13
原文由 妮可 在 2007-12-13 09:04:37  发表
正是因为住这里的那些老人没有那么多钱,而这个房子又是他们唯一可居住的,所以才会造成现在这样的局面
就...


好象只要你在叫,没听到其他人有过异议.
作者: marder    时间: 2007-12-13 13:28
其他人也没有象LZ叫的那样凶

作者: shoes8888    时间: 2007-12-13 19:29
原文由 坤芳虎狮 在 2007-12-13 10:57:33  发表
哈哈 刁民因无知而存在!
不过lz的这个想法不错,建议政府应该将房屋的阳台面积按实计算
,其他面积乘以2倍,到是咋们国家在不花1分钱的情况下,人均面积增加了1倍!!!
强烈要求政府采纳该建议!

这个建议太赞了~~~
作者: 元宝妹妹    时间: 2007-12-15 22:11
LZ还分乡下房子城里房子  那我告诉你  实际上乡下房子才值钱了  乡下的房子是一户一块宅基地 而且宅基地不准随意买卖 这意味着什么?  这就意味着 基本上这块土地是等于属于你个人的 想翻别墅或者想围个花园都是既方便又便宜的事  而且请记住 乡下房子的所有权一般都是包括房子下面的土地的.  
城里房子呢?虽然可以买卖 但是都是空中楼阁  房子下面的土地不是你的   而且是N多户人家合用的....
你说  要说住的功能 哪里房子才更有保障?

过去农村拆迁补贴的都很少 那不是因为乡下的房子不值钱 而是农民们不像LZ你这么精明  傻了巴几就同意了 实际上 作为房产商来说  当时征用农村土地造商品房是很划算的

老实说  旧城改造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买卖  如果我是地产开发商 我宁愿去乡下圈地皮造新房子.  改造一个老城区的的居民区  那是最蠢的买卖 简直就跟捅了马蜂窝没两样......|||
作者: shoes8888    时间: 2007-12-15 22:25
原文由 元宝妹妹 在 2007-12-15 22:11:23  发表
过去农村拆迁补贴的都很少 那不是因为乡下的房子不值钱 而是农民们不像LZ你这么精明  傻了巴几就同意了 实际上 作为房产商来说  当时征用农村土地造商品房是很划算的...


555555,元宝妹妹就是在我说。。。我傻了巴几的。。。

当时我那么快就同意拆迁(258个平方贴了30多万),主要是因为书记的一句话:你们早拆迁一天,咱中国的F1赛场就早造一天!

我爱钱,但我更爱国。每年的F1,我都会带父母去看,因为脚下的土地就是我原来的家,我原来的根。




作者: qxinxj    时间: 2007-12-16 21:19
LZ每篇帖子都引起公愤耶!!~~~ 刁民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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