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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从华为解雇员工事件看新劳动法对未来中国社会的影响 [打印本页]

作者: 相良宗介    时间: 2007-11-3 21:34
标题: [讨论]从华为解雇员工事件看新劳动法对未来中国社会的影响
作者:羽良(资深媒体人)
  任正非颇具纪念意义的001号工号就快消失了,这是他和他的华为为应对新劳动合同法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之一。更大的代价是华为为近万名老华为人开出的“自愿离职再上岗”的补偿条件:经济补偿税前总额=(N+1)×员工月补偿工资标准(税前)。但月补偿工资标准不仅仅是员工的月标准工资,还包括员工上年度奖金月均摊值。N为员工在华为连续工作的工作年限,此外还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此补偿标准优厚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离职员工保留所持有公司的虚拟受限股资格(据《21世纪经济报道》)。
  且不说这样的补偿条件算不算优厚,但新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显然极大影响了华为这种主张以内部竞争性文化立足市场的企业。现实给华为的选择只有两个:要么在新法实施之后,准备接受第一批“终身雇用员工”;要么开出足够诱人的补偿条件,合法规避新法的这项规定。华为选择后者,无意间为新劳动合同法的实践提供了第一个经典样本。
  华为的做法在很多倾向于经济民主的人眼里,毁誉参半。早在人大最终通过新劳动合同法之时,便有诸多评论认为新法实施前这半年会有大量奉行机会主义的企业(尤其是民企)以时间换空间,通过解雇老员工来规避新法实施带来的影响,拖延新法实施后必然带来的劳资成本增加。华为的举动似乎印证了他们的先见之明,痛心疾首者在声讨任正非们的同时,不忘提及他们心目中的劳资关系典范:日本的终身雇佣制、法国的劳工法和德国的莱茵兰经济民主。
  不得不说,对经济民主制的一知半解,造成了这些好心人对任正非们的误读和对新劳动合同法的曲解。日本、法国与德国的劳资模式与这三个国家各自的工人运动历史渊源颇深,日本战后的公司工会斗争,法国和德国的工会运动与社会民主运动促成了三个国家各具特色的劳资市场制度。换句话说,是先有工人运动,而后才有相应的劳资法律出台。不同的工人运动历史,促成了三个国家经济民主和公民权利的进步,但政治上的进步也付出了相应的成本。到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受困于终身雇佣制和劳资谈判中议价能力过于强大的工会力量,日本、法国和德国的劳动力市场面临着价格弹性不足,以致劳动力成本高企,影响本国产业竞争力,反过来就业又进一步恶化的情况。这种僵硬的劳资关系导致的恶性循环,也成为今天这三个国家右派政府上台,大搞经济改革削减社会福利的主要原因之一。
  现在,社会政策理论界无论是左派还是右派,都认识到保护劳动力产权的前提是“鼓励工作、促进就业”,而不是“高福利养闲人”。这是经历了战后60年社会福利政策的各国重大的经验总结。在这样的背景下,审视华为这次“自愿离职再上岗”事件和新劳动合同法中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该会读出新的意义。
  首先,新法实施背景下的“自愿离职再上岗”与剥夺了劳动者补偿的机会主义行为有本质的区别,前者的实质是对劳动者产权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是新法背景下劳资契约的重构。这种为回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进行的劳动力产权“赎买”,其实是从反方向实践了新劳动合同法的新规,提高了劳方对资方的谈判能力。其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本身,并不说明立法者愿意看到中国的劳动力市场中从此出现大面积的“准铁饭碗”。
  相反,立法者的本意可能在于,在保持劳动力市场弹性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限制强势资方对劳方的道德风险。甚至可以说,新劳动合同法的最大变化是在实质上要求无论任何劳资关系,资方都应公平地对劳方进行经济回报和补偿。应该说,这比修订前的劳动合同法在实践中形成的“强者通吃”情况,要进步很多。
  无可否认,中国经济改革至今,我们拥有了一个或多或少接近自由经济的市场,却远没有形成一个现代民主国家所必须具备的健全的“经济社会”。而后者,恰恰是日本、法国和德国等发达工业国家在经济民主方面的根本所在。正如耶鲁大学的政治学大师林茨(J.Linz)在研究东欧国家转型时所观察到的那样,一个只有私有化市场而未能建立起经济社会的国家,其政治上的转型失败的可能性要更大。而即将于明年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无疑为中国建立一个健全的“经济社会”打下了一根新桩。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



华为的这次解雇员工事件让我联想到了几年前国企改革时一些经营业绩较差的老国企在痩身改革时所采用的“买断工龄”,当然,华为的解雇并非是让员工真的下岗,只是一切从新开始而已。
网上看了相关文章,据悉这次大规模的辞职是由华为公司安排的,辞职员工随后即可以竞聘上岗,职位和待遇基本不变,惟一的变化就是再次签署的劳动合同和工龄。全部辞职老员工均可以获得华为公司支付的赔偿,据了解总计高达10亿。表面上分析,华为最直接的目的就是为了规避明年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而来自于华为内部的说法是,“华为向来倡导员工的危机意识,通过能上能下的机制激励员工,和7000多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华为的管理风格矛盾。”应该说,这才是华为此次解雇员工事件的最根本原因。一个企业,如果大量的老员工在安逸的状态下那固然会失去上进心,这是企业管理者最不想看到的问题。

作者: 蓝冰静    时间: 2007-11-3 22:29
虽然我还不是很根本的了解 这个事件
但是我认为华为这样做应该是一个好的现象
使得员工对于自己能够拥有危机感好过 一直坐享其成
作者: 元宝妹妹    时间: 2007-11-6 17:24
本来就是规避法律  搞得像真的一样  
在外国  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在一个正规的企业里是很正常的事    只有临时性的岗位才会订合同期限.....
作者: 蓝冰静    时间: 2007-11-6 17:51
只能说国家的法律还没健全
作者: 六黑翼    时间: 2007-11-6 19:16
50年还没健全
那得多少年啊
作者: 爱淡如禅    时间: 2007-11-6 22:53
健全 应该是没底的吧

作者: oO闲Q虫Oo    时间: 2007-11-7 00:45

法律可以逐步健全,但人的心呢?

不论华为这么做是好是坏,但我相信,肯定是有效的.

规避法律也好,推动危机意识也好,华为在做

一个敢于"动作"的企业,相信她未来的道路是宽广的.

有创新,有动力,就会有更美好的明天!


作者: 一只小狗熊    时间: 2007-11-7 12:21
  劳动合同法,又一个隔靴搔痒的动作。貌似很为劳动者着想,但实施的后果是什么?客观上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导致相当部分企业的盈利减少,再投资和发展的能力减弱,结合奥运和世博的结束,将引发国内长期的经济衰退,大量的破产和裁员接踵而至,最后吃亏的还是劳动者。
   我不是为那些剥削劳动者血汗的老板辩护。但对企业下手真的有用吗?目前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说到底是分配方式问题,而不是劳动关系这种浅层的技术性问题。物权法的通过是个信号,国民财产的资产化持有将比劳动报酬得到更高的体制认同,这种情况下,还能指望劳动合同法做些什么呢?
作者: 二硫碘化钾    时间: 2007-11-9 15:20
拿法律文件出来
一个企业就能钻整个国家的孔子
国家养这么多人干什么用的
作者: 浪打郎    时间: 2007-11-9 20:17
听说LZ某些能力很强额,没想到文章也写得那么好,顶了
作者: freshman    时间: 2007-11-9 20:55
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

广东省劳动厅表示,用人劳动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后,只要劳动者继续在该单位工作,即使当时支付了经济补偿金,也改变不了劳动者连续工作的事实。

这么大的公司,竟然用这种伎俩,鄙视一下华为!
作者: 巴黎大街    时间: 2007-11-17 14:42
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碰到问题或困难时往往会求助于法律。但很多人意识不到,一部法律要想真正实施,就不能远离这个社会的经济基础。
  今年6月29日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简称“新劳动法”),具有特殊的设立背景。近年来,在中国的建筑、制造行业中,劳动者权益被侵犯,工人工资被拖欠,甚至劳工被施以虐待的事例屡屡发生;在城市里,以公司职员为主体的劳动者阶层因为极高的工作流动性,普遍存在朝不保夕的危机感。在这种背景下,这部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构筑稳定雇佣关系的法律,在出台前后获得了强大的舆论支持。
  但不幸的是,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这部具有强大民意基础、被很多人寄予厚望的法律,可能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
  最引人注目的事例来自华为。这家在中国IT业赫赫有名的明星公司,不久前为了规避新劳动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采取了一项大规模的“买断工龄”行动。此外,还有媒体报道:LG中国公司与工作期限在5年至9年的员工,一律不再续约;中央电视台大规模清退未签约临时工;深圳龙华清湖小学清退为学校工作15年的代课教师;沃尔玛全球超过200名员工被“无原则解雇”,等等。这些事例,都被看作企业对新劳动法的反应,其目的是规避这部法律对企业用工制度产生的束缚。
  一部旨在保护劳动者利益、延长雇佣关系的法律,为什么会导致企业解雇员工的风潮?不久前,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的一次报告中,经济学家张维迎谈到了这一点。他认为,在市场经济中,保护劳动者利益的最关键因素,是企业与企业之间争夺劳工的竞争,而不是政府制订的劳动法律。“政府在雇佣、解雇工人上的条件限制越多,企业越不可能发展,工人找到工作就越难。”
  很多人都承认,为了对当前劳动者的弱势地位进行“纠偏”,新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的规定有所偏袒。这种偏袒虽然有道义上的合理性,但对企业来说,就构成了使用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在经济学的供求模型中,它表现为劳动力价格上涨。其结果,是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量减少,失业率上升。
  “从世界各国的实证研究来看,很多美其名曰保护劳动者的法律,最终给劳动者带来的是伤害。”张维迎说。在法国,因为极其严格的劳动法律,企业一旦雇人,要解雇就很难,要赔付很高的费用,所以企业很小心,能少雇人就少雇人。在巴黎的旅游季节,吃饭住宿都很困难,因为当地的服务企业宁愿不做生意,也不愿临时增加人手。这就是法国青年人的失业率一度高达20%的原因。
  目前,中国劳动者的福利待遇较低,劳动权益经常得不到保障,本质问题是劳动力价格偏低。换句话说,中国的劳动力市场,总体上看是供过于求的格局。改变这种格局的唯一办法,是提高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为此,需要政府在税收、金融、行业准入等方面为企业投资和个人创业提供更好的条件。如果这些条件不改善,而是单方面提高劳动者权益标准,无异于拔苗助长。
  张维迎认为,中国劳动力市场的相对成熟,弥补了土地、资本和技术市场的低效,这是过去二十多年中国经济高速成长的重要原因。“一旦这个基础遭到破坏,中国的经济成长将受到严重影响,并给劳动者自身带来损害。”

作者: 一只小狗熊    时间: 2007-11-20 17:01
一句话,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差别只在于是炭烧还是白灼
作者: 刚豆    时间: 2007-11-21 14:42
我们国家从不缺法,缺的是有效的执行和监督.三权独立的时候才是真正的法治社会的来临.(当然也许是在实现共产主义以后的事情了~~~~~~~慢慢等吧)
作者: 菩提树    时间: 2007-11-21 22:17
不管怎么说,华为那些即拿到补偿又上岗的员工还是让其他人羡慕的。
作者: 一只小狗熊    时间: 2007-11-23 16:14
原文由 刚豆 在 2007-11-21 14:42:03  发表
我们国家从不缺法,缺的是有效的执行和监督.三权独立的时候才是真正的法治社会的来临.(当然也许是在实现共产...

共产主义社会没有阶级了,也就没有国家了,也就没有国家权力了,还怎么分呐?
作者: vipvip    时间: 2007-11-27 12:44
分析得很深刻,巴黎大街说得也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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