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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宿命 [打印本页]

作者: 天才—岳    时间: 2007-10-24 15:13
标题: 宿命
7月21日——10月21日,相识整3个月,我们还是分手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地淡忘对方吗?也许会吧,就象时光逝去容颜,流水圆润尖石一样。但在今后生命中无数的星夜里,在心灵空静的时候,它会不会经常跳出来撞击我们心中最柔软的部分,提醒我们曾经拥有过的情感财富呢?我相信一定会的。  
    我们分手了,从此可能无缘再相见。我失去了你,但还没有失去一切,那一串照片永远属于我了,谁也夺不走,它们存放在我的抽屉里,铭刻在我的记忆里。在那里,你永远是21岁的样子,永远不会衰老,永远是那么年轻。
    上天让我和一个叫CQ的女孩擦肩而过了,我不想埋怨它。但我乞求上天能答应我一件事,就是在若干个十年后,在我要离开的时候,当我最后一眼回眸这个世界时,我希望能看到她,依旧是21岁,依旧是那么年轻,微风飘发,笑殷殷地站在我梦中的街角望着我……

    我放下了尊严,放下了个性,放下了固执,都只是因为放不下你。闭上眼,以为我能忘记,但流下的眼泪,却没有骗到自己!离开的那天,我决定不掉泪,迎着风撑着眼帘用力不眨眼……  


作者: yancc    时间: 2007-10-24 15:41
时间会冲淡一切,珍惜眼前人
作者: dalululu    时间: 2007-10-24 16:51
情书功略~

你的文笔可以打动任何女人~


作者: 小宁猪头    时间: 2007-10-24 18:14
睹物思人
作者: 天才—岳    时间: 2007-10-25 08:55
好想你!
作者: 艾薇♂天使    时间: 2007-10-25 08:57
有时候3个月的感情足以用三年来释然 也或许更长~
不是下一段感情可以随便替代的
一些人始终都在心里 占据着某个位置
作者: 温柔的心    时间: 2007-10-25 10:08
不要怪命运,怪缘分,应该怪自己,没有好好珍惜!
作者: 天才—岳    时间: 2007-10-25 12:03
有很多外在因素。。。。
作者: 悠灵    时间: 2007-10-25 13:49
爱情无论时间长短
总让人无法释怀

作者: 哧腳    时间: 2007-10-25 23:42
哎。。。也只有靠自己去调整了。。。
作者: 天才—岳    时间: 2007-10-26 10:04
當硪放掱,讓妳自由時,硪哭暸﹎喝下這盃忘情水,讓硪今生忘暸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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