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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二手车辆买卖中的如何处理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海恩791224    时间: 2007-2-15 15:37
标题: 关于二手车辆买卖中的如何处理问题
最安全的方法是什么???


过户!!!!!!!!!!!!这个是唯一合法的手段,把你身上的责任全部拿走的方案.


如果你卖给本地人.如果你认识的那还好.因为本地么,带全家老小的不可能集体走人啊.家里有房子财产的...不可能随便卖啊.


如果你已经把二手摩托车卖给乐外地宁..你想脱离关系怎么办..

到警察局去报案...车辆丢失!!,把牌照的号码注销.


这样外地宁如果闯祸乐...那么你的责任也是0....

还有现在年检查,要本人亲自去,除非你和检验站的人熟悉.可以不需要自己去.

那么对于那些逾期未检的车辆,交通警察会扣车处理的..要求行使证上的所有人来拿车.



这个是上海市公安局统一规定的措施!!!


作者: 天地行者    时间: 2007-2-15 20:24
海恩,这贴子发的还向个正常人.你就应该发发这 总帖子.我们还是欢迎你回到大家身边的哦
作者: ilsem    时间: 2007-2-17 15:15
卖给外地人再去报警算报假警的,警察不找你麻烦到时候小心外地人来找你麻烦
作者: 海恩791224    时间: 2007-2-18 00:44
原文由 ilsem 在 2007-02-17 15:15:59  发表
卖给外地人再去报警算报假警的,警察不找你麻烦到时候小心外地人来找你麻烦


这个不用担心.因为上海市政府明确表示不支持这种借户口行为,你把车子报失了.外地宁拿你也没办法得.

此外车子上牌得时候,或者你把二手车处理得时候没答应过别人这个牌照到底帮不帮他年检.

这儿再次强调.如果外地宁要你帮忙拿车子(从停车场或者交警处理得地方),千万不要去...没有任何意义.等于你再次声明改车与你有联带关系.










二楼那个非洲人得话..呵呵,如果这儿有外地人士想开修车铺,我愿意帮忙!!!

包括零件渠道,和保养用品,我都很熟悉..而且知道那个更加便宜.呵呵.
作者: ilsem    时间: 2007-2-18 03:44
原文由 海恩791224 在 2007-02-18 00:44:44  发表


这个不用担心.因为上海市政府明确表示不支持这种借户口行为,你把车子报失了.外地宁拿你也没办法得.

...
上海市政府从来没有管过机动车辆,市政府的机动车也一直在被管,还有,沪C郊区轻便连上海市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都不管
作者: 海恩791224    时间: 2007-2-18 20:15
原文由 ilsem 在 2007-02-18 03:44:09  发表
上海市政府从来没有管过机动车辆,市政府的机动车也一直在被管,还有,沪C郊区轻便连上海市交警总队车辆管理...


呵呵..可笑的话

如果不管理,怎么会出现一个户口一张牌照的政策.这个是上海市统一各个郊区都执行的.

在中国不是美国OK????上海市公安局归上海市政府管理!!!!

原来蒋已任就是管理交通方面的副市长.
作者: 多多弟    时间: 2007-2-19 12:36
```哦有``吓死我了``前几天是谁告诉我``买车子不需要过户的?现在在这里``又开始吹了``你整天一个外地人外地人的``好象鄙视他们啊``不过我看你跟外地人也没什么区别``他们是无知的在你面前吹!!你感觉自己超越他们无数`我明白``!!可惜你在我面前也像个无知的外地人`吹啊吹``你啊知道?拿着你有限的知识``跟我吹啊吹`!!
不过满有意思的``呵呵``我可以多个人鄙视鄙视~~哈哈
作者: ilsem    时间: 2007-2-19 22:46
原文由 海恩791224 在 2007-02-18 20:15:30  发表


呵呵..可笑的话

如果不管理,怎么会出现一个户口一张牌照的政策.这个是上海市统一各个郊区都执行的.
...
可笑,上海市政府根本不会去命令车管所发布什么样的命令,上海市政府的车子也都归车管所管,要过户,老老实实的付费,市政府懒得管理那些破烂郊区轻便,郊区轻便一个户口一张牌照是车管所发布的政策(我甚至怀疑根本不是车管所的规定,是各交通队间达成的某种协议),还有郊区轻便除了电子信息外,根本不属于车管所管理,纸质档案全部都在当地郊县交通队,上海市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除沪A、B蓝牌轻便外一概不受理任何轻便机动车业务



别跟我瞎掰车管所政策,这点小弟我比你清楚,比你权威
作者: 海恩791224    时间: 2007-2-20 12:32
原文由 ilsem 在 2007-02-19 22:46:16  发表
可笑,上海市政府根本不会去命令车管所发布什么样的命令,上海市政府的车子也都归车管所管,要过户,老老实...


这个正常啊.....

你自己去看看自行车的档案是那里的..各个派出所!一般而言你丢了自行车才可能上被盗车辆目录.

上牌政策是市政府统一出台的.而记录档案是各个当地车管所处理.这种行政操作特征体现了GCD的一贯作风.

具体管理职能和出台相关政策是两个不同的行政行为.楼上明白了呢??
作者: ilsem    时间: 2007-2-20 16:15
上牌政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台的,ok?
作者: 海恩791224    时间: 2007-2-20 19:10
原文由 ilsem 在 2007-02-20 16:15:37  发表
上牌政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台的,ok?


上牌中规定要求身份证是公安部规定的.其他的没有做具体规定!

行政操作上,上级负责全局比较笼同的事情.下级负责具体的登记事务.

档案记录是具体登记事务,肯定在下面的车管所在弄.他们提出额外的条件.肯定是相关的职能部门在开会中出台了加强轻便摩托车管理所提出的意见.



要知道一点...一车一户对嘉定车管所的收入是有影响的,对车行的影响也是很大的.牌照800元一张是真金白银,要我是车管所的话,也不愿意封住自己的口袋啊.
作者: ilsem    时间: 2007-2-21 09:43
呵呵,没想法了
作者: 痴心绝对    时间: 2007-3-1 23:45
海恩:  我不要听别的,只要听你说说CB后避震怎么拆!!!往上资料找着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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