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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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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jl
时间:
2007-2-7 10:49
标题:
小调查
同一件事情,一个是2岁多点的幼儿,一个是11、12岁的小孩,说的有点不同,大家相信谁的话??
作者:
5000
时间:
2007-2-7 11:20
这倒真有点难度哟,2岁的宝宝不太懂,可能表达能力有些差,但是11.12岁的孩子却有可能说慌,不过我还是多半会信11岁的孩子的,必竟孩子大了有自尊的
作者:
zdc107
时间:
2007-2-7 13:51
相信两岁多点的
作者:
HOGWARTS的猫
时间:
2007-2-7 14:31
我会相信自己的分析判断
作者:
wjl
时间:
2007-2-7 14:46
事情:两个小孩在玩,小的骑自行车(还不太会骑),在门口有一个3、4公分的台阶,小的连车带人摔了下去,下巴划了一道口子(去医院缝了三针)。
大小孩:我要去拉他,他不要我拉,摔了下去。
小小孩:我说停,但哥哥叫我下去,他推我的。
这就是事情经过,你们相信谁?
此贴由 wjl 在 2007-02-07 14:46:55 最后编辑
作者:
wendywang
时间:
2007-2-7 14:57
我会相信小小孩的.
作者:
小楼东风
时间:
2007-2-7 15:54
小孩受伤和生病总是一件让人难过的事情。但是人生路上意外很多,不管是别人设计的,还是自己不小心弄上的,家长心一定要放宽。其实说不肉痛是假的,孩子都是妈妈心里的宝。
因为没有目击事情的整个过程,所以不好武断说大小孩一定撒谎了。
实质上他们都还只是小孩子,都没有预见事情后果严重性的能力,也不是出于什么邪恶天性、故意而为所以要负民事和刑事责任。所以不能太责怪和迁怒他们本身。
关键在于家长怎么做了。对方家长如果有心,应该探望伤者表示关心和安慰。然后再以此事教育自己的孩子:即使他真的没有推弟弟,也要知道弟弟这样做的后果。通过这件事,他至少要懂得一点,就是这样危险的事情要制止别人去做,制止不了就要喊大人来,更不能怂恿别人去做。至于弟弟的家长么,是时候开始给小家伙进行一些人身安全的教育了,哪些动作、行为是危险的,会造成人身伤害而不可以做啊之类的。有这样的书卖的。再结合实际情况,小孩子很快就会懂得如何保护自己了。
以前暑假里,我女儿和比她小二个月的堂妹爬上沙发背上到了客厅的窗户上,窗户外并没有护栏,她们俩就在那儿晃啊晃的看风景。我婆婆在厨房里忙,根本没注意她们。我刚好进门,大热的天吓出一身冷汗。后来就意识到要给她们进行一些安全意识教育了。买了书,自己先系统地学了一番,给客厅的窗户外上了防盗护栏(家里更象个笼子了),又给女儿买了人身保险。总之是尽力止损。
当然不一样的家长,会有不一样的教育,不同情况不同处理了。
作者:
Game_bo
时间:
2007-2-8 09:18
为什么不可能2个人都在说谎。说不定个人都犯了错误,只不过把责任都推给了对方而已。
人的本性是自私的何况小孩子呢。当他们自己感觉到要遭受某种批评或者惩罚的时候,用说谎来自我保护也是很正常的。
作者:
露珠儿
时间:
2007-2-8 09:44
小楼J分析的那么仔细,我就信小楼J了
作者:
Game_bo
时间:
2007-2-8 11:27
小楼只是发了段教育感言哪有分析
作者:
露珠儿
时间:
2007-2-8 11:47
那么长,我以为是分析了
我又没看完
作者:
eros
时间:
2007-2-9 22:01
有必要在两个孩子之间分出对错吗?完全是一种事故,事故的起因最关键是大人的失职,别的没啥好说的。
(请忽视针对孩子承担事故责任的想法,没道理的)
作者:
天使不寂寞
时间:
2007-2-10 21:02
LS有理,两个都是孩子而已,就算大了那个撒了谎也只是怕大人责备而已.
作者:
妞妞1226
时间:
2007-2-12 06:17
原文由 eros 在 2007-02-09 22:01:12 发表
有必要在两个孩子之间分出对错吗?完全是一种事故,事故的起因最关键是大人的失职,别的没啥好说的。
(请...
老头子毕竟经验丰富,说的有理呀!!!!!!
作者:
wjl
时间:
2007-2-12 08:45
可是两岁的小孩会说谎吗??
作者:
wendywang
时间:
2007-2-12 11:01
其实不论是什么样的情况,
在我来说,如果二个都不是我家小孩的话,我会认为大孩子在说谎.
如果我家是小小孩,我会说大孩子没有错,是小小孩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思.
如果我家是大小孩,我会说是大小孩的错.
作者:
summerblue
时间:
2007-2-12 13:46
我就不一样,我绝对信我儿子的,我儿子不撒谎。知子莫如母,哪句真哪句假,清清楚楚。
原文由 eros 在 2007-02-09 22:01:12 发表
有必要在两个孩子之间分出对错吗?完全是一种事故,事故的起因最关键是大人的失职,别的没啥好说的。
(请...
这位同志说得最好,最有理,最公正。
还有LS 的方法,虽然这是处理人际关系的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我不赞同,孩子和我们是平等的,对他们也要有一个公正性的看待,我不会因为自己认为是个好的处理方式,让自己的孩子做牺牲。
此贴由 summerblue 在 2007-02-12 14:19:25 最后编辑
作者:
eros
时间:
2007-2-12 20:44
既然要分辨对错,那就看现实是怎么操作的。
11岁的孩子有可能为法庭提供参考证据(语言上的),但2岁的孩子永远也不会收到作证传票(语言证词不可取)。
非得要将事故责任分摊给孩子,就很有可能伤害一个11岁诚实的孩子。以后诚实的孩子为躲避责任,不被训斥,学会说谎。
三不放过的原则,在孩子身上只能使用一个(事故教育不能放过),之后你要让他们知道什么事情会有危险,什么地方不能涉足。其他两个都由大人自己承担。
作者:
将军甲
时间:
2007-2-16 13:22
信毛主席说的话
作者:
wendywang
时间:
2007-2-16 15:02
信**者得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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