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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血伤(与云淡风轻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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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izijia
时间:
2002-6-8 18:56
标题:
血伤(与云淡风轻和着)
我的内心很平静,仿佛一潭死水般寂静。
那种与我这个年龄不相称的心态,总是让我感觉很孤独。
我常会参加各种类型的聚会,来填补内心的空白,可是当喧闹退却之后,剩下的仍是深深的寂寞。
是的,我很寂寞。我害怕黑夜的到来,它会让那些血迹斑斑的伤痕,赤裸裸地展现在我面前。。。。然而,我又喜爱黑夜,因为只有在那时才是真正的我,阴郁的,颓废的,不健康的。不必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快乐的天使,不必经受那种脸上微笑,而心在滴血的感受。
曾经有个男人形容我是个穿梭在黑与白之间的人:不停地变幻生命的轨迹,时而平坦,时而弯曲,就像是我的心理,是扭曲的。
当黑夜来临,我像是一朵残败的白色玫瑰,在月光的荫护下,显得幽蓝幽蓝。就如同鬼魅只在夜间活动一般,在晚上空旷的房间里,我感到无比兴奋。
有时候我也会用不同的方式来麻痹自己。常常刻意地去买特纯的香烟,把它们放在鼻尖,用力的嗅出清新的香味。直到烟草味消失到,我会毫不眷恋的把它们扔进废物箱。我喜欢闻香烟,却从来不抽它们,因为讨厌那呛人的气味。我清楚地知道,当烟点燃的那刻起,它就已经失去了香味。。。。。。。。
酒,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不管是酒精浓烈的伏特加,还是用麦蚜提炼出来的啤酒,都是我喜欢的东西。喜欢烈酒透明的颜色,当把他倒入口中,他独有的辛辣的感觉在舌间跳跃,吞入肚中,慢慢地像一团火在胸中燃烧。酒精让我感觉温暖。它像一机吗啡,能暂时消除我内心的寒冷。
奇怪的是,无论我喝多少酒,头脑仍是清醒的。那个人的影象会渐渐的,清晰地出现在我眼前,久久挥之不去。原来忘掉一个人真的要用一辈子的时间~~~~~
每当酒精在我体内挥发时,我都会想起他曾经说过的一个梦想,他说,他要买一动顶楼的房子,屋顶要做成玻璃的,和自己喜欢的人住在一起,下雨时,可以一起看雨景。然后他看着我,吻我。。。。
泪水早已浸湿了我的脸颊。眼泪和酒精一样,都是可以给人们温暖感觉的东西。在我的回忆里,他是100分的,可是我不知道,当他说这句话是,心里想的那个人是不是我,我宁愿不知道。
他走的那天,我没有说任何的话语,语言在那个时候是多余的。看着他走出公寓,我丧失了挽留的勇气。我想,有些事情是可以遗忘的,有些事情是可以纪念的;有些事情是心甘情愿,而有些事是无能为力,爱上他,是我的劫难。一切都是宿命的安排,我们都在劫难逃。
安说的对,"对不爱我们的人,不要付出,一旦付出,就罪孽深重."当你走时,我已经背负了这份罪,我相信我可以坚持下去,因为没有了你,我还有回忆,还有那个美丽的誓言。。。。
或许是我喝的太多了,慢慢地开始视野模糊,隐约中,我感觉一只大手抚摩着我的脸,它让我感觉温暖,并不再孤单。。。。。
"蓝,是你吗??"
"你喝多了,为什么要喝酒???"
"因为这样我才能感觉到你。。。。"我开心地说道。
那一夜,我睡的很安稳。可是当刺眼的阳光把我照醒时,我看见的却是满地的啤酒瓶和一束凋谢了的白玫瑰,那欺凌的花瓣撒了一地~~~~~~~~~。
穿上红色的外衣,泛白的牛仔裤,对着镜中的自己笑了好久。至少,在陌生人的眼里,我和其他女孩子一样是快乐的,朝气的,美丽的;只是他们不知道,在我心里的那道伤口又开始滴血了~~~~~~~
2001。7。13子夜
此贴由 caizijia 在 2002-06-08 19:03:25 最后编辑
此贴由 caizijia 在 2002-06-23 01:48:49 最后编辑
作者:
Lotus
时间:
2002-6-8 20:17
原文由 caizijia 发表
我曾经看到过你在同学面前欢乐的蹦跳着
我明白你坚强的让自己快乐的
我不止一次的领略过你锐利语言的威力
带有一点点强烈的攻击的
呵,伶牙俐齿
然而你似乎……
或许不该说你不善于掩饰
但是在那分手的一刻
或者说那你少有的沉静下来的一刻
你的整个人竟突然变得十分的安静
……
消沉
……
哀伤
……
那是一种不自觉的
我问你在想什么
你只条件反射般的摇摇头
是的了
你是一只刺猬
透过那些伤人的刺
稍微细心些的人
都会看到你的脆弱
和发抖的灵魂
黑夜的确会让许多人恢复自我
不光你
还有我
还有其他人
所以你在午夜码字
所以你在午夜写出好文
所以你在午夜
才流露出心情……
你总是在说
文章和现实是不同的
的确如此了
文章写的只是另一个你
但是还是你
你有把她表现出来的欲望
否则
我们不会看到
这篇文字……
作者:
端木宏一
时间:
2002-6-8 20:49
与其有空长篇大论试图安慰,不如一起喝酒
这个更中她的意
作者:
caizijia
时间:
2002-6-8 21:44
谢谢莲
感谢理解这所谓的文字
呵呵
端木最了解
别忘了我们的赌注啊
输了可别赖
作者:
云淡风轻
时间:
2002-6-8 22:02
LOTUS似乎只见过子佳一次吧
小云和子佳在一起已经有17年了
想来该是我比你更了解她吧
你说她变的十分安静
还用了个“竟”
呵,LOTUS夸张了
她常这样的安静
也不多解释什么了
子佳会不喜欢的
子佳喜欢喝酒
端木也知道?
看样子是吾辈之人了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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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第一次看《犀利哗啦的日子》
你告诉我,他真的走了
现在看《血伤》
这是我们第一次的合作
你投入了太多的个人感情
文章因此过于惟美
作者:
Lotus
时间:
2002-6-8 23:11
原文由 端木宏一 发表
妄自尊大之言
让各位见笑了
只是
有多少人知道
黑莲从不喝酒呢
呵
黑莲的确有空
所以长篇大论写写
只求发泄
不为安慰
……
作者:
端木宏一
时间:
2002-6-8 23:30
从不喝酒可以学嘛,谁生出来就会喝酒地,学的时间先后而已
她在发泄,你的长篇大论又在发泄什么
TO:云淡风轻
见过子佳两次,一起喝过酒
TO:子佳
不会忘地,照你的话,咱们走着瞧^_^
作者:
Lotus
时间:
2002-6-8 23:44
原文由 端木宏一 发表
我不是不会喝酒
实际上我的酒量并不差
但是某天
我突然觉得我不该喝
于是我就不喝了
那是一种乱性的饮料
……
作者:
瓜田李下
时间:
2002-6-8 23:46
这样的文字似乎不该出自一个小姑娘之手!说实话,有些害怕!
作者:
雨凝7305
时间:
2002-6-9 09:16
青春在一个苍凉的手势之后
挥别了
成熟在岁月的消逝中苦涩了
还恨谁
作者:
caizijia
时间:
2002-6-9 11:12
青春当然无恨了
要恨也不知道去恨谁
总之
我是坦然的生活着
从不矫饰
作者:
柳四
时间:
2002-6-9 15:19
强说悲伤,
作者:
蓝色跑者
时间:
2002-6-9 16:03
TO端木:你们在这里搞什么阴谋?
老实交代
TO子佳:有空一起喝,方暑假了罢?有空找你
作者:
caizijia
时间:
2002-6-9 19:56
柳四你不也强装深沉吗!
作者:
端木宏一
时间:
2002-6-9 20:30
蓝天无限高,只要没有雾~~~
遮了眼的雾为何,各位自己心里最清楚~
作者:
Lotus
时间:
2002-6-9 20:32
咻,互相揭底了。那黑莲我强装什么?
作者:
影之雨
时间:
2002-6-9 20:33
原文由 caizijia 发表
执迷不悟???难道好了伤疤,就忘了痛????
作者:
蓝色跑者
时间:
2002-6-10 20:55
原文由 端木宏一 发表
你小子不劳而获嘛
这个和抢劫没什么区别
作者:
端木宏一
时间:
2002-6-10 21:35
原文由 蓝色跑者 发表
好歹看完了,怎么叫不劳而获?
不抢劫,最多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作者:
百年孤独
时间:
2002-6-23 11:21
我就说一句,
算起来楼主的年龄比我小几岁
怎么写出来的东西不像她那个年龄该有的啊
而且还是出自个女孩子之手
事故?
阅历?
经历?
呵呵
哎呀,写了超过几句拉,
嘿嘿
期待着哪个同志再写点这样的
我也好感怀感怀
作者:
bima
时间:
2002-6-29 20:24
原文由 瓜田李下 发表
这样的文字似乎不该出自一个小姑娘之手!说实话,有些害怕!
她……的确有些让人害怕
作者:
*蕾蕾*
时间:
2002-6-30 19:56
我不认识楼主
但想知道,这是纪实,还是虚拟?
作者:
Lance
时间:
2002-7-2 20:15
我想算是前者
此贴由 Lance 在 2002-07-02 20:16:14 最后编辑
作者:
caizijia
时间:
2002-7-3 18:47
BIMA:你不比我更可怕吗?
作者:
Lance
时间:
2002-7-4 09:36
可怕么?藏在每个人心底里面的阴霾,都是如此,暗暗的,冷冷的。
只有在寂静的午夜,才可以触摸的到。
作者:
bima
时间:
2002-7-4 12:54
原文由 caizijia 发表
我哪里比你可怕了? 我说你可怕,因为你应该知道我最怕你什么。
从你给我的感觉,从每一个对我微笑后的脸,对你一个人的背影,都使你让我敢到害怕。
我呢?我哪里让你感到害怕了?
作者:
小色女
时间:
2002-7-4 13:54
其实我觉得应该来说很多人都是这样
选择只在黑夜释放自己
生活得很辛苦很累
却从不在别人面前暴露自己的脆弱
喜欢淡淡的烟草味
喜欢辛辣的酒味
其实我还很喜欢在酒后释放自己的情绪...
那样可以不用再乎别人的眼光
作者:
caizijia
时间:
2002-7-5 14:21
原文由 Lance 发表
原谅那次的不辞而别
只是太不愿意看见如今的你
当然你会说从前我们本不相识
这几天家里的PC坏了,用了快3年了,终于是撑不住的坏了。一件事物当你习惯了太久后突然在一刹那间消失了,总有或多或少的失落。没有网络的这几天里,我倒也落得个清闲。以前被我遗忘的书本或是除网络以外的感情通通都可以在这个时候被我拾起。
昨天是他的生日,在一个不知道现在但曾经我们还在一起时的那个手机号码上写下了“生日快乐”,没有想过他是否可以收到,只是过去了的感情,再有挽留的余地,都不将是属于我们了。
我突然觉得自己开始无所谓拒,不像以前担心这担心那。对于生活(这真是个严肃的话题啊,呵)也能坦然的面对。就像今天,一个人把一个机箱搬了出来,走了很多的路,手上都出了血泡。但我还是做到了。不知道在路上与我相遇但就当是陌生人的父亲此刻心里是什么想法。在他离开的瞬间,我还是流出了眼泪。
现在在网吧里来看看这里,8月可能会出远门。顺便看到了你的回复,就不知不觉的写了好多。网吧的机器不好,总不如自己家的塞扬466好,呵。见笑了。
祝你快乐了!
作者:
Lance
时间:
2002-7-6 23:21
言重了。
我是把一切都看的很轻的人,绝对不会说“原本不认识”这样的话的。
过去的总已经过去,毫无挽回的余地了。
至于父亲那样的行为也大可以看轻一些,就象我父母离婚也没有给我放在眼里过,于我无关。
我们要抱最坏的想法,只有靠自己。辛苦你了。
保重自己身体,不管怎样么都没什么大不了,呵呵。
最近写东西很没有章法,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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