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happyend 在 2006-12-30 08:39:11 发表 不是当事人,就不要随便发言定性!以免是非多!
原文由 椒盐花生MM 在 2006-12-30 13:27:28 发表 我们是纯粹按照楼主的帖子,进行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