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都市网

标题: [抗议]寻找我发过的一个帖子,在这里的,请给个说法?? [打印本页]

作者: 橘子    时间: 2006-7-6 11:47
标题: [抗议]寻找我发过的一个帖子,在这里的,请给个说法??
上次发了个关于----与狼共舞的帖子,转发了的,

请班猪在删除帖子的时候,至少请发个消息,



受不起你们这样的随便和突然,

难现在我发的这个帖子找不到了,被你们删除了,


请给个说法,至少请说明下,已经删除了,


无援无辜就这样找不到了,用脚底鄙视删贴的
作者: 一了    时间: 2006-7-6 12:03
估计有软广告的嫌疑,天下人都知道.

这世界和利益有关的就比较复杂了,你也别气想想就那么回事了,大不了不到这玩.
作者: 橘子    时间: 2006-7-6 12:38
这种事情还犯不着可以让我生气呀

只是不明白,删帖子,请告诉一下
作者: 沃尔沃    时间: 2006-7-6 17:32
真新鲜

色影斑竹删帖从不发消息的

你不了解啊 哈哈
作者: 光芒之神    时间: 2006-7-6 23:11
删贴马上通知印象就不深刻了.....纯属玩笑!
同情一下楼主 哈哈
作者: 曼德拉草    时间: 2006-7-6 23:14
把你原贴的内容贴出来让大家看看是不是该删吧。
作者: johnlee    时间: 2006-7-6 23:22
删贴本来就是不需要通知的,除非是严重到要警告的地步,但那样反而对你更不利

《嘉定都市网社区管理处罚条例》
第三十六条  在非广告发布区违规发布广告的,初犯给予警告一次,再犯关押3至15日,并扣除经验500至1500点。情节严重的关押15至20日,扣除1500点以上至100%的经验。

此贴由 johnlee 在 2006-07-06 23:47:58 最后编辑
作者: 橘子    时间: 2006-7-7 10:19
我又么发广告,,,,那请你回答我是否发了广告了,如果是发了,


请你给我警告吧,为什么连警告都没有就删除帖子了,


而且请你拿出我发广告的事实证据来,谢谢
作者: 与狼共舞    时间: 2006-7-7 13:12
原文由 橘子 在 2006-07-07 10:19:38  发表
我又么发广告,,,,那请你回答我是否发了广告了,如果是发了,


请你给我警告吧,为什么连警告都没有就删除帖...


橘子MM你好,不好意思今天才看到这个帖子。
其实MM你完全没必要这么做的,这里的j版主一向如此。
还有,我VS2工作室根本没必要在嘉网做所谓广告,我们的客户群98%是市区过来来.而且我们马上也要搬离嘉定,迁往市区.如果橘子MM喜欢我们的作品的话,直接到我网站里联系我好了.
作者: 橘子    时间: 2006-7-7 14:52
由与狼来回复,就好了,我以后找的时候直接点你的签名,

恩,=我以后要拍联系你,你拍的照片是最真实,最自然的,支持
作者: 沃尔沃    时间: 2006-7-7 15:05
鉴定完毕
双簧贴!
作者: 顾逸尧    时间: 2006-7-7 15:06
哈哈.拍马匹了闹.
与狼在一起估计你肯定不能完璧归家了.
作者: 张看    时间: 2006-7-7 17:56
就这么个小问题值得各位吵成这样法
作者: 亲亲小妖    时间: 2006-7-7 22:04
原文由 张看 在 2006-07-07 17:56:14  发表
就这么个小问题值得各位吵成这样法


值得的.......我也有多次被删贴和移贴的经历,真的蛮让人郁闷的。
我觉得我在嘉网还算是规规矩矩的,结果呢?
哎!

算了,
咱们啊,发自己的帖子,让无聊人删去吧!

作者: johnlee    时间: 2006-7-7 22:59
原贴:
http://www.jiading.com/forum/showpost.php?threadid=687876
大家可以看一下

作者: 曼德拉草    时间: 2006-7-7 23:22
混论坛有混论坛的规矩,不会玩就去KDS,mop,天涯学学,学不会就别玩。
作者: 光芒之神    时间: 2006-7-7 23:28
总算弄明白了:原来是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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