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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开车的朋友投我一票,谢谢 [打印本页]

作者: chenzhongying    时间: 2006-2-23 22:16
标题: [原创]开车的朋友投我一票,谢谢
2月23号 下午3点40分 我在宝安路开车慢慢的滑过了一个很小的路口而且是靠右的丁字路口 在确报安全的情况下我就通过了 当时虽然是红灯 但是突然前途帽出来一个 傻比小警察 就这样被吃了罚单 我认为口头教育就可以了 但是非要把事态弄的很严重~~~~~~~~~~~~开车的朋友你们觉得呢"?
作者: 蓝熊    时间: 2006-2-23 23:38
现在丁字路口遇红灯是不允许通过的。
作者: 妖三妖四    时间: 2006-2-24 11:31
楼上说的对~
作者: 飞刀再世    时间: 2006-2-24 11:45
交通法规就是这样的啊
作者: Pitt    时间: 2006-2-24 11:46
楼主明显没有搞清现在的交通法规
作者: 秋风秋叶    时间: 2006-2-24 11:51
明显的闯红灯啊
作者: chenzhongying    时间: 2006-2-27 21:31
交规我可是满分pass的,作为司机我想你们碰到同样的遭遇就会觉得我这3分200很冤,其实我真的是在保证安全的通行的,可能3年前的法规和现在的两样了,这方面的教育还真没知道呢
作者: 蓝熊    时间: 2006-2-27 23:37
晕,如果LZ你真这样回答JCSS,那他一定会让你进去重新学习交通法规的呀。闯红灯,我还第一次听说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能通行的说法呀。
作者: 四月愚翁    时间: 2006-2-28 12:26
小转弯应该可以的吧。难道楼主是大转弯?那就一定要看交通信号灯了。
作者: 酷到底    时间: 2006-2-28 12:58
2005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
这个可是闯红灯啊~~~~~
作者: 蓝熊    时间: 2006-2-28 13:23
原文由 四月愚翁 在 2006-02-28 12:26:37  发表
小转弯应该可以的吧。难道楼主是大转弯?那就一定要看交通信号灯了。


他的情况是丁字路口遇红灯直行,按过去的交通法规,是允许通行的,现在的法规是属于闯红灯的。
作者: aL_eX    时间: 2006-2-28 13:47
不冤!建议重新学下交轨
作者: answer    时间: 2006-3-2 10:54
警察也没办法,教育也可以,不是他太顶真,就是你太吊~~,不过他处理你也完全没有错的
作者: 四月愚翁    时间: 2006-3-2 12:14
哦。明白了。看到红灯么,停下来总归没错的。
作者: 有福人    时间: 2006-3-2 16:01
学习了!
作者: chenzhongying    时间: 2006-3-2 19:46
哎 总归现在的警察也只能吃吃小老百姓了 知道不赚200快很不容易的
作者: wendywang    时间: 2006-3-2 21:57
是该罚的.
我家另一半也经常犯这种错误,还口口声声说只要保证安全情况下都行.
BS一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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