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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馒头案中案”胡哥VS凯哥 [打印本页]

作者: 圆桌专栏    时间: 2006-2-19 14:30
标题: “馒头案中案”胡哥VS凯哥
    民间恶搞派剧作家兼导演兼剪辑制作大师胡戈,于去年岁末推出其处女作(应该也是成名作)《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嘲头”直扑当时正宣传得热火朝天的大戏《无极》。
    很显然,《无极》剧本中的硬伤,提供给了胡戈以极大的创作空间与恶搞舞台,二十多分钟的短片,以深入浅出的手法,借壳生蛋的形式,冷幽默的路线,狠狠贬了《无极》一把,也顺便把原剧晦涩的情节“普及”给了广大无法领会陈导艺术思维的平民观众。
    当然,这部令名导陈凯哥下不来台的短剧,深深刺痛了其无比膨胀的自尊心。《无极》再差,也是“二陈”三年来辛勤劳作的结晶,哪能让一刁民不到10个小时的小制作给毁了?
    据15日的报道称,《无极》片方已经委托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处理此事,一场由《馒头血案》引发的诉讼案开打在即。
    从法理来讲,胡戈的做法侵权无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律师俞新称:在《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中,作者胡戈引用了大量电影《无极》的片段,并加上了自己的思路、创作,这个“馒头”已经完全与《无极》没有任何关系。这种做法已经损害了原作品的形象,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改编权......
    但这一次,几乎全国网民和文艺工作者,统统站到了法律的对立面,为“侵权者”叫屈,力挺胡戈。网上已发起万人签名支持小胡,声势不亚于阻止日本入常。全国各大报纸,如《新京报》、《扬子晚报》、《华西都市报》等也几乎喉舌一致,为小胡开脱。在文艺界,名导陈国军痛斥凯哥之行为属“霸道”,著名音乐人王小峰也称,凯哥此举属压力过大以致极端脆弱。复旦教授顾晓鸣认为凯哥应先学会敬畏观众。曾志伟、陆川等艺界名人也一致认为凯哥的做法极不聪明。
    您认为胡戈是不是如凯哥所言的那样“无耻”呢?您是否会把同情的一票投给弱势的胡戈呢?
    圆桌专栏期待您的发言。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此贴由 圆桌专栏 在 2006-02-19 14:31:45 最后编辑
作者: candy_li    时间: 2006-2-20 09:00

       
当初看完《无极》之后,觉得故事内容很散,没有一个确定的主题。剧本好像是临时编的,拍到哪里,编到哪里。如果倒退到小学,老师肯定批“流水账”。

听说许多小学曾组织观看过,还让学生写观后感。结果人家小朋友就总结出“一个馒头的故事”。真不知道学校领导是什么想法?让小孩子看这样的电影,似乎里面有些场景“少儿不宜”吧!故事情节也是天马行空。这样的电影还能指望写出什么好文章。

反到是胡戈的剪辑,虽然夸张了点,但是比较鲜明。如果不是有《无极》这个典型案例,也凑不出“一个馒头的血案”吧!这也是一种评判的新形式,不再局限以往的影评。因为要拿笔去评判,实在是太难了!

所以,我支持胡戈。

此贴由 candy_li 在 2006-02-20 09:19:43 最后编辑
作者: 凝望远方    时间: 2006-2-20 10:50
是的阿,我也小胡的作品更加深入人心,不像老陈的电影那么闷。
不过老实说,人性的扭曲就因为一个馒头,好象是夸张了点。
作者: 检查工    时间: 2006-2-20 10:55
这个陈导的心胸真是太狭窄了。也说不定在借机炒作自己!我也支持胡戈。
作者: 让爱别走    时间: 2006-2-20 12:09
拍出来了 就不要怕被人点评



做人不好无耻到这样   也不可以狭隘到那样
作者: 月光龙神    时间: 2006-2-20 14:56
你批我、我批你,全民都来凑热闹,火了胡哥与凯哥。
一句话,就是炒作。
作者: 四月愚翁    时间: 2006-2-20 16:41
同意二楼的观点:这个相当于一种另类的属于新新人类的影评。
如果只是因为引用了大量的视觉素材,而说是侵权的话,小朋友们闲来画画KFCMDL的图像是不是也是不可以的。没有赢利的目的,侵权之说从何说起。有人说胡戈借此出名了,也有利可图。那也要有人欣赏并且愿意传播的。据说胡戈仍然住在位于宝山一处较偏的租房里。他是个并不张扬的人,而且凭他这个作品所体现出来的才气,不必用这种方式来提高自己,不过闲来玩玩罢了。
连说都说不得了,那还有多少人愿意看。
作者: lilipan198075    时间: 2006-2-20 18:10
敬请大家继续关注胡戈的“春运帝国”,虽然不如“馒头”好看,但是也能让人捧腹
作者: 刀笔小吏    时间: 2006-2-20 18:28
“春运帝国”看了,手法与“馒头”基本一致,只不过这一次来了“中西结合”,用外国电影反映中国实际,也算思维独到。
作者: 江南飞侠    时间: 2006-2-20 19:19
凯哥: “谁让你把我的《无极》改成那样的?”
胡哥:“我随便玩玩的。”

凯哥:“随便玩玩,你知道我花了多少心血和MONEY?”
胡哥:“对不起,凯哥,我知道你花了3年,投资上亿了!”

凯哥:“你小子竟然借我的无极发达到这样了?”
胡哥:“我也不知道会这样的,早知道不改了!”

凯哥:“那现在你说怎么办?”
胡哥:“凯哥,我看官司就别打了,搞那么大干啥呢?这样吧……明天你来我们小区门口等我,我们一起去戳一顿,好好吃它3碗拉面!”
作者: zhuxiaodi    时间: 2006-2-20 22:06
那里可以下载?
作者: jklm2    时间: 2006-2-21 08:10
我想作为局外人更能看清事务的本质啊!
作者: 水若冰    时间: 2006-2-21 08:17
支持胡戈

既然自己出了这个电影,胡哥作为影评难道错了吗?
实在是搞不明白这官司有什么好打的
更何况,馒头故事让大部分人更觉得好看
难道不是么?

据说,胡哥如果输了官司就要倾家荡产了,就等于失去一个才子啊~,凯哥,您忍心不?
作者: 海之子    时间: 2006-2-21 08:28
我还没看过呢
作者: amy_0503    时间: 2006-2-21 13:55
既然电影拍出来就是给大众看的,让人家说两句发表点意见有啥关系.陈导真是的.
作者: 韶华易逝    时间: 2006-2-21 15:54
总之,无论此事结果如何,陈导绝对是个输家.而且是输给了自己.
作者: 冰封的火    时间: 2006-2-21 20:25
胡戈改编虽然没有经过允许,但是我觉得这不是跟当年的《大史记》差不多性质吗?这么多人传阅很久的《大史记》,怎么没人提出起诉呢?陈凯歌根本就是想借这件事情扩大声势,变相炒作罢了……
很多人如果不是看了《馒头》,才不会去看《无极》呢,虽然也是看的盗版……陈怎么就不想想人家帮他打响影片知名度了呢?!根本就是免费广告~~!
再者,我们从小写作文老师常常会说:适当的引用名句是可以提高正片文章质量的。这跟引用名人名言有什么区别?!我小时候超喜欢引用鲁迅的话,怎么没见他老人家从虹口公园冲过来起诉我?!!
从这个问题上来看,陈凯歌小家子气得很~!!!
作者: 类xiaofeng_yh    时间: 2006-2-21 22:13
客观的说有互相炒作的成分
所谓的大制作大投入,往往就是这种形式大于内容的东西。空心枕头一包草。

胡戈的这种另类创作蛮新颖的,也很有眼光。



作者: niuniuhao    时间: 2006-2-22 11:01

支持胡戈的说
作者: 琉球狂侍    时间: 2006-2-22 19:09
一个馒头引发的纠纷
作者: jet-yu    时间: 2006-2-23 00:28
陈真傻,中圈套了



作者: xjl    时间: 2006-2-23 18:23
几年的美国生涯让他彻底毁了
“温柔地杀死你”让他在美国电影圈彻底下岗
他开始决定蜕变,开始决定放弃电影艺术,从而走商业路线,所以有了《无聊X2》的诞生,但他骨子里是贵族,是唯心主义者,他把这部商业片搞成了自我陶醉的,不伦不类的,极其缺乏想象力的电影。
如果说他还想拍《霸》这样的片子
建议他退掉美国国籍,到山里住上几年

他的“无耻”论调,实在让我难以咽下,在天涯中看到一句说的很好
在我们国内名人有很多特权,可以很轻松的大学,研究生毕业,享受着大多数的社会资源,可以不许别人批评自己的电影,威胁女记者,封锁负面报道,甚至请枪手记者把别人讽刺挖苦的文章(今何的那篇“好电影要看100次”)拿来当做正面宣传,这就是他们的特权,在他们高高在上自以为神的时候他们当自己是普通人了吗,可在某些时候他们把自己当人了,比如在骂别人“无耻”的时候。

       

此贴由 xjl 在 2006-02-24 00:28:38 最后编辑
作者: 175cm的猪    时间: 2006-2-24 12:29
其实还是出发点不叫纯朴的事被舆论。媒体。大众等搞得复杂了
当初胡戈改编时也不可能料到会是这个结果,而现在好像双方的动机都是8那么的简单了
谁对谁错根本现在没人搞得清。。没法子谁叫《无极》是商业片呢,老凯也花了不少金钱和心血。
作者: 天使在哭泣    时间: 2006-2-24 14:05
炒作的厉害之处。就可以把活的炒成死的。死的又炒成活的。

最近看到一篇文章。说张国荣没有死。香港著名导演王家卫得知这消息后赶往布宜诺斯艾利斯。如果消息属实,那就是给影迷开了一个最大的玩笑。
作者: 巴厘海滩    时间: 2006-2-24 14:29
胡戈一语道破“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作者: coazure    时间: 2006-2-24 23:37
胡戈  的馒头血案  和春运帝国都看了
感觉很不错  
个人认为陈凯歌的 无极  真的是太烂了
而馒头血案 的确不错
才会出现如此的反差
作者: 逆水行舟    时间: 2006-2-26 16:26
就是讽刺喽
作者: 渴望悠长假期    时间: 2006-2-26 18:37
陈凯歌就这气量,被忽悠了下下,就生气了啊!改天跟胡戈商量下,再气气他。
作者: 妖妖    时间: 2006-2-27 11:20
做人不能太CKG啦
作者: joke    时间: 2006-2-28 12:22
不过,站在陈凯歌的立场上想想,人家毕竟花了上亿,三年的时间,做出来的东西还不如胡戈一个星期几百块钱的制作,能不恼羞成怒吗?想发泄发泄,可以理解
       

此贴由 joke 在 2006-02-28 12:29:24 最后编辑
作者: 如雨思阳--yuan    时间: 2006-3-1 18:58
为什么大制作的电影却不如小成本的搞怪
大哥好向小哥学习了
作者: 堕落的枫海    时间: 2006-3-4 15:37
         香港很多电影都会被人恶搞的 要多象陈凯歌这样  香港的法院都忙死了
作者: 元宝妹妹    时间: 2006-3-5 00:45
偶也支持小胡同志~~~小胡多帅啊~~

陈凯歌明显是炒作嘛  这种案子 就算他在理 就算他能赢 他小胡同志一分也没赚  又没给老陈带来任何实质上的损失(基本上偶认为他是赚了) 所谓的非法所的根本无从谈起  那么 结果自然就不会有什么赔钱的事  最多就是登个报道个歉~~ 还能咋的??
他老陈的律师会不知道这个结果吗?  可虽然小胡同志已经道歉了 报纸也已经登了 实质上的结果已经有了 他还偏偏要打官司  明显就是想搞搞大而已...... 人怎么可以怎么无聊! !


作者: sorrow    时间: 2006-3-5 11:03
血案很经典大
作者: chensanlx    时间: 2006-3-6 18:25
原文由 元宝妹妹 在 2006-03-05 00:45:34  发表
偶也支持小胡同志~~~小胡多帅啊~~

陈凯歌明显是炒作嘛  这种案子 就算他在理 就算他能赢 他小胡同志一分...


    最近,听说苏州有个馒头店,未经胡戈许可注册了胡戈馒头商标,本来很普通的一个馒头,一经注册使用,竟然3元钱一个,晕死!!生意还奇好,连媒体大搜索都报道了,主持人最后说:这也是一个侵权的案件,胡戈暂时还没有表态,我真的不明白了,炒了谁?红了谁?火了谁?谁得利?
作者: 元宝妹妹    时间: 2006-3-6 18:47
馒头店的事 报纸上也有  说胡戈其实已经在博客上表明过态度了 ~~~ 应该不会去追究什么吧~~~

这让偶想起一件类似的事  当年泰森咬了老霍的耳朵以后 外国有人依照霍利菲尔德耳朵的造型做出了一种巧克力  取名就叫"霍利菲尔德的耳朵"   畅销得很~~~ 这可真是异曲同工啊~~   
       

此贴由 元宝妹妹 在 2006-03-06 18:48:31 最后编辑
作者: RICO    时间: 2006-3-6 22:07
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拿本人自己来说,无极看了一次没什么影象,惟有记得就是一个B跑的比大奔还快.但是馒头看了N次了,还是斤斤乐道,这个就是区别.艺术是服务大众的能得到影评人的认可没用的,只有得到大众的认可才是好的艺术。也许凯歌导演要说我们是市井小民,低俗但是我要说。也许低俗但是我们没有我们也就没有你的今天,没我们这里市井小民看,再好的电影也枉然,记住的就象当年毛主席说过的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在人民面前任何东西都能屈服。
作者: xjl    时间: 2006-3-6 22:22
我已经在其他论坛彻底诀别关于这个电影的讨论了
电影世界气象万千,精彩斑斓,有那么多好片值得去观看,只有长舌妇才把注意力放在这么部玩意身上那么久
作者: cats1    时间: 2006-3-9 23:04
1、我依然认为,《无极》是一部单纯的电影,去看的人如果不提前抱好较劲的心态,就能体会其中的好多一些。

2、我进一步对共产主义产生了怀疑。面对一部完全可以各取所需的电影,太多的人表现出无所适从。看来我们被灌输习惯了,所以《千里走单骑》好评如潮。

3、是的,陈凯歌骂错了。因为《馒头》并不无耻,无耻的是那些将这个“馒头”无限发酵,上升成为“攻击武器”的人。

4、胡戈原本也不无耻,但他的主见与尊严何在?看看这两天的转变——从最初的立即投降认错到现在的挺直腰杆——看来,无耻也是可以培养出来的。

5、为什么太多的人要大骂力图维护自己尊严的陈凯歌?难道尊严已经不值得去维护了吗?

6、是的,陈凯歌选择的方法相当的不够“聪明”,他应该……为什么我们如此习惯粗暴的对他人提出要求、进行指导呢?

7、陈凯歌说《无极》中的人都是“大事当屁事,屁事当大事”,《无极》外的我们又何尝不是?


       

此贴由 cats1 在 2006-03-10 12:07:35 最后编辑
作者: smileyyp    时间: 2006-3-10 11:22
现在许多综艺节目不也利用有影响的电影情节作为小品的片段嘛。又不是没见过,陈凯歌有点小提大作了。反倒帮了胡戈一把,让他一战成名,成了小胡的“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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