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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注意]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一名(急) [打印本页]

作者: jwx128    时间: 2006-2-8 16:21
标题: [注意]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一名(急)
2006年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简章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是经上海市民政局核准的民办非企业性质的单位,业务主管隶属于上海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要从事社区吸(戒)毒人员帮教服务工作。根据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关于推进“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实施意见的总体安排,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于2006年1月—2月间面向全市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

一、招聘人数:

禁毒社会工作者1名。(菊园)

二、职业能力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热爱社会工作并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

2、具有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等相关知识,以专业知识为基础,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帮助社区吸(戒)毒人员摆脱毒瘾,回归正常社会生活;

3、深入社区,开展禁毒各类预防宣传教育活动,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协助社区吸(戒)毒人员解决生活困难等。

三、报名条件

(一)招收与社会工作相关专业人士:

1、2006年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社会工作专业;

2、历届毕业生:应具备(助理)社工师或(助理)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

3、2005年笔试合格者,需将本人当年准考证复印件邮寄总社,同时来电说明。

(二)年龄:

女,40周岁以下(196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男,45周岁以下(196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本市常住户口(非上海生源的应届毕业生需符合进沪就业的有关规定);

四、招聘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初试和复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五、待遇和保障:

单位与应聘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大专学历的社工每月800元;本科学历的社工每月1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大专学历的月薪1500元(“四金”另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月薪2000元(“四金”、个调税另缴)。
联系电话:69991946/27808886  小金
作者: 本版管理员    时间: 2006-2-8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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