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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800元到1500元,对于个税调整你怎么看 [打印本页]

作者: 圆桌专栏    时间: 2005-8-26 10:44
标题: [讨论]800元到1500元,对于个税调整你怎么看
焦点之一: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800元提高到1500元

  [草案条文]将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减除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500元。这实际上是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进行了调整。

  [修改背景]我国于1980年9月颁布施行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确定了个税800元的起征点。25年来,我国职工工资收入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都有较大提高,加之近年教育、住房、医疗等改革的深入,消费支出明显增长,早已超过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每月8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

  
 焦点之二:高收入者须自行申报纳税

  [草案条文]在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中增加了有关高收入者必须办理纳税申报的规定。

  [修改背景]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只有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才需要自行申报,而其他纳税人,包括高收入者,都只是由其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申报,无需自行申报。但是,当扣缴义务人没有扣缴或扣缴不足时,只能依法对扣缴义务人处以罚款,而不能追究纳税人的法律责任,从而影响了对一些高收入者的征管力度。

 焦点之三:

  代扣代缴单位须办理全员全额申报

  [草案条文]在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中增加了有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规定。

  [修改背景]扣缴义务人是指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或个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单位。通过实行扣缴义务人的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税务部门可以更为准确地掌握和核定纳税人的收入来源、数额和结构,及时堵塞征管漏洞。对于有扣缴义务并且自行申报的高收入者,还可形成双重申报、交叉稽核的监管制度,有利于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



此贴由 圆桌专栏 在 2005-08-26 10:46:11 最后编辑
作者: grace0818    时间: 2005-8-26 16:44
支持支持双手双脚!!!

其实那天我就以及功能激动过了,呵呵.

早日实施更好~~


本来个调税就是缩小贫富差距的,现在人家高收入的人都办3,4张工资卡,内容做其他.你们说这个能叫调节吗?

要是想真正达到调节贫富差距的目的,就要防止那么多的法律漏洞.试问,在这样一个国家,做的到吗???


反正我是觉得,这件事上为民做实事了.


作者: harry_pjy    时间: 2005-8-26 18:56
我还没赚钱,不过,这个的确是好事
作者: 蓝熊    时间: 2005-8-26 19:37
目前还有学者提出1500还是低,期望2000呢。
作者: 沃尔沃    时间: 2005-8-27 10:09
3000最好
作者: 元宝妹妹    时间: 2005-8-27 19:26
全国都1500的话上海就应该更高才是
原来国家虽然规定800 但在上海就是一直以1000作为起征点的   这次如果上调到1500   上海应该提到2000还差不多   沿海发达城市的贫富差距其实挺大的 而且物价也高
作者: showmers    时间: 2005-8-28 02:05
应该和物价挂钩,其实这方面上海市完全可以出台自己的最低工资税收.很多城市的消费特点不一样,其实这方面各城市自治的话更合理.
作者: 凝风    时间: 2005-8-28 17:26
早就是1000起点了,广州都已经调到1800了,上海还在1500,唉,上海银苦啊~~~
作者: Joe    时间: 2005-8-28 18:25
强烈要求3k起征!!!
偶们赚点小钱容易嘛。。

作者: 类xiaofeng_yh    时间: 2005-8-28 19:28
要避开个人所得税也不是没有其他办法
例如工资卡有好几张
或者把现金转为公积金之类的福利(免除个人所得税)


作者: bluehr    时间: 2005-8-29 13:06
楼上所说的情况恐怕只出现在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及少数大的企业之中吧?!
我个人认为1500太低了,2000差不多;地区之间要有差别,不能一刀切!
作者: cyfcyh    时间: 2005-8-29 20:06
上海应该在2500以上比较合理,嘿嘿
作者: Joe    时间: 2005-8-31 18:29
3000以上还差不多
作者: 寻觅儿    时间: 2005-9-1 22:26
记得以前上税收的时候老师讲过,个调税的这个应该叫免征额而不是起征点
概念上的本质性错误,现在好像变成一个错误的标准叫法了
所谓起征点,是指不到起征点时不征税,超过起征点时,就其“全额”征税(请注意是全额征税)
而免征额则不然,它并非全额征收,只是就其超过免征额的那部分征税。即现在工资上的扣除费用

哦当然,现在不是讨论叫法对不对的问题,不过依我看来,1500还算适中,于我们这种赚不到大钱的就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卑鄙小气心理来说,最好再低点,反正我拿的不多,再多也交不了多少税,就当奉献给国家好了,让那些赚大钱的多交点,反正赚那么多,也不差那么点。
嗯,好像严重心理不平衡,闪了,免得被扔臭鸡蛋
作者: ratlovecat    时间: 2005-9-2 10:21
缴的越多,腐败的越多,银行也要私有,为什么国有银行有这么多的坏账,国家凭什么拿纳税人的钱去填坏账,几百个亿阿,公有制的东西需要达到这个素质的民族,而我国。。。。。。差的太远了,正是所谓的那些什么什么GP党员,一些国家的蛀虫,吃喝嫖赌的都可以报销的国家工作人员,统统拉出去毙了
作者: 疼你的责任    时间: 2005-9-2 20:28
我每年交将近3000元的税都到哪里去了,到TMD贪官兜里了!
作者: 一天一年    时间: 2005-9-2 22:26
个人觉得2000以上还是比较符合上海的
作者: karterli    时间: 2005-9-2 22:32
免征额是应该在高点
每月贴票都要贴好长时间
漏点税也不容易啊
作者: 元宝妹妹    时间: 2005-9-3 14:43
1500实在太低了  上海人均月收入已经远远超过这个数了  要缩小贫富差距的话 起码应该超过平均数才对啊  现在连平均数都没到.....
作者: 叶风    时间: 2005-9-4 19:50
【转帖】中国税负全球第二重个税最猛 公共投入倒数第一

http://news.china.com/zh_cn/fina ... 50902/12623548.html
个税调整正成为全民关注的话题,有关起征点的问题也要召开立法听证会,吸纳民意。那么,起征点定在多少合适?我们不妨从横向和纵向来比较一番。
  
  纵向看,说来令人吃惊。1980年我们确定个税起征点为800元的时候,内地城镇职工的平均月工资在40元左右,800元的起征点在当时是城市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所以当年征收的个税也就10多万元。个税法实施到1993年,月薪超过800元的纳税人才占1%。此后,居民收入快速增长,2003年,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6000元,较23年前增长了15倍。2004年,月薪超过1500元的纳税人占到约24%。《东方早报》首席评论员鲁宁认为,去年城镇人均消费支出1143元,以1500元作起征点,实在“残酷”了些。
  
  再从纵向看,与中国经济突飞猛进增长相伴的,是财政收入远高于GDP的高速增长和居民收入相对于GDP的不断下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资料显示(新华社6月17日公布),2000年国家财政收入是1.3万亿元,2004年上升到2.6万亿元。仅4年时间,财政收入就翻了一番,而工资占GDP的比例,1989年是16%,2003年则下降到12%。根据中国社科院经济所李志宁的研究,从70年代末以来,“工资总额”在GDP中所占比重逐年走低,23年里有16年的工资比重比上年低。特别是到了90年代中后期,下降的速度更快,上世纪90年代末比1980年下降约5个百分点。以2002年为例,居民工资总额大约在1.2万亿元左右,占当年10万亿元GDP的12%、城市居民3.7万亿元全部可支配收入的33%。2004年,我国的财政收入超过了2.6万亿元(已扣除出口退税)。
  
  也就是说,国民的工资总额只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二分之一乃至三分之一强!但就在工资占GDP越来越低的情况下,大部分由普通工薪阶层负担的个人所得税,却从1994年以来成为同比增长最快的税种,平均增幅高达48%,远高于9%的中国经济平均增长率。美国财经双周刊《福布斯》曾发布报告称,在全球52个国家和地区中,中国内地是全球税负第二重的地方,居于法国之后,也是亚洲税负最重的地方。这一报告未必权威,却有参考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高税负并没有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正如中央党校吴忠民教授撰文所述:“中国现在每年用于类似于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基本民生方面的公共投入在GDP当中所占的比例极低,在各个国家当中倒数第一;而用于行政、豪华性公共建设的公共投入在GDP当中所占的过高比例却是世界第一。现在,中国一种常见的、形成明显对比的现象是,每逢涉及基本民生问题时,资金的筹措难乎其难,但是一旦要搞大型豪华型建设时,资金就像呼风唤雨一般会聚起来。比如,东部某发展程度一般的省城在过去的5年花了500亿元进行城市建设,效果一般,又准备在未来的5年当中投入1400亿元继续扩大规模。类似的事例举不胜举。”(8月29日《中国经济时报》)
  
  此种情况下,制定较低的个税起征点,百姓肯定有怨言。
  
  横向看,我们可以比照香港。香港个人所得税额已经调整(2005年),现行免税额为10万港元(按年申报),已婚人士则为20万港元。此外,对于供养老人和兄弟姐妹的、伤残受养人等,都有数额在几万元以上的额外免税额。同时,对于居民购买房屋等,还实行最近两年的个税返还等措施,非常人性化。港人的人均月收入大约是内地人的10倍,而且社会保障体系健全,月入1万元左右才少量征税,我们月入1500元就征税,未免苛刻。
  
  个人所得税法应该着眼于保障公民权利而不应该着眼于保障税款收入。财政少那么一点点钱无关痛痒,而普通百姓多那么一点点,却直接关系到基本生活、健康、养老、儿女的教育和前程。2004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也就1737.05亿元,在2.6万亿元的盘子里只占6.7%。而每年公款吃喝、公车支出、公费出国考察的费用,远高于个税收入。如果这些地方稍微紧一紧,也就不必死盯着个税收入了。

作者: grace0818    时间: 2005-9-5 19:14
还每正式出台
估计最快也要到年底吧~~


作者: 阳光爱情海    时间: 2005-9-5 20:08
个人认为,在上海,3000以上起征为宜!
作者: xjl    时间: 2005-9-11 16:41
800工资收入是800吗
1500工资真是1500吗

税务你何时能真真切切明明白白,税收你何时能造福于民
作者: jay_1102    时间: 2005-9-11 20:16
就是shuo,收稅都是肥了那些公wuyuan,所以他們的工zi才zheme高
作者: 沙滩小子    时间: 2005-9-12 00:55
起码要3000才交,还要交多点
作者: 山涧清泉    时间: 2005-9-12 20:22
充其量以美元计算不过100-200.可怜
作者: sqp_ren    时间: 2005-9-14 20:26
嘉定还没实行吧
作者: 当时的风    时间: 2005-9-15 07:05
妈妈的
我一月两千多点工资
一年交的税要两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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