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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拿什么来“见义勇为” [打印本页]

作者: 再次古铜    时间: 2005-8-3 12:04
标题: 我拿什么来“见义勇为”
昨天看一法制报:一见义勇为的男子追坏人,被坏人捅了一刀,送去医院,医院以付不出手术费为由不予手术,直至该男子流血过多而死亡!!!

今天看到:卫生部正制定医改新方案 放弃市场化改革方向。
作者: 嘉定小朋友    时间: 2005-8-3 12:19
医院早就走位,改革只是敷衍,生命不再值钱...
作者: 四月愚翁    时间: 2005-8-3 12:25
记得N年前的医院墙上还可以看到“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之类的标语。现在是绝对看不到了。因为,心里面也许已经没有这个概念了。
“见义勇为”还是正确的。这是对这个冷漠世界的最好反击。
作者: 梦达婆_敏    时间: 2005-8-3 12:31
其实我们中国人最坏了
作者: bestgunner    时间: 2005-8-3 12:46
只希望死去的任们的努力,不会白费
作者: 将军甲    时间: 2005-8-3 14:19
悲哀的是对生命死去的无动于衷
我想起了鲁迅先生的[药]
作者: bestgunner    时间: 2005-8-3 14:22
我们要自己做一个见义勇为的人。
作者: 类xiaofeng_yh    时间: 2005-8-3 14:27
医疗产业化是一方面,救死扶伤的概念的确有些淡忘。
但我想假设有个专门的基金来妥善处理这个问题的话,那应该会好许多。

其实人的意识观念很难去改变
如果有完善的制度与社会关注,那么应该能有起色。

作者: 红峰    时间: 2005-8-5 13:28
见义勇为的前题是确保自己的生命安全,再....

没有那金刚钻就别揽那瓷器活

害人害己

作者: ask3721    时间: 2005-8-5 14:30
楼上的说法在下不敢苟同。
第一点可以理解,害人害己好象有点过了。
如果有一群人挺身而出那歹徒肯定没那么嚣张,而那人也就不会受重伤了。该谴责的众人的冷漠和医院的见死不救(体制问题医院也有难处)。
作者: 红峰    时间: 2005-8-5 16:10
做事也不考虑一下
就这样走了,那他胃溃疡的老妈怎么办?
  肺结核的老爸呢?
  还有未过门却怀了他骨肉的媳妇..........
一切的一切,都可避免的啊,
不就是抢了几块钱嘛,
9分钟前还在指责对家斗地主出错了牌
骂个面红耳赤
而如今就这样走了,
留下一堆烂摊子
太不负责了!
作者: ask3721    时间: 2005-8-5 16:16
楼上的怎么感觉有点怨妇的味道
作者: 红峰    时间: 2005-8-5 16:21
许多时候!
你不是为自己一个人活的
生命不是你说结束就结束的
别以为弄大人家肚子去打胎就完事了
人家还要青春损失费
作者: 幽谷野百合    时间: 2005-8-5 23:23
怨妇人人都会做

市场经济的体质在医院是需要改革了,医生是为钱而医人,还是为救人而救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家医院的医生,就是第二个强盗。
作者: bluehr    时间: 2005-8-6 08:21
说白了,是人心要改革啊!

可是,有那么好改吗?
作者: 盲孩子    时间: 2005-8-6 10:35
物质文明上去了   精神文明下来了
如今社会  还是多想想怎么照顾好自己
作者: 蓝熊    时间: 2005-8-6 22:52
类说的很中肯,确实是我们社会保障机制太不完善,改革和保障没有同步进行,这就是问题所在。就象我们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做法不错,如果要西部发展到上海的水准,上海先富,那肯定是不行的,但前提是必须先把整个社会生活水准也同步提高,在这基础上让人先富这就对了,所以现在贫富差距好大,社会问题也就来了。
作者: 甲乙丙丁    时间: 2005-8-7 18:11
唉......要建立和谐社会的话还得道德跟上丫。
作者: 竹竿    时间: 2005-8-7 22:27
精神文明建设因为没有利润回报,已经否决!全部投入到经济建设中去!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作者: 猪的猫    时间: 2005-8-7 23:25
..........

看不起你们这些说着见义勇为的人

是不是什么都可以口述

是不是说了吃过早饭就真的吃了呢

面对现实你们还是会缩。。。到底有几个会见义勇为

我欣赏日本人。。。撇开他们做的对错不说

他们是勇敢的。。是不屈服的民族

然而。。。当代的中国人,尤其在座的各位,有几个有这种勇气和胆识

却能口口声声的在这说“见义勇为”

你们的义?你们的勇?呢?????????????
作者: 春暖花开时    时间: 2005-8-7 23:44
原文由 ask3721 在 2005-08-05 16:16:51  发表
楼上的怎么感觉有点怨妇的味道



又一个~








一个20来算的大学生 为救一个60多岁 落水的 老人  结果自己 体力不止 溺水死了


这样的见义勇为 值得吗?

社会影响重要
还是
社会价值重要
作者: 说好我等你    时间: 2005-8-8 00:22
原文由 春暖花开时 在 2005-08-07 23:44:45  发表



又一个~








一个20来算的大学生 为救一个60多岁 落水的 老人  结果自己 体力不止 溺水...
同样重要

就像问你饭前洗手重要还是便後重要一样
作者: 毛里求斯彬彬    时间: 2005-8-8 10:43
重要是可以同样重要的


但是救和不救  不能同时选择
作者: 红峰    时间: 2005-8-9 00:00
原文由 猪的猫 在 2005-08-07 23:25:38  发表
..........

看不起你们这些说着见义勇为的人

是不是什么都可以口述

是不是说了吃过早饭就真的吃了...






小伙子有前途

“基地”炸伦敦地铁可惜没叫上你

不然一定多死几个

作者: 再次古铜    时间: 2005-8-9 11:03
政府在关于国计民生的政策上承认错误并公布于众是不容易的。希望这次的医疗改革不是用一个错误弥补另一个错误。
作者: appleboy    时间: 2005-8-14 20:48
其实办法有很多,只是没有采用。
作者: Game_bo    时间: 2005-8-15 16:57
  见义勇为是肯定的,但是不一定牺牲自己才叫见义勇为,很多时候我们需要处理的方法。想跟歹徒博斗的,自己应该会2下子,否则应该智取而不是力博了。
  可悲的是现在大部分人连一点救人的意识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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