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都市网

标题: 严重警告柳腰美人!! [打印本页]

作者: johnlee    时间: 2005-3-13 20:34
标题: 严重警告柳腰美人!!
可能你是非常关心群众疾苦,也对很多不良社会现象感到无奈
但你随意编造故事、歪曲事实的行为,实际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如果你再继续这样编造子虚乌有的故事,嘉网管理层不排除将此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作者: 沃尔沃    时间: 2005-3-14 13:38
处理呀 要有证据的呀
       
违反宪法?  啊 有那么严重?

我个人觉得他的片子很好 不可多得  社会现实主义题材

此贴由 沃尔沃 在 2005-03-14 13:39:30 最后编辑
       

此贴由 沃尔沃 在 2005-03-14 13:40:07 最后编辑
作者: johnlee    时间: 2005-3-14 14:40
原文由 沃尔沃 在 2005-03-14 13:38:40  发表
处理呀 要有证据的呀
       
违反宪法?  啊 有那么严重?

我个人觉得他的片子很好 不可多得  社会现实主义题...
不知道就少说话哦
我是有确凿证据的,所以请你自重

作者: 送你忘忧草    时间: 2005-3-14 14:47
置顶一下,不然感觉不够正式。
作者: wmty0125    时间: 2005-3-14 14:50
晕~怎么弄的来
作者: 天才—岳    时间: 2005-3-14 14:51
题材很好,真实的社会写照~~~~~~~~~~
作者: 送你忘忧草    时间: 2005-3-14 15:02
原文由 天才—岳 在 2005-03-14 14:51:29  发表
题材很好,真实的社会写照~~~~~~~~~~


前半句说的不错。
但是后句我觉得不感苟同。
作者: 铁骨    时间: 2005-3-14 15:11
那些照片弄到这里不合适吧!至少对摄影是种亵渎
作者: 沃尔沃    时间: 2005-3-14 15:36
原文由 johnlee 在 2005-03-14 14:40:59  发表
不知道就少说话哦
我是有确凿证据的,所以请你自重


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 ?  照片都看过

你有证据你怎么不说出来

说不出来在这里发帖子干什么 你直接 找她好了

你现在说违反宪法 我就是想知道 违反哪条宪法 然后证据呢?

有什么不好公开的
作者: 魅★媚    时间: 2005-3-14 15:42

我觉得斑竹 有点答非所问
作者: shaguadan    时间: 2005-3-14 17:05
是怎么回事?弄的这么严肃!说出来大家评评.我觉得只要跟着党走,不违法,做什么都可以,现在是言论自由!
作者: James    时间: 2005-3-14 18:19
我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了,可以看出来斑竹很生气啊。
可是关于违反宪法,这样说法不合适,如果是侵犯名誉权的话,你可以说违反了民法。
关于移送公安机关呢,你可以举报,作为个人来讲是没有权利移送的。
以上的,请参考,呵呵。
作者: 送你忘忧草    时间: 2005-3-14 21:03
铁骨兄的回话已经解答了楼上各位的疑问.
作者: 败家仔仔    时间: 2005-3-14 21:04
题材比较夸张........
作者: johnlee    时间: 2005-3-14 22:06
第一、证据我有,我可以举一个,2月13日我删除的“马探长今天在上班”一贴,不知道有哪些人看到,但其中的主角-警车根本不是什么马探长的,车的主人是工读学校的校长,而车的主人也不姓马,而至于他在干什么,是他的私事我们无权过问,作者已经严重侵犯了他人的隐私!
第二、请大家分清“宪法”“刑法”“民法”之间的关系
第三、“柳腰美人”发布的主题大量涉及公共安全、政治、他人隐私,已经完全超出本网站的可控制范围,如继续不加控制,只能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作者: 种了两亩葱    时间: 2005-3-14 22:08
我看见了马探长今天在上班一帖  呵呵  
作者: 铁骨    时间: 2005-3-14 22:09
都说这么明白了,支持中!!!!!!
作者: 铁骨    时间: 2005-3-14 22:12
原文由 种了两亩葱 在 2005-03-14 22:08:31  发表
我看见了马探长今天在上班一帖  呵呵  


人证\物证俱在,你就.....了吧!
作者: photohu    时间: 2005-3-14 22:25
原文由 沃尔沃 在 2005-03-14 13:38:40  发表
处理呀 要有证据的呀
       
违反宪法?  啊 有那么严重?

我个人觉得他的片子很好 不可多得  社会现实主义题...


窝窝你吓参合什么,我靠
作者: 种了两亩葱    时间: 2005-3-14 22:59
那和马探长什么关系?

马探长是谁?


作者: johnlee    时间: 2005-3-14 23:02
“大家看了以上照片想想,警车违反了国家的什么规定!!!!”你的这句话想说明什么,想说明这车是所谓马探长的?想说明你没贴的那张照片里的人就是所谓马探长?想通过讨论所谓马探长的私生活来谴责“警车违反了国家的什么规定!!!!”??????
作者: photohu    时间: 2005-3-14 23:03
原文由 柳腰美人 在 2005-03-14 22:57:19  发表
第一、证据我有,我可以举一个,2月13日我删除的“马探长今天在上班”一贴,不知道有哪些人看到,但其中的主...



你真无聊,告诉你我生气了,问题非常严重
作者: 种了两亩葱    时间: 2005-3-14 23:03
唉  故事的连贯性和真实性有待真正的马探长来一探虚实啊

马探长  您在哪里啊  
作者: photohu    时间: 2005-3-14 23:13
在这里讨论任何细节是无任何价值的,你能够确保或者说对于你讲的拍的言图负责吗?请你回答,这个是关键问题。
作者: johnlee    时间: 2005-3-14 23:22
原文由 柳腰美人 在 2005-03-14 23:20:02  发表




这里所有的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
我连开这车的人姓什么叫什么,什么工作,老婆孩子是谁,等等问题都知道
不知道在下眼睛还想看什么
网友的眼睛确实是雪亮的
       
对了,虽然你已经意识到自己犯的低级错误,把上面的照片改了,但我已经早就保存好了,照片的EXIF都么去除哦

此贴由 johnlee 在 2005-03-14 23:24:32 最后编辑
作者: 无爱弄    时间: 2005-3-14 23:26
原文由 photohu 在 2005-03-14 23:03:05  发表



你真无聊,告诉你我生气了,问题非常严重

这个就是网络赋予某些人的特殊权利给我的震撼~~
为什么???
作者: johnlee    时间: 2005-3-14 23:27
原文由 柳腰美人 在 2005-03-14 23:25:50  发表




那么你告诉他,有人要把拍到的照片交给他们的局长看看!!
你看看他会是什么反映!!!
[img]htt...
请再次阅读我提供的证据,谢谢

作者: 无爱弄    时间: 2005-3-14 23:28
还证什么据?关我的时候从来不讲证据的~~~~
忘记了你们的本性拉?
作者: photohu    时间: 2005-3-14 23:29
原文由 柳腰美人 在 2005-03-14 23:20:02  发表



这里所有的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


我可看见的是你在文不对题吓掰,你又用错了字“这里所有的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告诉你我不是你说的“所有”所以说你拍摄和表现的是现实题材必须真实,用词一定准确。这个不是儿戏我可以这样告诉你,玩火是非常危险的。任何事情必须有个尺度,自重吧。无聊真无聊。。。
       

此贴由 photohu 在 2005-03-14 23:31:18 最后编辑
作者: 正方向的门    时间: 2005-3-14 23:29
她很不错的
作者: 无爱弄    时间: 2005-3-14 23:31
原文由 photohu 在 2005-03-14 23:29:25  发表


我可看见的是你在文不对题吓掰,你又用错了字“这里所有的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告诉你我不是你...

无聊就闭嘴呀~~~
作者: 弗利舍    时间: 2005-3-14 23:41
管理员说不许发就不要发,搞不好嘉网会被封掉

帖子我是没看到,但似乎后果很严重啊
作者: 无爱弄    时间: 2005-3-14 23:45
原文由 弗利舍 在 2005-03-14 23:41:01  发表
管理员说不许发就不要发,搞不好嘉网会被封掉

帖子我是没看到,但似乎后果很严重啊

管理员叫你吃大便你也去啊?
人家说的是非对错你不分的啊???
大哥~~~~拜托了~~~~支持柳腰一下吧
作者: 灵感阿飞    时间: 2005-3-14 23:46
原来嘉定有这样没品拍这样东西的人   
作者: 无爱弄    时间: 2005-3-14 23:48
原文由 灵感阿飞 在 2005-03-14 23:46:47  发表
原来嘉定有这样没品拍这样东西的人   

没品有 品不是你一个外地人说的算的~~我们正在讨论
外人不要插嘴
作者: 弗利舍    时间: 2005-3-14 23:49
你爸让你去吃大便你去伐

被管理员关过了就顶着干,我曾经被关过好几次,当时也很气愤的,后来仔细想过也就想通了

事情一桩管一桩,是谁有道理支持谁
作者: 猪猪爱花香    时间: 2005-3-14 23:51
此地只谈风月不谈政治
请各位多多爱护


作者: 正方向的门    时间: 2005-3-14 23:51
无奈,美人看开.世事如此,拍了那么多片子也知晓这种悲哀.
作者: 无爱弄    时间: 2005-3-14 23:53
原文由 弗利舍 在 2005-03-14 23:49:01  发表
你爸让你去吃大便你去伐

被管理员关过了就顶着干,我曾经被关过好几次,当时也很气愤的,后来仔细想过也...

明白了~~你算是大彻大悟了~~所以会说出一句经典的话:你爸叫你去吃大便你会去伐~~~~
这里折射着言论自由的悲哀
作者: 弗利舍    时间: 2005-3-14 23:54
言论自由看场合,另不清的孩子
作者: photohu    时间: 2005-3-15 00:01
原文由 弗利舍 在 2005-03-14 23:41:01  发表
管理员说不许发就不要发,搞不好嘉网会被封掉

帖子我是没看到,但似乎后果很严重啊


这个是最现实的问题,大家自重吧。
不信继续折腾吧
作者: johnlee    时间: 2005-3-15 00:02
原文由 无爱弄 在 2005-03-14 23:53:38  发表

明白了~~你算是大彻大悟了~~所以会说出一句经典的话:你爸叫你去吃大便你会去伐~~~~
这里折射着言论自由的...
说出事实,那是言论自由
如果说的不是事实,那叫歪曲事实
请你仔细考虑一下
       
对了,使用粗俗的语言讨论问题实在泼妇的行为,应该不适合你

此贴由 johnlee 在 2005-03-15 00:03:50 最后编辑
作者: 无爱弄    时间: 2005-3-15 00:04
原文由 johnlee 在 2005-03-15 00:02:04  发表
说出事实,那是言论自由
如果说的不是事实,那叫歪曲事实
请你仔细考虑一下

歪曲~~~~事实
那我问你????
你一定要认真回答~~~
她可以在每个帖子下面写上一句,
本题材都是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吗?
作者: photohu    时间: 2005-3-15 00:19
原文由 无爱弄 在 2005-03-14 23:31:32  发表

无聊就闭嘴呀~~~


你更无聊,你准备陪练了。呵呵。
作者: johnlee    时间: 2005-3-15 00:25
原文由 无爱弄 在 2005-03-15 00:04:22  发表

歪曲~~~~事实
那我问你????
你一定要认真回答~~~
她可以在每个帖子下面写上一句,
本题材都是虚构,如有...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这是用在电影和电视上的,并且不是记实类电影、电视,而你本身认为当事人的照片是记实类的,并且是反映社会问题的,那和这句话有什么关系呢
初中以上文化的人就应该能明白这个道理了呀

此贴由 johnlee 在 2005-03-15 00:26:29 最后编辑
作者: WILLIAMS    时间: 2005-3-15 00:40
我觉得这种照片很好,很反映社会显示,事实上每个人都需要了解这个丑陋的社会,这总不见得要那些猪来报道吧,它们只知道榨取纳税人的钱,然后想着如何去花它们,醒醒吧,每个中国人。
作者: 沃尔沃    时间: 2005-3-15 00:57
柳腰美人  我支持你


我想说 要是照片真有问题 用不着你斑竹在这JJWW 是有问题 公安局网警早 发现了 嘉网早完蛋了 还用你在这说什么“违反宪法”

我问你哪条宪法 你也不说


作者: johnlee    时间: 2005-3-15 01:13
第二十八条 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其他犯罪的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作者: johnlee    时间: 2005-3-15 01:15
原文由 沃尔沃 在 2005-03-15 00:57:37  发表
柳腰美人  我支持你


我想说 要是照片真有问题 用不着你斑竹在这JJWW 是有问题 公安局网警早 发现了 嘉...
还需要我翻刑法吗?
如果当事人被法办,你会和他站在一起吗?
作者: 种了两亩葱    时间: 2005-3-15 08:38
    摄影创作活动可以分为纪实摄影艺术摄影两大领域,纪实摄影不论是新闻摄影还是社会生活纪实都必须尊重历史事件和生活原貌。就其创作过程而言,具有技术性和艺术性,不论其创作的技术如何成熟和艺术灵感有多么深刻,图片本身必须遵循事物原貌的本质特点不被歪曲。而艺术摄影则在于满足人类审美需要,通过摄影手段刻意美化或加工,制作出适合审美情趣的画面来满足人对美的追求。

    楼上那些为细腰美人辩护的朋友,请你们先了解一下什么叫摄影吧,然后再看看她所有的照片,在摄影版块连基础的摄影知识都没有,还在这里吵吵嚷嚷,又为的是哪般呀?细腰美人在澄清事实的时候,明显已经底气不足,顾左而言他,楼上的朋友还在为她愤愤不平,为的又是哪般呀?

    什么是纪实?很简单,记录事实,照片上的人物确实是事实,那你的文字是事实吗?妄加猜测,胡编乱造,子虚乌有地加上你想象中的文字,那纪实摄影是不是可以改成——捏实摄影了呀。

   
   




作者: 沃尔沃    时间: 2005-3-15 10:22
原文由 johnlee 在 2005-03-15 01:15:56  发表
还需要我翻刑法吗?
如果当事人被法办,你会和他站在一起吗?


你说的并不适用

要证据

我还是那句话 真有问题 你们也不会在这里处理了

法办的时候 我想和她站一起的 行哇~~  现在有这政策挖?啊


作者: 与狼共舞    时间: 2005-3-15 10:56
关注一下,就不发表评论了.
作者: 送你忘忧草    时间: 2005-3-15 20:27
按目前的状况,应该够条件提交嘉网事务部处理了.
作者: jollier2002    时间: 2005-3-15 20:52
原文由 沃尔沃 在 2005-03-15 00:57:37  发表
柳腰美人  我支持你


我想说 要是照片真有问题 用不着你斑竹在这JJWW 是有问题 公安局网警早 发现了 嘉...


网警不是神仙 ok?
作者: samu    时间: 2005-3-15 21:10
发个照片至于嘛!不喜欢斑竹咄咄逼人的气焰!至少没有身为斑竹该有的风范!
作者: Guevara    时间: 2005-3-15 21:49
原文由 jollier2002 在 2005-03-15 20:52:11  发表


网警不是神仙 ok?


也没那么简单
作者: 类xiaofeng_yh    时间: 2005-3-15 21:54
这类题材的,个人很喜欢。
可能作者在照片边上加上了自己主观的东西
当然帖子删了,没法了解事实。


作者: johnlee    时间: 2005-3-15 21:57
“柳腰美人”发的东西信息安全部门肯定已经看到了,毕竟他发贴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了,他们没有动作只是因为还没有超出嘉网的管理能力,一旦继续发展下去,我很难保证不会发生令人吃惊的事件
作者: 沃尔沃    时间: 2005-3-15 23:53

楼上的你又不是所谓的什么信息安全部门?  你怎么知道他们怎么运做怎么想??真奇怪?

什么叫信息安全部门?  区府信息化委员会?他们不管这吧

网警?  有问题他们早开工了吧  
作者: fjun    时间: 2005-3-16 00:26
楼上的,公安局、国安局便是信息安全部门,他们管这个事情。嘉定最近网络秩序查处还是比较严格的
作者: 沃尔沃    时间: 2005-3-16 07:53

那么 怎么没来查??  
作者: fjun    时间: 2005-3-16 08:36
......都来查过几次了,只是没查这儿而已。就好似警察要抓闯红灯的车辆,但不一定闯红灯都被抓,他们人手也有限嘛。闯红灯毕竟危险对不?
作者: 沃尔沃    时间: 2005-3-16 10:26
原文由 fjun 在 2005-03-16 08:36:08  发表
......都来查过几次了,只是没查这儿而已。就好似警察要抓闯红灯的车辆,但不一定闯红灯都被抓,他们人手也...


恩 希望来查查 真有问题 对我们也是个教训 是挖
作者: 圣诞快乐    时间: 2005-3-16 12:31
美人发的东西是真的  嘉定的确有这些乞丐啊  美人啊 给嘉定人留点面子啊 否则陈书记看到了 要说嘉定政府治县无方 以后财政拨款减半 那亏的还是嘉定人啊  要是给布什看到了 就要抓胡主席的不是了 就象抓撒哒母一样 我可不想成为伊拉克难民的继承者  要是给乞丐看到了 搞不好问你要肖像权费用哦 你这个还没富裕的人啊有这个闲钱
作者: jollier2002    时间: 2005-3-16 12:50
原文由 沃尔沃 在 2005-03-15 10:22:15  发表


你说的并不适用

要证据

我还是那句话 真有问题 你们也不会在这里处理了

法办的时候 我想和她...
现在违反规定的人已经被处理了。 你好象没有像你说的那样和某人站在一起嘛  


作者: 无爱弄    时间: 2005-3-16 13:25
原文由 johnlee 在 2005-03-15 01:13:02  发表
第二十八条 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

你什么时候如果靠自己发了财,你来找我...我可以当你的面裸蹦嘉定1圈~~~!!!
作者: 沃尔沃    时间: 2005-3-16 13:41
jollier2002:我要怎么站?原来是说美人法办我会和她站一起 

圣诞快乐:对 向书记反映 
       

此贴由 沃尔沃 在 2005-03-16 13:42:57 最后编辑
作者: jollier2002    时间: 2005-3-16 13:46
呵呵~~  有意思 ~~
作者: 无爱弄    时间: 2005-3-16 13:50
总会有一天.嘉网会没有的...
作者: jollier2002    时间: 2005-3-16 13:53
总有一天 地球也会没有的  
作者: 沃尔沃    时间: 2005-3-16 13:53

总有一天什么都会没有的 

那么何必那么认真呢
作者: jacky_chen    时间: 2005-3-16 13:55
原文由 沃尔沃 在 2005-03-16 13:53:52  发表

总有一天什么都会没有的 

那么何必那么认真呢
支持
作者: 无爱弄    时间: 2005-3-16 13:59
把这张帖子放这里干吗啊?
把人家ID都删了TMD~~~
还是男人伐?
你打人家就不准人家还手?
江湖规矩~单条~~!!
柳腰真可怜了啊
作者: 沃尔沃    时间: 2005-3-16 14:00
时间会证明一切 

人民会看清一切
       

我也建议这帖子好下了 既然ID不在了 警告什么?

人家说话机会都没有 

此贴由 沃尔沃 在 2005-03-16 14:01:58 最后编辑
作者: 椒盐排条    时间: 2005-3-16 14:03
得,又要造反咯,斑竹受攻击,网民入班房.石头掉进公厕里.
作者: jollier2002    时间: 2005-3-16 14:13
楼上的 别起哄
作者: 无爱弄    时间: 2005-3-16 14:14
这张帖子或许可以看见一个人的为人
或许可以知道什么是赖皮
作者: jollier2002    时间: 2005-3-16 14:20
还能看到愤世嫉俗的大侠和护花使者
作者: 沃尔沃    时间: 2005-3-16 14:24

我说2句哦

不管怎么样 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 

要把这里搞成 有中国 特色 有上海 特点 的 社会主义现代化 的 色影版块

要做到 百花齐放 百家争鸣 

只要在一个中国原则前提下 只要在 拥护党拥护人民前提下 只要在不违法前提下 

啥照片都可以发 

一定把这里建设成为 一个 与时俱进 开拓进取的 全新的色影版面 


作者: 无爱弄    时间: 2005-3-16 14:27
说的好~~~
作者: 沃尔沃    时间: 2005-3-16 14:31
希望斑竹能能深入领会讲话精神 

能及时传达下去 

把讲话精神 落到实处  要把工作 做好 做全面 做细致 做

到点子上

要树立全心全意为网友服务的理念

要不厌其烦  要耐心引导 

对网友要象春天般的温暖 


       

此贴由 沃尔沃 在 2005-03-16 14:32:52 最后编辑
作者: 小有小的好    时间: 2005-3-16 14:57

你适合 政治思想工作 

不过说的蛮有道理饿
作者: 秦淮河    时间: 2005-3-16 15:19
[2005-03-15] 柳腰美人 由于:发布的信息带有反动倾向 内容失实 眼中违反互联网信息规定 (删除id) 被管理员关进监狱 20 天,并扣除经验值 50 点


过了过了
作者: johnlee    时间: 2005-3-16 15:44
原文由 秦淮河 在 2005-03-16 15:19:46  发表


过了过了
这样处理已经是宽大了,沃尔沃一直跳着叫着要我们报上去,报上去的话当事人会被审查,嘉网会被责令整改
那样的话才叫过了
警告是为了让他悬崖勒马,不是为了处理
作者: 铁骨    时间: 2005-3-16 15:59
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坚决支持打击无限的不良风气
作者: 种了两亩葱    时间: 2005-3-16 16:09
完了……
作者: 本版管理员    时间: 2005-3-16 16:25
此帖在2005-03-16 16:25:12由当值管理员锁定
锁定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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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继续讨论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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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疑问,请先参阅《嘉定网友会管理条例》及版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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