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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半月谈》逾半中国上访者遭抄家报复 [打印本页]

作者: 类xiaofeng_yh    时间: 2005-2-5 14:34
标题: 【转帖】《半月谈》逾半中国上访者遭抄家报复
据新华社旗下的《半月谈》杂志最新一期报导,「如果法院公正审判,而且不收老百姓的费,按时处理问题,哪还用甚么上访啊?」中国法治发展滞后,上访成为市民申冤的主要途径,然而,即使他们的申诉合理,却往往遭人报复。中国社科院的调查显示,五成五访民曾被抄家、五成四访民曾被干部打击报复。
  
  中国信访制度下,老百姓遇有不公,可向国家信访机构投诉,但信访机构无权解决,只能转交有关部门查处。随内地社会矛盾激化,司法制度腐败失效,老百姓惟有不断上访,向上级政府反映,令包括国务院信访局在内的中央信访机构饱受压力,地方政府为免问题曝光,甚至派出官员到中央信访机构拦截,阻止冤民上访。
  
  中国农村基层政权问题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于建嵘去年访问了六百多名访民,发现其中六成三人在上访前,曾入禀法院申诉,效果并不理想,四成访民提出的案件,法院认为不成立,而五成五访民认为,法院有法不依,导致自己败诉。
  
  此外,虽然宪法赋予人民基本的申诉权利,但老百姓上访、申诉却往往招致报复。调查显示,五成五访民因上访被抄家,五成四访民因上访被干部或其手下报复。而值得注意的是,内地访民绝大部份的申诉均合情合理,绝不是无事生非。
  
  对于这种不公平的现象,总理温家宝下令整顿,上月五日通过的新《信访条例》列明,凡任何组织或个人向访民采取打击报复行动,重则须负刑责,轻则要受行政或党纪处分。
  
  将于今年五月实施的新《信访条例》,亦敦促各级政府建立信访责任制,不能把所有矛盾推向信访机构。不过,新法并同时严禁访民冲击国家机关、拦截政府车辆、堵塞阻断交通、携带危险品或管制品,违者重则须负刑责,轻则受罚。而新法初稿更一度禁止访民穿写有「冤」字的衣服上访,后经于建嵘等专家干涉,才将该项不合理的条文删去。


上月五日通过的新《信访条例》列明,凡任何组织或个人向访民采取打击报复行动,重则须负刑责,轻则要受行政或党纪处分。
这种人还有资格当官吗 ?!

作者: 月光玫瑰    时间: 2005-2-5 16:24
哎~
只许州官放火
不许百姓说话
作者: bestgunner    时间: 2005-2-5 17:28
小声点,我觉得我们要被取缔了
作者: 牧野静风    时间: 2005-2-5 17:34
如果老毛还在这种家伙见一个杀一个
现在的政府象只瘟鸡一样的
碰到什么事只会什么强烈谴责啊什么的
如果拿不出点实际行动干脆连P都别放一个

作者: HOGWARTS的猫    时间: 2005-2-5 18:46
根据最新出台的举报规定可以受理匿名举报



作者: Pitt    时间: 2005-2-5 21:30
我用一句话来简单归纳一下:以上属于“中国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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