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都市网

标题: 献给我已经分手的爱人 [打印本页]

作者: 交大痞子    时间: 2004-8-10 20:06
标题: 献给我已经分手的爱人
宝宝,
      最近你好吗?
      我想你。还记得2003年的2月14日吗?我下班回镇上已经5点半了,那时下着蒙蒙细雨,我跑遍了镇上的农工商、华联、联华、捷强就是买不到一盒费列罗巧克力,最后终于在泰康桥边的便利店中买到了。我回到家时,你已经在吃饭了,我悄悄的把它藏进了被子里。晚饭后问你要不要情人节礼物时,你跳着蹦着到处找,就差没用推土机来翻这个家了,可你就是找不到。我看着你的样子又气又好笑。当我拿出来时,看你高兴的样子,在我脸上重重的赏了我一下,我开心极了。我知道,你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女孩子。可如今的女孩,就算是我买400元兰寇、买600元的裤子给她,她都不会有任何反应。要知道那整整花了我半个月的收入。而你只要一盒巧克力!
      宝宝,你知道,我本来身体就不好,可你并不嫌弃我,当我的药吃完,急的团团转时,是你帮我打电话联系药店,最终是你让我省确了好多来回路上的时间。你真的是一个很聪明女孩。
      如今每次想到你,我就觉得我对不起你;每次想到你,我就要哭。真不知道该不该给你写这些,很抱歉不能和你一生一世在一起生活。但你永远是我最爱的女人。没有哪个女孩子能取代你在我生命中地位。我永远无法舍弃你对我的这份感情。我永远的爱你!
      我哭了,哭的很伤心。我想重新回头找你,希望你能原谅我。可是我没这勇气,我已经伤害过你一次,不想让我的父母再伤害你更多。我相亲过一回,但是你的容貌、身段在我心中落下了深刻的印痕,我无法接受一个与你音容笑貌完全两样的女孩子。我恋爱了一次,如果那称得上恋爱的话,但是她无法激起我对你一样的情感波澜,我已经没有了与其他女孩子在一起时,象对你一样的激情。我知道我的初恋已经过去了。只有和你才能一起回味四年的情感生活。
我一直在找一个可以象你一样,白天与我有共同语言,黑夜催我早点睡觉,和我走完一生的女人,可是我知道我永远都无法找到了。永远都不会有人来替代你在我心目中的位置。
      如今找一个好女孩太难了,她们没有你生长在贫苦家庭与身俱来的成熟美,她们只知道挥霍的无度而不知道获取的艰辛,她们只知道花钱的快感而不知道珍惜这一切。娇生惯养的她们身上让我看到只有失望!
      虽然因为某些原因我和你分手了,但是我依然爱你,默默的祝福你!

                                                                              依然爱你的: 杰
                                                                                2004-8-10 1:16

作者: Ange扬    时间: 2004-8-10 20:11
看了后很感动~
作者: 梓馨ZZ    时间: 2004-8-10 21:01
能不能在给我机会好好的爱你~~~~~
作者: yaya.cn    时间: 2004-8-10 21:48



       人都在失去后才懂得珍惜
       在你看来,精神恋爱远比物质恋爱价值来的高(我也相当赞同)但是物质恋爱你也爱了,因为你好奇,好奇那些没有接触过的事物,同样去尝试了.
        伤心过才懂得真实,伤心过才懂得接下去该如何珍惜
        
         看了你的故事,很同情你,却帮不了你
         爱情是需要靠自己努力的!
          好好把握自己的真爱,错过了就没有了









作者: 交大痞子    时间: 2004-8-10 22:34
TO  失落の流星:我也想回头 但是我不能这样
我怎么向我父母交代啊?  
也许她是在等我,也许她更在恨我!
TO  梓馨ZZ: 你很年轻,我心里年龄已经老了,不适合你,当你想玩的时候,我只能守护在你身边,不能一起玩了。

真的是失去了,才知道珍惜!
作者: huihui11    时间: 2004-8-10 23:37
那如果已经错过了呢
也许他是真的真的爱我
可我只会那么自私的伤害别人
可是我也没办法有时觉得自己真的不喜欢他
全是他在自做多情
可是他却是个那么好的男生
作者: tutu726627    时间: 2004-8-11 09:25
真的很巧合的我们的故事和你们的一样!!(只不过我是你故事中的女主角的角色)
他同样也选择了他父母,放弃了我们四年的感情。曾经我们约定共度一生!!我恨他,但是我还是爱他……虽然所有人都说他懦弱,说他不珍惜!!可是我还是爱他!我在等他……
我想知道你们分手多久了?
还有我想知道是不是你们嘉定人的父母都会干涉孩子的感情!更何况你说你们一起了四年,你们也一起生活。你父母也是一开始不反对,到四年后反对的吗???这叫不付责任你知道吗?
作者: jiaojiao    时间: 2004-8-11 09:28
分手了就别说爱了,这或许对另外一个人来说是累赘
放开些,一切都已过去
重新开始吧。
作者: 520520    时间: 2004-8-11 10:50
感动啊~
不过都过去了,你就放开点吧~
作者: 永远爱你    时间: 2004-8-11 11:55
问世间情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许

看到帖子,想到了我的她
作者: 东八时区    时间: 2004-8-11 12:42
真实走了 虚幻留下
爱你的走了 不爱你的留下 ...
作者: 堕落小猪    时间: 2004-8-11 15:56
好感人啊!~
作者: 永远爱你    时间: 2004-8-11 15:57
感动的哭了
作者: 堕落小猪    时间: 2004-8-11 16:03
是的闹~~

      爱和被爱会选择什么呀
作者: 交大痞子    时间: 2004-8-11 17:47
重新开始何其难啊!

说来容易,作来难
作者: 陶陶棒棒糖    时间: 2004-8-11 17:47
真诚的感言~~~~


作者: 紫悠幽    时间: 2004-8-11 18:31
其实搂主才是真正的可悲~~~
你失去了一个真心爱你的人~~~
而她只是失去了一个不该爱的人~~
       

此贴由 紫悠幽 在 2004-08-11 18:31:22 最后编辑
作者: 交大痞子    时间: 2004-8-11 19:51
有时生活不是自己可以主宰的

作者: 紫悠幽    时间: 2004-8-11 19:56
同意~~~
是自己所无力抗拒的

作者: 交大痞子    时间: 2004-8-11 19:59
俗话说 父母之命不可违啊  
可能我在为自己找借口
又或者 我曾经心中也嫌弃过她
作者: 紫悠幽    时间: 2004-8-11 20:31
一切都是天意
一切都是命运
谁也逃不离~~~~
终究已注定


作者: 水果in奶茶    时间: 2004-8-11 21:28
依然那样爱着她为什么不能拿出点勇气来去重新找回她?说不定她正和你一样痛苦着呢!有没有尽力说服父母去接受她呢?
作者: 东八时区    时间: 2004-8-11 21:57
爱她就要接受一切 包括伤害....
作者: 天地无恒    时间: 2004-8-11 22:00
  永远支持楼主,现在好女孩难觅
作者: angellujing    时间: 2004-8-11 22:09
是你不好,不能怪谁,还是看开点。

作者: fm_shaly    时间: 2004-10-15 16:21
   

此贴由 fm_shaly 在 2004-10-16 09:55:18 最后编辑
作者: 紫晶灵    时间: 2004-10-15 17:22
真的很伤感,
令人感悟很深,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情,
爱是要付出的,
她的却是个好女孩,你也是个好人
可是却受到了命运的作弄,
也许那一段时光你们已经足够了~!·
祝福你健康!
祝福她快乐!
作者: 缺陷美    时间: 2004-10-15 18:02
缘分天注定
兄弟心态平和些吧
作者: 紫叶悠欣    时间: 2004-10-15 18:16
其实不要很在乎别人怎么说!只要你自己觉得也她在一起开心就行!而且你也说你和她在一起的时间很长了既然你爱她那么你就应该坚定你对她的爱!不是每个女孩都肯和一个男的同居那么长时间的!你不知道她是不是在等你还是恨你,那么你更应该去问她.如果她还是想和你在一起那么你应该重新好好的去爱她!毕竟现在找到一个自己爱的人是很不容易的!父母当然重要但是和你过一辈子的人是她而不是你的父母!而且你们都这么长时间了你认为就为了一点问题而轻易分手值得吗???想想清楚吧!一个女孩可以为你付出那么你为什么不能为她付出点呢?只要你坚持我相信你父母是不会反对的!我也曾经历过你经历的!我的他坚持了所以我可以一直和他在一起!你何尝不试试呢?只有尝试了才知道结果你说对吗?
作者: 黯然    时间: 2004-10-15 18:27
请问楼主,在你和她分手后还和别的女的好过吗?
作者: 叮当    时间: 2004-10-15 18:45
好感动,好感动,太感动了,你们应该在一起的

作者: 猎艳王    时间: 2004-10-15 19:21
忘了她,叫我怎么忘了她
作者: 星夜·    时间: 2004-10-15 19:26
痞子,你这个叫不负责任,根本就不配爱她
我觉得她很坚强,我很佩服她
作者: 圆子    时间: 2004-10-15 20:19
是现实和你的父母把你们拆散了?~哎……
作者: 易寒    时间: 2004-10-15 20:43
原文由 交大痞子 在 2004-08-10 20:06:29  发表
宝宝,
      最近你好吗?
      我想你。还记得2003年的2月14日吗?我下班回镇上已经5点半了,那时下着蒙...


父母的话是要听,但不能唯命是从吧?
父母的话不是永远都对的
自己的幸福为何要受父母的牵制
而且是毫无正当理由的牵制

虽然我的爱父母也不是很赞成
但是我庆幸我有这样的父母
他们并未多加阻止
他们认为我幸福才是最重要的
虽然不知道和他最后的结局
但是非常感谢他们

楼主,不好意思,在这里插上这么一段
作者: weishiyu    时间: 2004-10-15 21:42
你厉害!顶一记!毕竟是以前的爱人,还拿来做文章!哎,看来你放不下他!
作者: 交大痞子    时间: 2004-10-15 21:48
原文由 fm_shaly 在 2004-10-15 16:21:24  发表
    自从离开以后没有再上过这个网,也许是潜意识里想把以前的记忆尽可能的抹去,一次不经意的在校友录上看...


宝宝,
真没想到 你会看到我写给你的东西 这些话 我都没有勇气跟你当面说 只能通过网络 发泄心中对你的愧疚
作者: 姣姣    时间: 2004-10-15 22:49
侬哪能哭以……
作孽阿!
作者: 柚柚宝宝    时间: 2004-10-16 00:08
我不知道我有没有理解错误,我觉得你们不在一起的原因是家庭。如果你们两个是真心相爱的,没有一切东西能够阻挠你门,不是吗?
作者: 鳄鱼的眼泪    时间: 2005-2-8 20:27
也许爱过一次之后  心真的就会变老了
让人对现在 对现在身边的感情开始力不从心了

可是 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放弃的已经放弃了
不问你现在的感情开始的理由  既然有心的选择了现在的她
就该好好对待了

你难道看不见  她也是个很好的女孩子
你难道看不见  她的感情因为空白而那么脆弱
你难道看不见  因为你的不用心 你已经无意识的伤到了她的心
你难道看不见  她是那么无助只想要有个人好好疼她
你难道看不见  她的委曲求全和笑容背后流下的眼泪。。。。

哎~~~


作者: diosnow    时间: 2005-2-8 20:50
现在说有什么用,失去了这么好的女孩
作者: 小包子    时间: 2005-2-8 20:54
这样的好的结婚对象也放弃啊
作者: 小白米西米西    时间: 2005-2-8 21:04
和自己爱的人分手后,才会发现原来自己那么那么爱他,可是,过去的却不会再回来了,于是,懊悔、哭泣、痛苦……

每次和我爱的人分开的时候,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会觉得:这辈子最让我刻骨铭心的人就是他了!当时痛的真的是好厉害!

在经历过爱我的人我不爱,或者我爱的人不爱我……之后,现在觉得,以前所承受的一切痛苦和惋惜,都是上帝在教我们如何去珍惜和把握下一段感情,正因为对的那个他太难遇到,遇到了又太难守住,所以,再开始的时候,我仍然会百分之百地投入,现实中的才是该珍惜的!
作者: anotoki    时间: 2005-2-12 20:02
fm_shaly是楼主的宝宝?
作者: 偷偷想你    时间: 2005-2-12 20:19
不知道你怎么和她分手的,但是我知道你一定很后悔,但世界上没有买后悔药,记住这次教训吧,我劝你不要这样了,从新站起来,如果放不下你就鼓起勇气和她说:我爱你,我不要你离开我,我没有你我不知道怎么活,没有你我觉得什么事情都没有意思,没有你我感到我的灵魂已不在我身上,只是一副躯壳在无声的世界当来当去

作者: 彬彬    时间: 2005-2-12 21:33
人生是真的不意也是真的美好
爱情也是美好的
也是捉弄人的东西
作者: 雪忆琉璃    时间: 2005-2-12 21:39
真的爱一个人,就不要放弃啊
有什么能比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更幸福的呢
作者: 史零    时间: 2005-2-12 21:51
没有想到今天上来可以看到你的帖子。
要知道,这几天的疲惫是我这辈子从未有过的,
但是尽管很累,还是在这里敲击着回帖。

如果不是你这篇帖子,我几乎忘记了情人节
忘记了大家都在过节
这一切的一切离我是那么的遥远

我最近很容易被感动,很容易流泪
人的情感已经到了脆弱的边缘

可能离你很近,可能从小玩耍的缘故
也可能曾经有过一次聚餐,也可能多次的聊天
我完全可以理解你的感受,但我始终无法理解你为什么会和她走到这一步
我是因为无奈,为什么你要这样?我始终希望你幸福

那天看到你爸妈,发现他们都老了
而如今我更是体会到我爸妈的苍老。

好好对自己吧
我现在真的体会到,没有什么比健康更重要的。


作者: 箩澜    时间: 2005-2-12 21:53
既然已分手,何需再回头。。。。。。




欢迎光临 嘉定都市网 (http://www.jiading.com.cn/)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