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都市网

标题: 官僚主义的道路交通法 [打印本页]

作者: haotian    时间: 2004-6-10 22:04
标题: 官僚主义的道路交通法
官僚主义的道路交通法
中国这部具有跨时代,超越性的,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法律,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他充分体现了目前我国官员的工作作风--\"纸上谈兵\"不切实际.
\"撞人不能白撞\",多么伟大的词语,我想请问我们这些官员们,当那些生活比较困苦的人们以\"牺牲一人,全家享福\"观念疯拥上海等大城市,进行疯狂抢钱时如何办?开车的人如何开好车,好好想想吧,不要去了一次国外,就回家乱定制度,要好好学习邓小平文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不要照搬照套西方的那些东西!
作者: yo_yo8    时间: 2004-6-10 22:13
“官僚主义的道路交通法”不确切吧。要知道中国大部分的百姓的买不起车的。拥有汽车的个人不是为官的就是做生气的。哪个是百姓,哪个是官僚楼主不应该混淆吧
作者: 丑丑88    时间: 2004-6-10 23:11
乱穿马路确实可恶

有些社会垃圾就靠这来敲诈勒索得

这什么社会????????
作者: liquidx    时间: 2004-6-10 23:24
这部法的确不合理,潜在的鼓励了行人交通违规和乱穿马路,也许是初衷是要管理上海的车辆交通秩序
作者: ilsem    时间: 2004-6-11 00:26
我觉得合理,这样才能强制提醒开车者保护弱势群体,开车时谨慎谨慎再谨慎,在国外车子都是让行人优先通行的,司机都非常绅士,现在有必要立法强制改变现在中国开车人的开车习惯了 至于以这个空子专门敲诈勒索的人,相信不久将来自有有关法律来制裁和约束,法律是要靠社会的实践和反馈不断完善的
作者: liquidx    时间: 2004-6-11 08:15
原文由 ilsem 在 2004-06-11 00:26:46  发表
我觉得合理,这样才能强制提醒开车者保护弱势群体,开车时谨慎谨慎再谨慎,在国外车子都是让行人优先通行的...

有漏洞所以说不合理,整治车辆交通是必须的,但法律是严谨的应该具有前瞻性,想到没有想到的问题才是最重要的
因为这个法律的漏洞,让一些遵守交通法规的开车公民倾家荡产,大家觉得这合理吗
       

此贴由 liquidx 在 2004-06-11 08:17:19 最后编辑
作者: jeff0288    时间: 2004-6-16 22:17
原文由 ilsem 在 2004-06-11 00:26:46  发表
我觉得合理,这样才能强制提醒开车者保护弱势群体,开车时谨慎谨慎再谨慎,在国外车子都是让行人优先通行的...

我在别的帖子里说过,奥迪和奥托比谁是弱势群体?
在划分人行道且没有红绿灯的地方,车子是应该让行人优先通过,这我在别的城市也见过,他们也做的很好,但这不等于行人就可以乱穿马路了,如果没有约束的话,不知道以后还会乱成什么样子?
你现在出去看看,好好的一条4车道马路,旁边的平坦的人行道没几辆自行车,可还是有不少人在车道上慢悠悠的骑着两轮人力车,我想那些出国考察后回来制定新交法的家伙没见过这样的情景吧!!!
作者: 绝世嘉人    时间: 2004-6-16 22:25
什么才最应该得到尊重?
人的生命!
在交通事故中90%都是因为车速太快,而不是行人什么的乱穿马路造成的。
撞人不能白撞也不等于司机就负全责,不要断章取义


作者: BOBO    时间: 2004-6-16 22:53
这部法律的出发点可能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毕竟咱们国家是建立在人民民主专政基础上,在制订法律上也必须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
我想...开车把人撞伤,理赔些医药费还是大家都可以接受的。
作者: 元宝妹妹    时间: 2004-6-16 23:47
说这官僚主义么。。。好象过了点啊~
作者: 陈东三    时间: 2004-6-16 23:59
乱穿马路确实可恶

有些社会垃圾就靠这来敲诈勒索得

这什么社会????????
作者: 猪猪爱花香    时间: 2004-6-17 00:17
超速开车本身就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被人敲诈勒索也算是……


作者: 陈东三    时间: 2004-6-17 00:19
这什么话?

有些渣子找茬不用你超速开车的
作者: 绝世嘉人    时间: 2004-6-17 00:26
按道路限速行使发生事故的概率是很小的,看看现在开车的:超速(有谁敢说自己开车不超速的)、闯红灯、抢斑马线、转弯不让人、过积水不减速……无德无行,漠视他人生命
新交法出来的好啊……
作者: 陈东三    时间: 2004-6-17 00:28
说说可能感觉不错

但实事求是的说,
乱穿马路    该死
作者: 绝世嘉人    时间: 2004-6-17 00:37
原文由 陈东三 在 2004-06-17 00:28:49  发表
说说可能感觉不错

但实事求是的说,
乱穿马路    该死



乱穿马路就该判死刑了?
那以后司机闯红灯一律抓起来枪毙好了

作者: 陈东三    时间: 2004-6-17 00:39
呵呵……

一视同仁
作者: 似水年华    时间: 2004-6-17 15:56
呵呵这就叫中国的法律
专法律空子




欢迎光临 嘉定都市网 (http://www.jiading.com.cn/)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