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都市网
标题:
[注意]自由言论何在,什么帖子都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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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泥人土土
时间:
2004-6-2 19:57
标题:
[注意]自由言论何在,什么帖子都锁
既然是闲聊大厅,就有自由言论的存在。
上过N多论坛,看来嘉定论坛的管理员权利最大了
提出对论坛的建议妨碍谁了
用一句无意义来锁帖也太牵强了点吧
这论坛是你家的?
作者:
独孤
时间:
2004-6-2 20:11
我们都当它是自己的家,所以你也应该这样。
帖子已经转移,可以继续
作者:
猪猪爱花香
时间:
2004-6-2 20:25
言论自由不等于什么都可以灌,管理员最大的权利就是处置不遵守版面规则的同志
作者:
Marilyn.Manson
时间:
2004-6-2 20:29
自由是相对的
没有绝对地
作者:
泥人土土
时间:
2004-6-2 20:38
没有糟蹋嘉网。只是,想不通来,提点疑问和建议居然帖子都锁。
这在其他论坛可从来不曾看到过的,回到自己嘉定的论坛但第一次碰到了。
那请问:一大早来发个早上好的帖子,这样的帖子有没有争论的意义存在呢?
PS:所有言论无任何恶意。所有规定也参照过了,只是不理解。
作者:
元宝姐姐
时间:
2004-6-2 20:56
又一个不明白状况的
早上好的帖子在闲聊一样锁 你的帖子发博乐就不会被锁嘛
如果你经常玩BBS 应该知道一个道理 每个BBS都有自己的游戏规则
玩游戏要先看规则 知道不? 楼主你看了没?
作者:
猪猪爱花香
时间:
2004-6-2 20:57
对网站有疑问和建议可以去站务
对版面有意见和疑问可以在《联系斑竹》帖提出
感谢您的建议,但还是必须得遵守版面规则
作者:
AERIN
时间:
2004-6-2 21:18
以下是版规,我看有必要我加红色醒目,以便楼主以及众网友仔细阅读红色加粗部分。
一、遵守嘉网版面发帖规定
http://www.jiading.org/forum/showpost.php?threadid=179804
二、闲聊大厅的发帖要求、违规处罚以及管理方法:
三大纪律:
1、须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2、禁止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淫秽等内容的言论;
3、必须遵守《嘉定网友会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的嘉网的管理规定。
十项注意:
1、本版中的主帖、跟帖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嘉网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2、本版主帖字数必须在60个字节以上,禁止贴图,对于字数未满60字节的主帖以及主题或者回复贴图,版主有权将其删除;
3、本版中的跟帖不得出现“同意”、“路过”、“支持”、“顶”之类的以及其他用于提帖的超短回复,一经发现此类帖子,版主有权删除帖子,并视情节轻重对发帖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4、主帖与跟帖都不得发布无内容、或者内容为单纯链接的帖子,不得发布任何未经嘉网官方批准的商业广告,不得在无实际需要的情况下,恶意贴发大量感情符号或数字,一经发现此类帖子,版主有权删除帖子,并视情节轻重对发帖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5、本版所有转帖都必须注明“转帖”字样,提倡大家在转载时注明原文出处,一经发现有人将转载帖子标注为原创发表者,立即删其帖,视情节轻重对发帖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于不具备讨论价值的转帖一律锁定;
6、本版拒绝无发帖人评论的新闻帖,拒绝未经官方证实的新闻,一旦出现此类帖子,版主有权删除帖子,并视情节轻重对发帖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7、对于楼主的提问已被解决且无讨论意义的帖子,斑竹有权将其锁定;
8、内容基本相同,讨论路线基本一致的帖子将择劣淘汰,具体处理方法视帖子内容,发布时间与具体回复情况而定;
9、对于斑竹以及管理员的处罚决定有异议者,请在“联系管理员”中提出,本版面版主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会及时作出答复;
10、所有来本版发帖的网友,都视作已阅读并已接受以上纪律及注意事项。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嘉定网友会。
制定者 BOBO 舞月 xjl
闲聊大厅启
2003年12月28日
此贴由 AERIN 在 2004-06-02 21:19:52 最后编辑
作者:
锋之芮
时间:
2004-6-2 21:53
我赞成对本版多加管理,楼主还是不要生气吧,这样做也是为了和博乐广场有区别。否则又多一个灌水区有何意思?不如改成博乐广场2或者把博乐改成闲聊2。不过我倒是给斑竹一个建议:就是尺度把握好。而且要一碗水尽量端平。否则版规要改成人治了。
作者:
AERIN
时间:
2004-6-2 22:00
斑竹看见违规的帖子肯定会删的
不过斑竹不是24小时在线的,不可能把握每个帖子
有时候斑竹半夜还在翻旧贴呢
关键一点是网友要有自觉性,灌水的帖子去博乐广场,
这里很多网友在此灌水是以为这是原来的闲聊大厅而造成的。
只有少数是明知故犯的。
作者:
famine
时间:
2004-6-2 22:56
就是,上次我为我家饭店作了一次广告,我想做广告应该不算是违规吧.
不知斑竹看到了这张贴子可否给我发个短消息,我想在这论坛上做广告,
作者:
猪猪爱花香
时间:
2004-6-2 22:59
规则上明确规定不能做任何形式的广告,只要看见了肯定要按规则处理的
楼上的 要是有发现做广告的,欢迎举报
作者:
独孤
时间:
2004-6-2 23:18
原文由 famine 在 2004-06-02 22:56:48 发表
就是,上次我为我家饭店作了一次广告,我想做广告应该不算是违规吧.
不知斑竹看到了这张贴子可否给我发个短消...
你3分钟前在这里发的广告帖子在1分钟前被移到广场去了
以后不移了。
作者:
爱你每一天
时间:
2004-6-3 00:30
K
第一 没看到那条“建议”贴
第二,以提建议的名义表诉个人利益,太多了。
第三 狗P转贴和“早上好”没什么本质区别
第四,S,哪个神规定了闲聊大厅等于自由天地?
乱来,来。
版主处理版面除了套规定,还应有很大的自主权,心里明白么就好了,整天被污七八糟的问题纠缠,一个乱字。
作者:
绝世嘉人
时间:
2004-6-3 00:43
建议开展一个严打整治专项斗争
作者:
season
时间:
2004-6-4 18:59
个人觉得,为了排除管理员个人权利过大和可能引起的道德风险,同时也能让犯规者心服口服,有必要参照行政处罚设立一个复议的机制。管理员的处罚可以像行政处罚一样,具有先予服从性。如果处罚相对人认为处罚手段有错,可以向某一个机构申请复议。复议不论是维持还是撤消原处罚,都必须有明确的依据。同时,对维持的,给原处罚管理员某种形式的奖励积分,撤消的就减扣积分。这样,过了一段时间,也能分辨出管理员的水平高低了。拙见!
作者:
汇龙潭龙之神韵
时间:
2004-6-4 19:58
复议机构实质意义就是上级管理部门,在嘉网斑竹是第一线的,如果你对斑竹工作有意见可以在联系管理员里面提出,嘉网有相应的针对管理团队成员的处罚条例。
不管是什么机构,人员的素质是第一位的。
此贴由 汇龙潭龙之神韵 在 2004-06-04 20:00:01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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