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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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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忧郁的蓝色
时间:
2004-4-29 20:35
标题:
[原创]困
时间累计成的思念
不断侵袭着我直到将我吞噬
我该怎么选择
离开你或是继续爱着你
都说付出总有回报
为何我的爱你却看不到
没有表情的回答
没有行动的表达
我连爱你的勇气都在消磨
终于还是停下来
你的心防是我的禁地
我看不透攻不破
总在最后被关在门外
请你告诉我
我该继续还是放弃
就算是一点暗示
也比现在要好
至少不会再这样下去
看着我一个人演戏
再精彩也是独角戏
作者:
HOGWARTS的猫
时间:
2004-4-29 21:58
http://www.xiermusic.com/song/dispOriginal.asp?cid=3224
有点过分了啊,口口声声跟大家说“这是我儿子”
结果仔细一看,原来是隔壁大毛的儿子,到底是你儿子还是人家的?
作者:
晨曦之
时间:
2004-4-30 10:44
楼上的MM啊,说话就不必太尖酸刻薄,给人留面子也就是到时候给自己留面子。
这个WATER就是那里的斑竹也就是这个忧郁的蓝色
接下来咋办就自个儿看着办吧
作者:
HOGWARTS的猫
时间:
2004-4-30 10:59
我还是要看亲子鉴定 要是冤枉了她,替她翻完案再道歉都可以
此贴由 HOGWARTS的猫 在 2004-04-30 11:20:16 最后编辑
作者:
红雨妖刀
时间:
2004-4-30 16:33
不管是哪的斑竹,就是站长来了,破了规矩一样严办~~~~~~~~
作者:
晨曦之
时间:
2004-4-30 17:00
……
破什么规矩了?现在变成从别处转自己的帖子也成破了规矩
还是楼上的理解能力……恩?
要是冤枉了她,替她翻完案再道歉都可以
这句话我就先收着,到时候就看两位的表演了
作者:
忧郁的蓝色
时间:
2004-4-30 19:22
既然两位斑竹都说了这样的话了,好吧
我要求你们两位向我做公开道歉!!!
作者:
红雨妖刀
时间:
2004-4-30 23:14
你一面之词就可以信了?至少给点让人信服的证据吧~~~~~~~
作者:
沐青少
时间:
2004-4-30 23:24
有老好戏看了
要是冤枉了她,替她翻完案再道歉都可以
说话当放气
而且看起来这个MM认识那根木头……
你们完蛋了
作者:
红雨妖刀
时间:
2004-4-30 23:35
认识就认识怎么了?让她证明是自己是原创的证据有错了?
作者:
沐青少
时间:
2004-4-30 23:36
事情没错,你们的话惹到人了
这还不明白?这理解力真是~
作者:
红雨妖刀
时间:
2004-4-30 23:38
就这也惹到了?不知道她在那里是怎么做斑竹的~至少在我这里,一向不拐弯抹角~~~~~~
作者:
沐青少
时间:
2004-4-30 23:44
现在随你怎么形容自己如何五彩缤纷英勇壮绝都行~
不过
我还是要看亲子鉴定 要是冤枉了她,替她翻完案再道歉都可以
此贴由 HOGWARTS的猫 在 2004-04-30 11:20:16 最后编辑
这个让别人捏在手里……嘿嘿
是道个歉然后什么事都没有以后说话别那么损人
还是干脆“充分利用这里的职权带来的优越感”就你们看着办呗
作者:
忧郁的蓝色
时间:
2004-4-30 23:46
你想我怎么证明?
你说吧,我可以在我那里原创的地方加一句话,然后再发到这里来,就可以证明我是那里的斑竹了吧
我晕,至少我不会在没有弄清楚事实的真相前乱愿望别人,你凭什么说我是拷贝别人的,说话这么不负责任的,你怎么做斑竹的,一点都没有让人信服和尊敬的理由。
你等着道歉吧,到时候不要躲起来不见人哦。
作者:
红雨妖刀
时间:
2004-4-30 23:46
那是她的事,和我无关~~~~~~~~我是不会道歉的 ,我没错~~~~~~~~
作者:
沐青少
时间:
2004-4-30 23:50
既然那个MM也来了,先别管谁的错谁错谁没错,先把楼上硬要追究的事搞清楚再说吧~~
作者:
红雨妖刀
时间:
2004-4-30 23:52
让你配合一下,就像冤枉你了?
作者:
忧郁的蓝色
时间:
2004-4-30 23:58
那你的说话态度不应该自我反醒一下吗
别以为你是斑竹就可以这么搞不懂情况的说别人,告诉你,在你不肯定的情况下你没资格。
靠,我也可以反过来说是那里的人拷贝我的。你太没主见了。
作者:
红雨妖刀
时间:
2004-5-1 00:00
主见不主见是我的事,我只是要你配合一下拿点证据出来来证明这是你的。既然来这里就要遵守这里的规矩,不遵守这里的规矩的话,请回~~~~~
作者:
忧郁的蓝色
时间:
2004-5-1 00:04
你不要老是说我的错。
你说的话的语气像是要我配合吗?
明显就是说我是盗板的。
作者:
红雨妖刀
时间:
2004-5-1 00:05
问题是我已经很有礼貌的让你给个连接出来了,另一个副斑竹,她的风格就是这样的~~~~~~~~改也改不了了。
现在是你在没和我们沟通的情况自己跑去站物发一贴像我们冤枉你一样了~~~~~
作者:
忧郁的蓝色
时间:
2004-5-1 00:12
难道属于我自己的东西我还要请示你们我可以不可以发吗?
这是你们的规定吗,我怎么在网友规定条例里面没有看到呢?
属于我的东西随便我发在哪里。除非那不是我的。
至于你们怀疑是因为你们太自大了,从不想着去证实,而一直以自己为中心,难道还要我来教你如何做一个斑竹吗?
作者:
红雨妖刀
时间:
2004-5-1 00:15
不劳您大驾。
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啊,。总有让人相信的证据吧~~~签个合同都要有合同书别说是在网络里发文了,这年头造假的多。
不能遵守这里的游戏规则,请回,还是这句话~~~~~~
这里不是你那里~~~~~~~~~~~
作者:
忧郁的蓝色
时间:
2004-5-1 00:24
我已经证明了这些都是我的原创了
你还有什么问题吗?
作者:
红雨妖刀
时间:
2004-5-1 00:25
么有了~~~~~~~~~~~
作者:
HOGWARTS的猫
时间:
2004-5-1 09:17
忧郁的蓝色:首先向你道歉。说明一下我道歉不是我承认要你证明你的帖子是否原创是个错误。 出于对转贴的厌恶,在你的帖子里回复的语气过激了一点。
不过你自己也有责任,发的帖子其中一篇注明是原创,另两篇又不置可否,俺以为你在考验我们的智商(这种事以前不是没发生过)。不过我也只是说有转贴嫌疑,让你说明到底是谁家孩子,又没直接说你拐卖儿童,这么激动未免过激。
《我想问一下,你有没有发现我在嘉网上发的帖子都是在西二论坛上有的,难道你就没有想过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的可能性吗?》恩,确实是有这种可能,不过因为你是当事人,当然就这么一个想法。那我就不能以为你是这人的粉丝,所以拿的都是他的帖子(我一直以为那个WATER是一男的,汗)。不过你自己也有责任,发的帖子其中一篇注明是原创,另两篇又不置可否,俺以为你在考验我们的智商(这种事以前不是没发生过)。不过我也只是说有转贴嫌疑,让你说明到底是谁家孩子,又没直接说你拐卖儿童,这么激动未免过激。
《我想问一下,你有没有发现我在嘉网上发的帖子都是在西二论坛上有的,难道你就没有想过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的可能性吗?》恩,确实是有这种可能,不过因为你是当事人,当然就这么一个想法。那我就不能以为你是这人的粉丝,所以拿的都是他的帖子(我一直以为那个WATER是一男的,汗)。
掺和的人还挺多,看戏来了吧。道歉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弄错了跟人道个歉挺正常啊。如果大家认为有必要,可是把这三贴置顶几天,这样够醒目了吧。
此贴由 HOGWARTS的猫 在 2004-05-01 09:33:04 最后编辑
作者:
忧郁的蓝色
时间:
2004-5-1 10:12
好吧,我接受你的道歉了。
同时我也向你们两位斑竹道歉,以后我发帖子会注明是原创的。
还有你说的,我现在想来也是对的。因为是我自己的帖子所以我根本就没有在乎要不要标明是否是原创了,对吧。
好了,这件事情就到这里为止好了。希望我们以后在这里会相处的快乐。
作者:
peter0320
时间:
2004-5-1 13:59
看来结果还算圆满。。。。。。。
作者:
煮雪
时间:
2004-5-4 11:29
自以为是
作者:
Joe
时间:
2004-5-4 12:33
拿着鸡毛当令箭~~~
大不了就道歉
这里面的诚信不知道要打几折了……
作者:
悠悠草
时间:
2004-5-4 13:23
是不是幸福就在我们手边,可是我们看一眼就转身离开?
是不是悲伤已经要逃离,可是我们还是拽紧了它说不离不弃?
阳光这么好可是我却只隔着玻璃看,无力的笑笑再回到我漆黑的洞里躲起来。
作者:
忧郁的蓝色
时间:
2004-5-4 20:53
可能我们都已经习惯错过了
作者:
红峰
时间:
2004-5-5 00:32
你是否找到自己的真正内心呢
脆弱并不是你的错误
即使相逢总是在爱恨交加之中也别放弃
因为每个人都是生活在迷惘之中的
为什么不可以贴短小的诗歌呢?
要知道,越是短小就越有内涵!
希望可以另外开辟
作者:
忧郁的蓝色
时间:
2004-5-5 22:20
呵呵,我一般只会写很短少的,难得写那么长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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