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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t    时间: 2004-2-21 23:25
标题: ..............
本帖最后由 ant 于 2014-4-2 21:5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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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GWARTS的猫    时间: 2004-2-21 23:26
好象应该发在闲聊比较合适,挪过去先
作者: 枫红一刀流    时间: 2004-2-21 23:29
无所谓,这个不是最爱了,那么,原本第二爱的递补上来,就变成最爱的了。
一样一样,这个最爱总归是存在的,所不同的是,扮演这个角色的演员总是不停的在变换。
要给每个人踏上历史舞台的机会嘛。
作者: 漂浮爱情    时间: 2004-2-22 00:10
那也就不需要婚姻了。
作者: panny    时间: 2004-2-22 00:15
要找个你能当着他的面毫无拘束的能剪脚指甲的人结婚!~
作者: 知雨    时间: 2004-2-22 08:38
哈哈 人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你怎么就会成了千万了呢,少?如此概率想来也是炒作吧
作者: 小猴TT    时间: 2004-2-22 08:39
从来没想过要嫁给最爱的人
作者: 月光玫瑰    时间: 2004-2-22 10:22
要嫁个爱你的人
作者: N-age    时间: 2004-2-22 10:45
难道你嫁给他的时候还有另一个比较爱的或是有点爱的吗?
作者: lufia    时间: 2004-2-22 11:13
原文由 panny 在 2004-02-22 00:15:33  发表
要找个你能当着他的面毫无拘束的能剪脚指甲的人结婚!~
我们的头像是一套的也~~~~~美女则呢们称呼~~~~~
作者: 妖妖瞳    时间: 2004-2-22 12:41
不爱他的话我干吗嫁给他啊```
作者: ant    时间: 2004-3-8 20:20
其实以上写的一半对,一半错。

其实世上的事情多是这样一半一半。
你信也好,不信也好。
作者: 不错    时间: 2004-3-8 20:45
记得陈小春和杨采妮演过的一部爱情电影里,
杨采妮在片尾说:嫁人就要嫁一个你爱他99%,他爱你100%的男人。
我也认为这样的婚姻对女人而言,最幸福。
作者: ant    时间: 2004-3-12 20:52
对极了。
主要就是这两个百分比的问题。
世间一切爱的分分合合,都可以从这个百分比来揭示其中的玄机。

作者: 不错    时间: 2004-3-12 21:01
可是楼上的,你要知道,这样的婚姻对于男人就显得有点别扭了。
作者: ant    时间: 2004-3-12 21:20
我想,到时候你会自己衡量的~~
作为你一个男人,如果已经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也无所谓别扭了。
男人由于某些生理上的因素,比女人更不理智。
小别扭对他们来说是可以忽略的:)

作者: 劫天    时间: 2004-3-12 21:24
得3分的比得7分的更不理智,对男人的不公
作者: 贪吃の蚊子    时间: 2004-3-13 09:46
还是听天由命吧,这是上天的安排啊~~~呵可呵呵
作者: 会飞の虫虫    时间: 2004-3-13 11:23
顶~~~不知道说什么
作者: lanlanhai    时间: 2004-3-13 11:28
恩,很有道理的喏!赞同!
那肯定爱得多的那一方比较辛苦,爱的少那的一方比较幸福!
作者: 不错    时间: 2004-3-13 14:12
原文由 ant 在 2004-03-12 21:20:47  发表
我想,到时候你会自己衡量的~~
作为你一个男人,如果已经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也无所谓别扭了。
男人由于...

呵呵,得到……?
男人是很贪的,单是肉体是没有人会去满足的。
毕竟外面XX小姐太多了。
不对立的爱,只能是一方变相的幸福。
作者: ant    时间: 2004-3-14 23:56
o?
看样子,我还是不够了解男性:)或者是把他们看得过低了:)
我以为,路边那些拥抱着女友的男同胞,其实只是雄性荷尔蒙一时分泌过多。
看样子,其中的确混有真爱的情侣罗?
作者: xjl    时间: 2004-3-15 00:37
“拥抱着女友的男同胞”
拥抱一词是由两股力量相互产生的
也就是说 是男女相互抱在一起,男的在搁靴?女的在搔痒?
说不清。

我认为旁若无人的拥抱多为缺少恋爱经验的男女
不反对也不支持,一个眼神的传递应该比肌肤之亲更暖,至少是我现在是这么想,想的.....

看见讨论男女就头痛,有啥好论的我说
讨论一对男女,只有他们两个人有资格。
作者: ant    时间: 2004-3-15 23:05
就是。
作者: 似水年华    时间: 2004-3-16 00:30
放屁,他是第二个李XX.
作者: xjl    时间: 2004-3-16 09:57
原文由 ant 在 2004-03-15 23:05:02  发表
就是。

就是?
作者: 风起烟云散    时间: 2004-3-16 12:49
最爱的人已经离开,我这辈子应该不会嫁给最爱的人了~~~~
作者: 贪吃の蚊子    时间: 2004-3-16 20:40
不知道说什么了,好象也好的
作者: 小玲玲    时间: 2004-3-16 20:54
如果你不爱他,那婚姻还有价值吗
作者: ant    时间: 2004-3-16 21:38
原文由 xjl 在 2004-03-16 09:57:53  发表

就是?



我是说,你说得在理。
作者: xjl    时间: 2004-3-16 21:57
小姑娘文章写的好
可这里的回复总懒懒散散让我看不过去
作者: 游向天空的鱼    时间: 2004-3-17 17:54
不嫁给你最爱的人 都要嫁给爱我的人 这不是自相矛盾么 这样的话哪儿还有结婚的了
作者: 文仪生    时间: 2004-3-26 15:59
这样的话就不需要结婚了不是吗?
作者: 依轩思凡    时间: 2004-3-26 17:03
难道嫁个不喜欢的人,要了干嘛
作者: yo_yo8    时间: 2004-3-26 18:41
晕……连自己最爱的人都不嫁~~~~~~~~~~~~~
反对!!!
作者: 墓地的玫瑰    时间: 2004-3-26 23:04
为什么啊
作者: 米蘭橙的眼淚    时间: 2004-3-26 23:28
找到一个爱自己,自己也爱的人是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呢?孤独了那么久,自由已经不是勉强撑的下去的籍口了。好想找个人依靠,可是现实感那么强的我,实在不能忍受和一个自己不爱的人在一起。
作者: 洛格格    时间: 2004-3-27 09:38
我家蝙蝠是我最爱的人
我相信,他最爱的人也是我
我们是从好朋友变成恋人的,将来也会一直走下去。
所以,我要嫁给我最爱的人。
作者: 星风雪雨    时间: 2004-3-27 10:50
我只娶最爱我的

我的爱只在一 瞬间
作者: fengyulin1983    时间: 2004-3-27 14:29
いつもそう単純でクダラナイことがきっかけで  傷つけてしまうよね途切れてく会話虚しいよ  言葉が不器用すぎて邪魔ばかりする  好きなのに伝わらないこんな想い切なくて    「愛しい」だなんて言い慣れてないケド  今なら言えるよ君のために  となりで笑っていてくれるのな


谁能告诉我是什么意思啊?小弟感激不尽
作者: ant    时间: 2004-4-10 10:16
原文由 就一个人跳舞 在 2004-03-27 11:05:58  发表

找个喜欢做爱的人结婚!



你的要求还挺低的~
       

此贴由 ant 在 2004-04-10 10:17:06 最后编辑
作者: ivy1366    时间: 2004-4-10 10:18
我晕哦!

作者: 小布丁    时间: 2004-4-10 14:24
倒啊~~还是找个有钱的比较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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