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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大家请帮忙说说看法 [打印本页]

作者: 葱宝宝    时间: 2003-3-16 20:40
标题: [求助]大家请帮忙说说看法
有这样一件事,一对恋人,男方曾今送过一个手镯给女方,不过好景不长,两人突然分手了,可是这个手镯是两人的爱情见证,女方现在很矛盾,是把手镯还给男方还是继续留着做个纪念。还是还给男方。
请大家出出注意!
谢谢各位了!


此贴由 葱宝宝 在 2003-03-16 21:23:25 最后编辑
       

此贴由 葱宝宝 在 2003-03-16 21:29:43 最后编辑
作者: 花妖玫瑰    时间: 2003-3-16 20:43
如果女方很爱那个男人,就留个纪念吧
作者: *^依仪*^!!    时间: 2003-3-17 11:04
留着啊
作者: =S.C=Tony    时间: 2003-3-17 11:06
原文由 葱宝宝 发表
不要白不要
作者: 第二道彩虹    时间: 2003-3-17 11:11
要了干嘛啊~触景生情!
作者: 安莎莎    时间: 2003-3-17 11:19
要啊,做为朋友也可以要的,就当纪念!
作者: 第二道彩虹    时间: 2003-3-17 11:20
有爱就不能成为朋友~!仍河里去!
作者: wangwang    时间: 2003-3-17 12:39
爱情可以捡回来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吗
不可能
如果爱走了 东西留着干吗呢 徒增伤悲罢了
断就断的干脆吧

作者: zyylllllzyc    时间: 2003-3-17 16:28
还是扔了吧~~~宝宝你说对吗
既然分了就不要在想
只能怪你们有缘无份! (过来人给你的留言)
作者: 葱宝宝    时间: 2003-3-17 16:33
[fly]老实说我也有这个想法,现在的决定权应该是掌握在那个女方手里了,你们说对吧![/fly]
作者: ☆妞妞☆    时间: 2003-3-17 18:10
留着吧,毕竟你们爱过。何必一定要做的那么绝呢
作者: 松岛惠子    时间: 2003-3-17 21:04
文字如果真像你们说的那么简单,那么也就不用那么矛盾了呀,不是吗?      
作者: zyylllllzyc    时间: 2003-3-17 22:24
你觉得矛盾?那就扔了吧!
昨天晚上的事还没找你算帐呢
作者: yly    时间: 2003-3-17 22:40
原文由 第二道彩虹 发表
丢海里太浪费了。
作者: dugu5950    时间: 2003-3-17 23:37
留下回忆就足够了。还了酸了。当断则断。

作者: alan    时间: 2003-3-18 00:20
别人帮不了你的
一百个人有一百个说法
你这样不是给自己添烦恼嘛
其实你自己心里清楚该怎么办
果断些吧!

作者: 葱宝宝    时间: 2003-3-20 17:28
[fly]也好几天了,不知道女方现在有没有想好怎么做,真想知道啊[/fly]
作者: 松岛惠子    时间: 2003-4-12 19:01
现在到底该怎么办呢?
充满矛盾  
作者: 简单美味    时间: 2003-4-12 19:03
如果男方没有提出要收回的话就不要还回去了拉!!
留做纪念也好阿!
作者: 松岛惠子    时间: 2003-4-12 19:15
这样好吗
作者: 简单美味    时间: 2003-4-12 19:22
没有什么不好的拉
你可以把它随便放置在一个不太容易看到的地方拉!!
作者: 松岛惠子    时间: 2003-4-12 19:26
可我总是觉得怪怪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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