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都市网
标题:
嘀咕嘀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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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真空情绪
时间:
2003-2-3 18:11
标题:
嘀咕嘀咕
看看这里的置顶吧,你有什么感想?
外人,无关乎的,呵呵,笑下就过去了
嘉人呢?你也笑下,就过去了吗?
我只想说,我靠
斑竹说,转载也注明一下嘛~~~!!
那撒娇意味的“~~~~”确实存在而不是我臆测的最好证据就是:它居然被置顶了。
斑竹,请原谅接下来对你们来说可能过激的言辞并为此做些心理上的准备,为这些过激言辞不会只引起你们的愤怒做准备。
这些斑竹在一起都干什么了?就是去找这些被置顶的好文字的出处?然后在后面添个非原创的注解?
对,这些文字是好文字,好到这个论坛里或者还没有比它更好的文字,它的学习价值不容质疑,我想这就是它被置顶的全部原因了。
可这是个文学论坛,不是读书论坛,不是评说论坛,这是一个鼓励写作的论坛(如果我这一自以为是的观点不是你所同意的,那么您就过了这篇文章吧,对您来说,之前的包括接下来的都是废话),而您居然把一个论坛的重中之重的置顶位子悉数让给了转贴和讨论的帖子,这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都是该你们这些主持的人自问和自省的。对,我承认那些置顶的文字很文学,他们作为文字被置顶一点没屈了嘉网,可如果一个男人活了一辈子却最终被一个“雄性动物”属性作为 第一属性,不知你会有何感想?而嘉网,不正在把文学这一最宽泛的属性往自己的第一属性的位置上扣吗?那嘉网自己呢?除了网上那些流行的被承认的文学,嘉网自己的呢?至少在我来说,我更希望被提起的时候是以名字而不是一个男人或者一个人这样的形式。
可是,嘉网,你们的管理者,这是在干嘛?
简单点,你们是在毁灭作为一个文学论坛的个性,也就是扼杀它的唯一性--区别于其他论坛的特色,或者说,你们在创造某个区别其他论坛的特色--没有特色。
如果照这样下去,想来嘉网两个字终有一天只做为一个标示符号而显得可有可无,如果别人的文章里要提起,基本属于被遗忘类的,于是被掼以某某,呜呼,你有什么值得人记着呢?是那些置顶的转贴还是乌烟瘴气的论贴?还是那些默默无闻甚至无人问津的原创?
你们在干嘛?
看过lotus那家伙的一篇名字叫《黑莲花开》的文字,其中有些关于“嘉网兴亡,写手有责”的章节,条理清晰情感美好词句恳切且颇中要害,请恕我冒昧的问一句,斑竹,您感到惭愧了吗?
这些,本是你们职责。
靠,累了,改天再嘀咕吧。
作者:
Lotus
时间:
2003-2-3 18:22
总算有人来发飚。你且等着一些人来解释吧,保准搞得你心力交瘁。
就看看谁精力好,哈哈。
作者:
何丽莹
时间:
2003-2-3 18:39
谢谢你对我们提出来的批评
因为目前我们对于文学专栏应该出现什么样的文字仍然在讨论中
所以……有很多问题没有办法回答你
但是对于置顶
我们除了对于优秀的原创作品、每个月的有话大家说、奇文共赏给予置顶
还有就是我们对于在别的网站可以找到相同联接而作者也没有注明转贴的文字
这些文字置顶以后如果发贴者一个星期没有解释
我们将作为转贴处理
取消置顶
文学专栏目前的宗旨是:鼓励原创、打击盗版
而对于原创的定义……还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我不知道这样的解释楼主是不是满意?
欢迎你参与我们对于什么是文学的讨论
谢谢你给我们提出的批评
作者:
whitestone
时间:
2003-2-3 19:34
鼓励原创的确..但并非一定要打击盗版
坦白的说.我们到这里只是为了看文章.看好的文章.
其实这些文章是否转载跟我们一点关系也没有..
何必对它是否转载斤斤计较..英雄不问出处
还有觉得也并非一定要转载的人注明转载字样
只要转载人没注明文章原创
其实也能理解为是转载的一种默认形式.
只要原创的人注明原创就行了啊..
为什么非得把这类事情搞得那么复杂..政策可以宽松一点..
对转载文章好的部分也应该积极讨论..而不是仅仅提供一个文章原来的连接..
作者:
何丽莹
时间:
2003-2-3 19:36
你说的很好
不过我们文学并不排斥对于转载文章的讨论阿
给出来联接
……当时我也对这样的做法很排斥
不过和尚给我一个这样的理由:
不给出来联接,是对原创作者著作权的侵犯
不说明是转贴,这个是发贴者的人品问题
好的转贴,我们给出相应的联接
进入奇文共赏
因为转贴的文章是不能进入精华、保留的
所以……我们目前只能采取这样的方式
如果你有更好的意见
我们很欢迎:)
作者:
whitestone
时间:
2003-2-3 19:51
不给出来联接,是对原创作者著作权的侵犯
不说明是转贴,这个是发贴者的人品问题
何必呢...把转载的帖子当作平常一样的讨论不是很好..
为什么要把它们特殊化..
著作权..考试刚考过..
觉得没必要上升到这样严肃的高度..只是论坛嘛..大家只是看文章..也许我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
至于人品问题..
转载人有没有得到什么实在的好处..相反我们看到了片好文章
退一步说..就算转贴人的人品级差..
他转他的好文章..我看他转的好文章..和他人品也没直接摩擦
作者:
何丽莹
时间:
2003-2-3 19:57
关键在于如果不注明转贴
而我们因为是好文章加入了保留(老实说,自己曾经犯过这样的错误)
破坏了文学的规矩
这个才是郁闷的事情
其实我们的要求知是转贴注明一下
如果不注明
我们将默是推定为原创
这样……真的是侵犯著作权的
所以我们要求注明:)
作者:
whitestone
时间:
2003-2-3 20:05
网上不讲规矩..网上的规矩让人恶心..
如果网上讲规矩.谁又没下载过盗版电影.盗版软件.盗版游戏.盗版音乐..
真实一点.人性一点吧..规矩太虚伪了..
作者:
何丽莹
时间:
2003-2-3 20:12
:)如果这里没有规矩
我想自己遭受的职责会更加得厉害
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
这里的争吵……
呵呵
作者:
whitestone
时间:
2003-2-3 20:16
原文由 何丽莹 发表
抱歉..刚才言词过于激烈..
讨论只是为了解决问题..不是为了争吵(否则就和家网高层同流合污了)
我只是提出我的想法..版主仍然得按照自己觉得正确的去做
如果版主能由我说的想到些什么..会感到很荣幸..
作者:
何丽莹
时间:
2003-2-3 20:18
:)没有关系拉
你说的东西都是我曾经说过的……
后来我被说服了
但是自己却没有能力说服你
作者:
Lotus
时间:
2003-2-3 21:49
大家看看吧,这篇帖子是怎样的人写的。他多么关心嘉网啊!其实呢,人家是误会了,他认为这边把转贴制顶是好意,是为了鼓励转贴,是让大家欣赏。其实呢,这种行为是“示众”。有点游行的味道。
那我这边呢,对这个行为也不敢苟同。也没有经验了,别人转贴想必也是好心,给出连接也就得了。
哎,哎哎,不说了……
作者:
blue_smiling
时间:
2003-2-4 00:45
晕~~晕~~晕~~
虽然我个人也不赞成将转载的帖子置顶这一做法。但在短期内,这条规定应该不会变。置顶在我看来,不是”示众”,而是对原创作者著作权的肯定,同时也是给楼主一个解释的机会和余地。
作者:
Lotus
时间:
2003-2-4 01:14
和尚的愿意就是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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