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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车辆被撞后,肇事者不认,导致车无法修,大家来评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badycool    时间: 2019-4-28 14:16
标题: 车辆被撞后,肇事者不认,导致车无法修,大家来评评理!
今年春节前在温宿路李园二村北面的嘉钟花苑内肇事者倒车撞到前保,当时嘉城派出所的交警来,先希望双方能协商处理。
肇事者直接说给20块钱,去马路边的修理厂把撞歪的牌照修一下就好了(双方都未发现前保已有一处断裂)。
被撞的人当然不同意,走保险。
在交警的协助下,开了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肇事者全责。
之后去4S店定损,定损完后肇事者不认了。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定损而修复
保险公司与肇事者电话沟通10几次未果,
后来肇事者打电话投诉保险索赔员,并谎称要求保险公司零赔偿结案(即不通过保险公司,私下处理)
但后续也未做任何私下处理,连一个电话也没。

硕大的法律,国际大都市上海,既然可以这样?受害者一点都没有维权的办法了?
后来通过了解可以去法院起诉肇事者,但即使法院判定肇事者有责,需赔偿,肇事者也可以不赔偿(因法院无权强制肇事者执行)
这还有王法吗?

肇事者:金龙,1952牛4月13日出生。
住嘉定区温宿路6弄32号501,现任嘉钟花苑业委会主任

作者: kimizhu    时间: 2019-6-10 10:55
坏人啊 以前还是领导?这人渣估计在位时野不是什么好鸟!
作者: 朴志诚    时间: 2020-8-17 09:57
这个可以打110投诉肇事逃逸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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