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都市网
标题:
低素质养狗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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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耕耘
时间:
2017-9-4 17:26
标题:
低素质养狗女
刚才综合新闻里(媒体大搜索)电视上播的养狗不牵狗绳,吓到孩子被胖揍,还好意思上电视,丢死人了。
作者:
jeff0288
时间:
2017-9-4 18:26
一看就是人家养的小三,没事在家做主播,赚外快
作者:
耕耘
时间:
2017-9-4 20:41
难怪,养大型犬去公共场所不牵狗绳,还出言不逊,就是渣女一个。估计也是在路上乱拉()的其中一个。
作者:
云影飞非
时间:
2017-9-5 08:47
小区里不拴狗绳,狗乱窜,被车撞死,还要讹司机钱。
作者:
春季夏荷
时间:
2017-9-5 09:26
这种没素质的养狗人我是深恶痛绝,我家是一楼,电梯就在门口不远,那些不栓狗绳等电梯或者电梯下来遛狗的,麻蛋,狗狗憋不住就拉尿在我家门口,毁了2块地毯了,查监控,也没证据证明是谁家的(出了电梯就看不见了),养狗是你的事情,妨碍别人就不能是你一个人的事情了,大家想想,我们一开门面对一摊狗屎狗尿,整个人心情都不好了,无仇无怨的这么恶心人好吗,哎!
作者:
少了个翅膀
时间:
2017-9-5 09:43
养狗的不能说全部,看到过一个遛狗拿小铲子,塑料袋的,但真的大部分是没有一点点的公德心,仿佛就是和他养的是一个品种!!!
作者:
春季夏荷
时间:
2017-9-5 11:33
这种自带铲屎工具的真是少之又少,小区里面都不敢让孩子走道路两旁的草坪,到处都是,一不小心就踩到中招,说嘛不好说,养狗是人家的权利,但真的妨碍到别人了
作者:
云影飞非
时间:
2017-9-6 08:53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为犬只挂犬牌;
(二)为犬只束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两米,在拥挤场合自觉收紧牵引带;
(三)为大型犬只戴嘴套;
(四)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的,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
(五)单位饲养的烈性犬只因免疫、诊疗等原因需要离开饲养场所的,将其装入犬笼;
(六)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予以劝阻,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对其批评教育。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六项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作者:
lace
时间:
2017-9-6 10:50
我也喜欢狗狗,但出去都是带狗绳的
之前小时候去我爸同事家和他家孩子一起玩,他们也说他们家养的狗不咬人的,结果狗在旁边毫无预兆咬了我一口,狗咬不咬人不是说说就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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