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沪〔嘉〕征地告[2016]第0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6年9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 沪府土[2016]55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国土资源部
二、建设用地用途:
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沪通铁路上海江桥段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南至封浜、北至市界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 嘉定区江桥镇红光村侯湾组7192.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738.6平方米、建设用地1150.3平方米、未利用地303.5平方米。
2、 嘉定区江桥镇红光村张家组34.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4.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 嘉定区江桥镇红光村泾西组363.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63.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 嘉定区江桥镇火线村郭家组505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938.8平方米、建设用地1842.6平方米、未利用地272.6平方米。
5、 嘉定区江桥镇火线村梅园组7156.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796.4平方米、建设用地9.7平方米、未利用地350.8平方米。
6、 嘉定区江桥镇火线村屯北组6582.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734.1平方米、建设用地1727.4平方米、未利用地121平方米。
7、 嘉定区江桥镇火线村屯南组2036.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69.1平方米、建设用地467.3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8、 嘉定区江桥镇火线村王介坟组11725.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430.4平方米、建设用地1255.5平方米、未利用地2039.3平方米。
9、 嘉定区江桥镇火线村徐家组268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53.1平方米、建设用地2031.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0、 嘉定区江桥镇火线村杨东组985.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64.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20.8平方米。
11、 嘉定区江桥镇太平村朱家组673.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92.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81.8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44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2415.5平方米、建设用地8484.7平方米、未利用地3589.8平方米。
五、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根据《拟征地告知书》(沪〔嘉〕拟征地告[2015]第057、 058、059号)的要求,尚未办理补偿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财产权凭证,到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事务中心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16年11月16日。
六、本公告公布后,由嘉定区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征地事务机构拟定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经嘉定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组织实施。
七、《拟征地告知书》公布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59521151 监督电话: 69530109
联系人:金伟 联系地址:金沙路68号
特此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盖章)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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