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都市网
标题:
答征岚问--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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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亲亲小妖
时间:
2002-10-13 15:06
标题:
答征岚问--虚证
(因内容与文学板不符,自己删了)
Ps:在这里贴这个,会不会被赶出去啊?我没贴到其他的板块里,是想你应该只到文学板块看东西的……
又Ps(2002-10-14):我不知道怎么把自己的帖子删掉,系统消息告诉我,我没有权限。为什么?
此贴由 亲亲小妖 在 2002-10-14 19:16:44 最后编辑
此贴由 亲亲小妖 在 2002-10-14 19:54:50 最后编辑
作者:
不戒和尚
时间:
2002-10-13 15:47
还有一种虚
小妖发此贴,为--------心虚
和尚来给你治,呵呵
这个帖子不会转的
版块的分类不光是靠内容
也要以人分的
别急
在文学区可以灌水的那一天不远了
作者:
征岚
时间:
2002-10-13 19:17
好可怕的样子,好象除了阴虚,什么都带点了。
喂喂,见面过的各位朋友,你们说我是不是那样的?
作者:
端木宏一
时间:
2002-10-13 19:44
。。。。。。。。。。被你这么一说。。。。。。。。好像有点
作者:
Lotus
时间:
2002-10-13 20:50
照从前有一张关于法律的帖子引出的事情来推定,这种专业性很强的帖子不适合放在文学区.诸公要是还在下面聊天那就更过分了!在制度没有完全实行以前请不要透支网友的容忍,如果要管理好一个板块那就应该以身作则!
作者:
悠悠草
时间:
2002-10-13 21:14
请黑莲少安毋躁,的确如和尚所说,版块的分类不光是靠内容
也要以人分的。和尚举过一个例子,我记得很清楚,比如说你要找瓜田李下(比方
),如果不用QQ,不用短消息,而用发帖的形式,那么按照规定就该发在闲聊大厅对吗?可是瓜田会去看吗?依照文现在的闲聊大厅的状况,恐怕这帖子还没等到瓜田看到就已经沉得不知道到哪里去了,而他也可能从不去那个版块看帖子。
可能我们以前对文学版的发帖有硬性规定,但是我们可以尝试另一种的管理模式,真正从网友的角度进行考虑。
文学版将在不久以后推出一项具有“划时代”(可能夸张了点
)的改动。就像和尚说的在文学区可以灌水的那一天不远了。其中个中原因不是一下子能说清楚的。我们也需要时间不断改进,不是吗?
可能在某些意见上我们还没真正统一观点吧……
看来我们也必须“交流交流”
作者:
Lotus
时间:
2002-10-13 21:22
这种情况(找人)的确存在,这种情况似乎也情有可原。但是,管理就是管理,管理就该一视同仁。当初你刚上首治理文学版的时候,你把angla93的帖子一并锁了,我很赞同。为什么?这就是一视同仁,一视同仁才能管理得好。如果你管理板块是看人来的,这算什么!你还嫌网友的话柄不够多吗?要找人,不用qq,不用短消息,那么我问你,为什么不用?就是为了灌水吗?这就和管理转贴一个样子,难道管理还要看人来的?如果你容许“找人”,那么很好,大家都来这里找,闲聊大厅的帖子全都可以办过来了!
作者:
悠悠草
时间:
2002-10-13 21:40
可能我举的例子真的不对
黑莲有些误解了吧,对于转帖和冒牌原创的态度我们一直未变,我们也是想让文学版更好不是吗?
我说了文学版将在不久以后推出一项具有“划时代“的改动。是从根本上杜绝来文学版骗钱骗,让那些真正喜欢文学的人留下来!请期待好吗?
作者:
Lotus
时间:
2002-10-13 21:43
我哪里有不期待了吗?请仔细看过我的话:在制度没有完全实行以前请不要透支网友的容忍,如果要管理好一个板块那就应该以身作则!
你理解这是什么意思吗?
作者:
悠悠草
时间:
2002-10-13 21:44
原文由 Lotus 发表
上帝呀,阿门……!
好的,我会督促自己的
作者:
亲亲小妖
时间:
2002-10-14 19:12
对不起对不起,都是我的错……
我现在就删了好么?
Ps:刚才试着删贴,没成功……
只好再麻烦版主帮我删掉了,
谢谢,更对不起了……
小妖知道,下不为例了。
此贴由 亲亲小妖 在 2002-10-14 19:24:54 最后编辑
作者:
dwh746
时间:
2002-10-14 19:26
都是嘉网上的大牌呀
作者:
Lotus
时间:
2002-10-16 12:07
小妖,我之所以写出那个回贴(第一个),不是因为你的文章,而是因为我看到了下面灌水的苗头。而我也说明,“按照当初……不适合文学区”。那个时候,正副斑竹都不是现在两个人,所以,如今斑竹对于文章取向,是否和从前一致,还是有所改变,都是待考的问题。而当时那篇文章被删除还有一个原因是转贴,并非原创。
总而言之,如果现在斑竹不认为这篇文章不适合文学区,那么你就把它贴回来吧。以后有类似的,尽管发好了,至少还勉强算得上是原创。
作者:
亲亲小妖
时间:
2002-10-20 20:01
谢谢Lutos给我写了很长很长的一段解释。
不过,我自己也感觉贴错地方了,人不能约束别人却可以约束自己啊。我没有资格惩罚别人却有理由惩罚自己。
嘉网这个奇怪的地方,印证着我的孤独我的快乐我的幸福,这里同样会是我今后哭诉的地方。
今天翻看过去的许多帖子,才知道我曾经如此幸福。
作者:
Lotus
时间:
2002-10-20 20:29
行了贴回来吧。已经开始改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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