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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买卖农民动迁别墅卖家反悔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好心好报    时间: 2015-3-8 20:44
标题: 关于买卖农民动迁别墅卖家反悔的问题
本帖最后由 好心好报 于 2015-3-8 21:11 编辑

听说买家可以通过关系凭双方的买卖合同到镇里有关部门去更改名字,卖家即使反悔也要不回来了。这是真的吗?

作者: chinaspirite    时间: 2015-3-8 20:48
通过什么关系?
作者: 好心好报    时间: 2015-3-8 21:12
chinaspirite 发表于 2015-3-8 20:48
通过什么关系?

总是会通路子搞定的那种
作者: 罗迪克    时间: 2015-3-8 23:18
小产权房,买卖无效的。法律不支持。
作者: 曹公王侯    时间: 2015-3-9 04:02
要么最后黑道出面,白道是走不通的
作者: 十几年前    时间: 2015-3-9 06:17
谁有胆子改乌沙不要了
作者: o1029    时间: 2015-3-9 07:04
楼主这个问题问了好几遍了,这种房子卖了就卖了,不要想着拿回来了……
作者: speedstar_jd    时间: 2015-3-9 08:45
~~~~~~~~~~~
作者: THE-WHO    时间: 2015-3-9 08:54
本身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买卖是无效的,听说过好几个买家过了几年要回房子的。
作者: 加啡猫    时间: 2015-3-9 09:05
中国社会现状,没有契约精神!
作者: arrowing    时间: 2015-3-9 09:15
能要赶紧去要,现在一套别墅2,3百万总要有的,当年2,3十万就卖掉了吧。
作者: mimiyou    时间: 2015-3-9 09:24
雇凶杀人也要不了100W,做缺德的事情之前也得考虑下对方是不是咽得下这口气啊……
作者: Maggie_5    时间: 2015-3-9 09:39
之前确实听过,卖家要回来的。 具体详情不知。
作者: 小花环    时间: 2015-3-9 09:58
据我所知要不回的,有认识的人打过官司买家赢的。
作者: 俪小呆    时间: 2015-3-9 10:10
我也向知道的说- -但是有经验的同事和我说这种关系都是不具备法律保护的
作者: 小凳子    时间: 2015-3-9 10:34
做任务,拿金币
作者: 都市嘉定    时间: 2015-3-9 11:12
好心好报 发表于 2015-3-8 21:12
总是会通路子搞定的那种

不可能的,除非他不想干了
作者: 都市网在线领导    时间: 2015-3-9 11:21
是真是假
作者: lxybio    时间: 2015-3-9 12:09
这个我认为是这样的:

国家的规定这个就不能交易,因此在这个事情上买家错了,卖家也错了。那么其实这个问题相对简单,法院应该支持卖家的主张,但是要给予买家一定的补偿,毕竟当时是双方的明确意思表示。

就补偿,也是双方的事情,补偿少了,买家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卖家可能要做好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准备;补偿到位,那卖家其实没必要非得要回这套房子。

其实卖的当时干什么去了,当时缺钱用,卖了,现在看到值钱了,眼红,何苦呢
作者: 秦淮河    时间: 2015-3-9 12:37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卖了多久?是否交付?房款是否付清?等等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具体案例具体分析的,不过一般交付了,下家房款也付清了,再想要回来是不太可能的。
作者: robby    时间: 2015-3-9 12:42
卖家敢去要,就要做好人身安全的心理准备,碰到谁都咽不下这口气的。中国的法律真是奇葩,有契约竟然还不支持。
作者: 王云    时间: 2015-3-9 12:46
不清楚!
作者: 秦淮河    时间: 2015-3-9 12:54
robby 发表于 2015-3-9 12:42
卖家敢去要,就要做好人身安全的心理准备,碰到谁都咽不下这口气的。中国的法律真是奇葩,有契约竟然还不支 ...

房产取得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不是以合同为准,虽然双方有买卖合同,只能说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关系,房子没有转移登记,不能取得所有权。现在问题是农民别墅是没有房产证的,也就是没有登记,所有权从何而来?如何转移?
不过就算起诉的法院,卖家也要不回来,除非买卖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接下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出来,不知道这种农民别墅产权怎么处理。
作者: 北极狼    时间: 2015-3-9 13:37
农村宅基地房是不能交易的。这件事高难度问题是,有一方出现反悔。
作者: 随便    时间: 2015-3-9 15:00
奇葩的中国法律
作者: 欢啊!    时间: 2015-3-9 15:49
路过帮顶!!!
作者: chinaren1860    时间: 2015-3-9 18:28
还是法律有问题,两种规定自相矛盾。
作者: SUNT    时间: 2015-3-9 19:04
这样的房子  卖给你的人要是没地方住了  是唯一一套涨价的话可以告你 要你补现在的差价
作者: JCHEN12    时间: 2015-3-10 00:37
卖了,就是卖了!
买这样的别墅,只要是乡政府土地所备案,宅基地使用权更改了买家的,卖家是无权干涉的
宅基地使用权是无偿使用的,是归房屋所有人的。
当然 买家是要当时买好后,凭房子交易协议去土地所办理的。
办理了手续后,跟随房子的主人就是买家,没卖家的事体了。
农民别墅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买卖协议也是不能公正的,但是可以去土地所备案,备案好名字是谁的就是谁的。
也就是可以这样说,买家批到了宅基地使用权了。
卖家是宅基地也是经过土地所批到的,没有出过一分钱的。
当然,批宅基地有一定的要求的。
作者: sunyanfeng    时间: 2015-3-10 08:11
做任务。。。。
作者: shanghaikkk    时间: 2015-3-10 08:19
一般卖家是不会反悔的.
就怕碰上吸毒的,坐大牢出来的,债台高筑的,等等等等,就是要反悔,你能拿我咋办?难不成还要惹出人命麻烦?
作者: siyanzhaohua    时间: 2015-3-10 08:31
看卖家和买家签的是什么类型的合同吧,有些卖家直接签那种无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的,然后附件条款写明白,这种在法律上应该还是有效的吧
作者: 花心多多    时间: 2015-3-10 10:57
卖了还想要回来 卖方也太不厚道了 你拿钱的时候拿的那么开心 现在拿了钱了又想拿房子 鄙视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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