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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最高法:微博与网聊记录等可视为民事案件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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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w2kye
时间:
2015-2-4 14:49
标题:
最高法:微博与网聊记录等可视为民事案件证据
最高法今日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显示,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视为民事案件中的证据。这部司法解释将自2月4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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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nming1982
时间:
2015-2-4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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