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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拆迁五套房,女儿拿一套过分吗?看帖感想 [打印本页]

作者: yinfengxp    时间: 2014-7-29 21:21
标题: 拆迁五套房,女儿拿一套过分吗?看帖感想
看了帖子,各抒己见,蛮有意思,看到137楼评论一语道破,很有道理“你家里拆迁,你爸爸的姐妹来分房子,你愿意吗”~自己乡下还没拆,期待中~

作者: first_love    时间: 2014-7-29 21:29
给你就拿.只要别没有良心就好.
作者: mimiyou    时间: 2014-7-29 21:46
一语道破啥呀,先搞清是“你家”拆迁,还是“你外婆外公家”拆迁好么。老人还没走呢。
作者: 日月星    时间: 2014-7-30 07:28
mimiyou 发表于 2014-7-29 21:46
一语道破啥呀,先搞清是“你家”拆迁,还是“你外婆外公家”拆迁好么。老人还没走呢。 ...

老人都走了的话,户主就是舅舅了,女儿的户口早就迁走了吧
作者: 暖鱼    时间: 2014-7-30 07:46
老人的东西。都是自己子女。爱给谁给谁。
作者: 云继续飞    时间: 2014-7-30 07:49
暖鱼 发表于 2014-7-30 07:46
老人的东西。都是自己子女。爱给谁给谁。

宅基地是老祖宗传下来的,不是老人的
你要分清楚
这是家族的东西,老人只不过是这一代的管理者,如果给了女儿等于把家族的东西分出去了
作者: 暖鱼    时间: 2014-7-30 08:01
云继续飞 发表于 2014-7-30 07:49
宅基地是老祖宗传下来的,不是老人的
你要分清楚
这是家族的东西,老人只不过是这一代的管理者,如果给了 ...

这个我倒还真木有多想。乡下老房子在许多年前被老爸以1K6的价格卖给了从云南插队回来的大侄子(我堂兄)。耐么现在挨着拆迁,我就啥都没有了。命啊。
作者: 朴志诚    时间: 2014-7-30 08:29
人都是自私的,尽管很不愿意,但是碍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你不愿意也得愿意。
作者: 朴志诚    时间: 2014-7-30 08:29
日月星 发表于 2014-7-30 07:28
老人都走了的话,户主就是舅舅了,女儿的户口早就迁走了吧

老人走了房产就是老人的遗产,遗产均分!
作者: 朴志诚    时间: 2014-7-30 08:31
云继续飞 发表于 2014-7-30 07:49
宅基地是老祖宗传下来的,不是老人的
你要分清楚
这是家族的东西,老人只不过是这一代的管理者,如果给了 ...

你说了祖宗传下来的不算。不是你觉得应该怎么样就应该怎么样的。

况且宅基地拆迁变成拆迁房,性质就完全不同了,有产权的。

最后,你再怎么能说会道,方的说成圆的,最后在法律面前都是苍白的。
作者: 朴志诚    时间: 2014-7-30 08:32
暖鱼 发表于 2014-7-30 08:01
这个我倒还真木有多想。乡下老房子在许多年前被老爸以1K6的价格卖给了从云南插队回来的大侄子(我堂兄) ...

得之,我幸

不得,我命

少争,甚至不争,才是大道

可惜很多人看不透,多少家庭因此拆散
作者: 暖鱼    时间: 2014-7-30 16:33
朴志诚 发表于 2014-7-30 08:32
得之,我幸

不得,我命

哈哈,我早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命运只有靠自己。
谢谢指点。
作者: 无爱无痛    时间: 2014-7-30 16:42
其实就一句话,天上掉了一百万出来,不偷不抢,是你你会不会去捡
作者: 小叶子5959    时间: 2014-7-30 17:02
暖鱼 发表于 2014-7-30 08:01
这个我倒还真木有多想。乡下老房子在许多年前被老爸以1K6的价格卖给了从云南插队回来的大侄子(我堂兄) ...

老石记不能卖特的。乡下人只有特地柜材干得出!
作者: fanfan_897    时间: 2014-8-1 21:18
回个帖子,下班咯~
作者: JCHEN12    时间: 2014-8-2 07:38
暖鱼 发表于 2014-7-30 08:01
这个我倒还真木有多想。乡下老房子在许多年前被老爸以1K6的价格卖给了从云南插队回来的大侄子(我堂兄) ...

云南插队回来的时候的1K6  其实在当时也没有便宜卖  
是80年代初的事体  
卖的是房子  其实是放弃了宅基地使用权  

作者: JCHEN12    时间: 2014-8-2 07:59
朴志诚 发表于 2014-7-30 08:29
老人走了房产就是老人的遗产,遗产均分!

现在的问题是 按农村的规矩  早就房产给儿子了  就是通俗点讲  老人还没有走 房产已经是儿子的了
当然  也有一部分家里一个儿子的家庭  可能房产证上还是老人的名字  一般家里二个儿子以上的  都是儿子的名字  
还遗产均分   谁来给你分?法官?为一点家产就闹上法庭  ?当然 肯定有为了父母财产闹上法庭的人  不过 大多数出嫁的女儿是要面子的   自己夫家也有房子  也就心安理得的认为  传子不传女是习俗 很正常
作者: mimiyou    时间: 2014-8-2 08:03
总之有些人就是觉得当女儿的不能图家里的房产,当老婆后不能图夫家的房产。总之女的不要占有房产,靠依附男人才能有个屋檐么最好处理了。
作者: check    时间: 2014-8-2 08:19
舅舅分到2套房肯定是他宅地名下分到的,关出嫁的女儿屁事,那就5-2,最多也就3套,lz的标题有问题

作者: tvtumama    时间: 2014-8-2 08:45
暖鱼 发表于 2014-7-30 08:01
这个我倒还真木有多想。乡下老房子在许多年前被老爸以1K6的价格卖给了从云南插队回来的大侄子(我堂兄) ...

你老爸思路清爽的,肥水不流外人田,家族内部相互照顾大家都会兴旺发达的。
作者: 朴志诚    时间: 2014-8-2 16:51
JCHEN12 发表于 2014-8-2 07:59
现在的问题是 按农村的规矩  早就房产给儿子了  就是通俗点讲  老人还没有走 房产已经是儿子的了
当然   ...

干嘛,拆迁的时候不能闹啊
作者: 小叶子5959    时间: 2014-8-2 18:36
JCHEN12 发表于 2014-8-2 07:38
云南插队回来的时候的1K6  其实在当时也没有便宜卖  
是80年代初的事体  
卖的是房子  其实是放弃了宅基 ...

宅基地不能买卖的,拆迁的话,你们可以分的宅基地的这部分的。
作者: JCHEN12    时间: 2014-8-3 00:11
朴志诚 发表于 2014-8-2 16:51
干嘛,拆迁的时候不能闹啊

假如被拆迁房屋产权已经归儿子,女儿回娘家跟谁闹?父母?已经没有权利而且年老体弱  需要子女孝敬的时候
哥哥弟弟?家里侄子已经成年 拆迁3套房子  你叫谁的让给女儿
作者: JCHEN12    时间: 2014-8-3 00:16
本帖最后由 JCHEN12 于 2014-8-3 00:17 编辑
小叶子5959 发表于 2014-8-2 18:36
宅基地不能买卖的,拆迁的话,你们可以分的宅基地的这部分的。


宅基地的确是不能买卖的  但是  你房子已经卖了  卖了的房子已经是LZ的堂兄的  宅基地使用权就归堂兄所有了 。
也有另外一种情况  房子卖给城里人或者外省市人  在村里没有户口  宅基地不能更换姓名  这种情况  拆迁才会要求宅基地名字的人签字等  也就是房子卖了 宅基地没有易主   卖给本村本土的人  宅基地早就是买者的了
作者: 朴志诚    时间: 2014-8-3 08:07
JCHEN12 发表于 2014-8-3 00:11
假如被拆迁房屋产权已经归儿子,女儿回娘家跟谁闹?父母?已经没有权利而且年老体弱  需要子女孝敬的时候 ...

没有那么多假如。就楼主事件中,就是老人家的宅基地,而且拆迁前尚未过给儿子。就是那么简单。这个如果那个如果永远没有头个头。具体事情具体讨论。
作者: 日月星    时间: 2014-8-3 10:01
check 发表于 2014-8-2 08:19
舅舅分到2套房肯定是他宅地名下分到的,关出嫁的女儿屁事,那就5-2,最多也就3套,lz的标题有问题
...

+111111111111111111111
作者: JCHEN12    时间: 2014-8-4 10:57
朴志诚 发表于 2014-8-3 08:07
没有那么多假如。就楼主事件中,就是老人家的宅基地,而且拆迁前尚未过给儿子。就是那么简单。这个如果那 ...

LZ开了讨论贴  你以为在外甥发的那个帖子里?
帖子里有说到宅基地是老人家的名字?你怎么知道拆迁前还是老人家的?
人家舅舅拆迁2套房子    也没有说明宅基地的情况  清官难断家务事的  
何况  能在嘉网发帖的  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其母亲肯定也已经不年轻了 ,当初乡下都是出嫁的女儿没有家产的  娘家给一点被子电器的陪嫁  父母就算完成了对女儿的养育任务了  就等老了女儿回娘家孝敬父母  
其实  农村有农村的规矩  大家按规矩办事  就简单多了   那个做外孙的  想一下自己家里拆迁的话  也留给自己父亲的  其他姑姑也没有份 不就心理平衡了?

作者: 朴志诚    时间: 2014-8-4 11:04
JCHEN12 发表于 2014-8-4 10:57
LZ开了讨论贴  你以为在外甥发的那个帖子里?
帖子里有说到宅基地是老人家的名字?你怎么知道拆迁前还是 ...

规矩再多不能凌驾于法律!
作者: JCHEN12    时间: 2014-8-4 11:10
朴志诚 发表于 2014-8-4 11:04
规矩再多不能凌驾于法律!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为什么农村生二个女儿的就批不到2个宅基地?生2个儿子就天经地义的有2个宅基地?
作者: 朴志诚    时间: 2014-8-4 12:03
JCHEN12 发表于 2014-8-4 11:10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为什么农村生二个女儿的就批不到2个宅基地?生2个儿子就天经地义的有2个宅基地? ...

你这就是刁民理论。

宅基地和财产继承是完全不相干的两马事

宅基地是居住的,因为嫁给婆家,婆家有宅基地,所以不再另外批

而儿子讨进来,所以要宅基地

房产就是另外一个范畴,房产是财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女儿、儿子、继子继女和养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利

也就是说虽然宅基地女儿没份的,但是父母持有的产权女儿是有分的
作者: JCHEN12    时间: 2014-8-4 14:59
朴志诚 发表于 2014-8-4 12:03
你这就是刁民理论。

宅基地和财产继承是完全不相干的两马事

不要老是拿法律说事
嘉定农村习俗就是这样的  房子传男不传女  
按照法律是子女一样的权利 但是有几个女儿  特别是外孙已经长大的女儿  会回娘家要房子?

作者: 002142    时间: 2014-8-4 15:24
本帖最后由 002142 于 2014-8-4 15:34 编辑

法律是最后的底线。
道德风俗啥的都在法律的上一层。
能用风俗解决都用风俗,实在解决不了的才走法律。
法院也是先调解再判决

作者: 碎叶河    时间: 2014-8-4 15:34
朴志诚 发表于 2014-7-30 08:32
得之,我幸

不得,我命

还是朴老师境界有高度,现在能这样看得开的人已经不多了,顶一个!
作者: 碎叶河    时间: 2014-8-4 15:43
有的人家和和气气,不争不闹;有的人家兄弟反目,狗血淋头。
有的人儿女不留送给保姆;有的人卖掉房产游山玩水。
日子本就各有各的过法,你又奈何?
作者: 小叶子5959    时间: 2014-8-4 15:50
朴志诚 发表于 2014-8-4 12:03
你这就是刁民理论。

宅基地和财产继承是完全不相干的两马事

估计您出生镇上的吧,我们乡下人有乡俗村规的。您这样的理论是行不通的,纯粹的要钱不要脸了,连父母的老脸一起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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