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食药监局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查实上海福喜新的涉嫌违法线索:将退货的6个批次烟熏风味肉饼,更改包装、篡改生产日期,又重新改名后销往外地。
截至7月25日,福喜公司上级公司承认上海福喜确实对“福喜事件”回应缓慢,并表示会对上海福喜的违法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3030箱问题肉饼已销售
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联合调查组加大对上海福喜公司查案办案力度,又查实新的涉嫌违法线索。经查,福喜公司将退货的2013年5月生产的6个批次烟熏风味肉饼(保质期至2014年2月),更换包装,将生产日期篡改为2014年的3个批号(20140104、20140111和20140112),食品名称更改为“风味肉饼”,共计4396箱(7.2公斤/箱),其中3030箱已销售,其余尚未销售,均已被我局封存。
“福喜公司涉嫌存在利用回收食品生产经营食品、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违法行为。”市食药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顾振华说,这些问题产品主要销往外地,目前,上海市食药监局已经紧急将情况向国家食药监总局汇报。
将其他公司产品改头换面
7月22日晚,东方卫视再次爆料称,暗访中还发现上海福喜有个“神秘仓库”。在这个仓库中,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将别的公司的产品改头换面变成福喜产品。
联合调查组核查发现,媒体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福喜公司租借了陈宝路58号8号T区6号冷库(距福喜公司西南百余米外)上海瀚森雪佳冷藏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冷库,用于存放冷冻鸡翅、冷冻翅中和冷冻翅根等禽肉制品。禽肉制品由福喜公司从江苏泰森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采购,并获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福喜公司在冷冻库门口具有制冷条件的分拣室内,去除原外包装(产品内包装未拆封),经金属探测设备检测后,再装入生产厂商标注为“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的外包装箱内,并在外包装盒上打印原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再运回冷库冷冻,更换外包装期间食品未发生解冻情形。之后销售给下游食品企业作为食品加工原料。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速冻初级农产品生产许可问题的复函》(质检食监函〔2011〕240号)的意见,上述产品为初级农产品,因未列入食品生产许可(QS)范围,故监管部门将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置。
椒盐花生MM 发表于 2014-7-27 08:08
外发加工什么的不行么?哪个企业没有这种事情?关键是质量控制流程,写这个新闻的小编是洋盘。 ...
pekko320 发表于 2014-7-27 16:19
加工肉食我是不吃了,多一层环节多一道危险。
pekko320 发表于 2014-7-27 16:19
加工肉食我是不吃了,多一层环节多一道危险。
tvtumama 发表于 2014-7-27 16:12
就像交警监管闯红灯一样的,食药监局失职了。
sunyanfeng 发表于 2014-7-29 16:16
食品加工企业,包括食品加工作坊都是由技术监督局日常监督管理的。
欢迎光临 嘉定都市网 (http://www.jiading.com.cn/)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