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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清官难断家务事,莫为利益纠结!!! [打印本页]

作者: yw2kye    时间: 2013-12-20 15:44
标题: 清官难断家务事,莫为利益纠结!!!

如果只是为了利益诉求,为了更多地利益,何必结婚呢?
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博取同情更是要不得。
一面之词更是听不得。



作者: HOGWARTS的猫    时间: 2013-12-20 15:45
我发现我会唱
作者: yw2kye    时间: 2013-12-20 15:46
HOGWARTS的猫 发表于 2013-12-20 15:45
我发现我会唱

那你唱,可以加分加金了吧
作者: HOGWARTS的猫    时间: 2013-12-20 15:46
是给我加分加金吗?
作者: HOGWARTS的猫    时间: 2013-12-20 15:46
是给我加分加金吗?
作者: jack_红日    时间: 2013-12-20 15:47
济公主题曲
作者: yw2kye    时间: 2013-12-20 15:47
HOGWARTS的猫 发表于 2013-12-20 15:46
是给我加分加金吗?

你明知故问
作者: HOGWARTS的猫    时间: 2013-12-20 15:48
yw2kye 发表于 2013-12-20 15:47
你明知故问

我觉得么会唱的人肯定有得加分加金的,要么你给我唱一个
作者: siyanzhaohua    时间: 2013-12-20 15:51
HOGWARTS的猫 发表于 2013-12-20 15:48
我觉得么会唱的人肯定有得加分加金的,要么你给我唱一个

恩,点个赞~~
作者: yw2kye    时间: 2013-12-20 15:53
HOGWARTS的猫 发表于 2013-12-20 15:46
是给我加分加金吗?

刚才那贴算被逆袭吗
作者: junes    时间: 2013-12-20 15:55
哪一件事情没有利益在里面?

高调谁不会唱,但是对事情有帮助吗?


作者: HOGWARTS的猫    时间: 2013-12-20 15:59
yw2kye 发表于 2013-12-20 15:53
刚才那贴算被逆袭吗

也说不上吧,这种事孰是孰非很难说的,这种时候都用显微镜看对方的缺点。
作者: yw2kye    时间: 2013-12-20 16:05
junes 发表于 2013-12-20 15:55
哪一件事情没有利益在里面?

高调谁不会唱,但是对事情有帮助吗?

该争取的争取,不该拿的一分不要。

“珐yuan”判未必得到更多,所以协商,人性的贪婪就展露了,拿着道德标杆博取廉价的同情而已。

如果高举道德大旗谋求利益的最大化就不应该,如果这真的为“苗苗”好,利益的诉求是很其次的。反之,只是一张牌而已!
作者: yw2kye    时间: 2013-12-20 16:06
HOGWARTS的猫 发表于 2013-12-20 15:59
也说不上吧,这种事孰是孰非很难说的,这种时候都用显微镜看对方的缺点。 ...

所以一面之词听不得。
作者: HOGWARTS的猫    时间: 2013-12-20 16:07
yw2kye 发表于 2013-12-20 16:06
所以一面之词听不得。

嗯,土鳖魏说偏听则暗兼听则明呀
作者: junes    时间: 2013-12-20 16:11
等到当事人也上来了,贴子就没了

明个屁啊,瞬间大家全瞎了,还讲这是最好的冷静方法,tnnd,当观众是弱智
作者: pigflies    时间: 2013-12-20 16:13
junes 发表于 2013-12-20 08:11
等到当事人也上来了,贴子就没了

明个屁啊,瞬间大家全瞎了,还讲这是最好的冷静方法,tnnd,当观众是弱智 ...

我赞成封帖

作者: HOGWARTS的猫    时间: 2013-12-20 16:14
junes 发表于 2013-12-20 16:11
等到当事人也上来了,贴子就没了

明个屁啊,瞬间大家全瞎了,还讲这是最好的冷静方法,tnnd,当观众是弱智 ...

我已经向樱木花道表示过我的看法了,他不接受,胳膊也不好伸太长,县官不如现管。
作者: siyanzhaohua    时间: 2013-12-20 16:16
pigflies 发表于 2013-12-20 16:13
我赞成封帖

偶也赞成~~

作者: yw2kye    时间: 2013-12-20 16:21
junes 发表于 2013-12-20 16:11
等到当事人也上来了,贴子就没了

明个屁啊,瞬间大家全瞎了,还讲这是最好的冷静方法,tnnd,当观众是弱智 ...

网友瞎编乱说难免,看热闹、看戏嘛

但“铁子”被和谐,这就说明事主有相当多的描述只是情绪失控或者说是添油加醋。后来当事人上来了,笑话遂即产生,可以说是被逆转。
作者: yw2kye    时间: 2013-12-20 16:25
siyanzhaohua 发表于 2013-12-20 16:16
偶也赞成~~

我不赞成,从执法前后的一致性上来说,要被关贴的帖子先前就有很多(比如情感大爆发)
作者: siyanzhaohua    时间: 2013-12-20 16:28
yw2kye 发表于 2013-12-20 16:25
我不赞成,从执法前后的一致性上来说,要被关贴的帖子先前就有很多(比如情感大爆发) ...

但是,你要想到,这帖子的真实性和伤害度要比前面那几个帖子来的深远和广泛。
这是我赞成的理由,毕竟,嘉定太小了,jw太大了。
作者: yw2kye    时间: 2013-12-20 16:31
siyanzhaohua 发表于 2013-12-20 16:28
但是,你要想到,这帖子的真实性和伤害度要比前面那几个帖子来的深远和广泛。
这是我赞成的理由,毕竟, ...

这是一方面,但帖子一关了事,你就不是告诉网友,诉求人是在编瞎话嘛。帮倒忙。
作者: siyanzhaohua    时间: 2013-12-20 16:33
yw2kye 发表于 2013-12-20 16:31
这是一方面,但帖子一关了事,你就不是告诉网友,诉求人是在编瞎话嘛。帮倒忙。 ...

你意思浪相关了帖子就是认输了,心虚了?
这逻辑MS有点问题呀
作者: yw2kye    时间: 2013-12-20 16:35
siyanzhaohua 发表于 2013-12-20 16:33
你意思浪相关了帖子就是认输了,心虚了?
这逻辑MS有点问题呀

倒不是认输,帖子一关,更让人浮想联翩,诉求人的瞎编乱造的嫌疑至少上升了几个百分点。
作者: siyanzhaohua    时间: 2013-12-20 16:37
yw2kye 发表于 2013-12-20 16:35
倒不是认输,帖子一关,更让人浮想联翩,诉求人的瞎编乱造的嫌疑至少上升了几个百分点。 ...

好啦,你也表去纠结了,这事儿该怎么还是怎么滴,网上不说,网下还是会继续。也不用传的沸沸扬扬的。

倒是猫管说的让你唱这歌会给你金币的,你唱一个是正经。
作者: 椒盐花生MM    时间: 2013-12-20 20:45
医生你又纠结了!
这种事情无论如何真的不要摊在大庭广众之下曝晒,我一直认为内裤多晒晒,紫外线杀菌。这种家里的事情晒来晒去,只能越来越臭!
所以你也不要叽歪了!关掉就关掉,不是哈么事情啦!

作者: junes    时间: 2013-12-20 20:59
反面事例很少摊出来的,虽然对当事人没好处,但对旁观者绝对是个警醒。

大家对恶避而不谈,也就无从了解社会黑暗面,某种程度上天真的人往往是伤得最深的人。

人要坏是很容易的,因为人人都自私啊
作者: junes    时间: 2013-12-20 21:09
形而上各种高尚的东西,能不能救助形而下的缺陷,我看不见得。

高尚的宽容别人对你的侵害,那是圣人级别,谁做的到?
所以以恶制恶就出来派用场了,有一个恶砍翻一个,少一个是一个,总好过模糊是非充烂好人,世上最迂腐的就是这种人,对恶无力,却试图标榜善,省省吧
作者: yw2kye    时间: 2013-12-20 21:23
LS的那先前被和谐的帖子到底谁是恶、谁是善?

从此妈妈带着女儿是这么教育吗?——你爸爸是坏人!爸爸从小就不要你了!长大为妈妈报仇!

难道让孩子去记恨自己的父亲吗?——这个内斗的悲剧要在将来某一天真实的发生吗?

难道真下的了手去砍翻自己的亲生父亲吗?
作者: yw2kye    时间: 2013-12-20 21:27
教人记恨、教人作恶才是大恶!

彼此婚姻的无法维系,请勿擅自给对方贴是善是恶的标签!

利益之争,本就无所谓对错,只是自私罢了,孩子往往是借口!


作者: junes    时间: 2013-12-20 21:35
利益之争一定有,但以此来混淆是非是可耻的

比如对孩子不闻不问,扬言不尽抚养业务,这个不恶吗?尽力为孩子争取高一点的扶养费有什么错?
作者: 登记注册    时间: 2013-12-20 21:53
女主角好像是傅艺伟 当年也是小骚一个 现在估计成大妈了
作者: yw2kye    时间: 2013-12-20 21:53
junes 发表于 2013-12-20 21:35
利益之争一定有,但以此来混淆是非是可耻的

比如对孩子不闻不问,扬言不尽抚养业务,这个不恶吗?尽力为孩 ...

这个就要说另外一个话题——吵架的时候有好听的话?尤其在决裂的时候。用你的话来说,没刀子上去已经是客气的了

同时单方面的描述可性度有待商榷,男方后来反击——给了20万,每月答应给1500,可以是女方嘴巴张得大!

不给付抚养费、不关心孩子等等只是女方单方面陈述,难道不可以这么认为——男方想尽义务,但女方阻拦!

后来男方反击说——在答应给付抚养费后女方才要孩子的!

真的为孩子好,请给孩子一个正常的生活环境而不是为几百块争个你死我活。


作者: 椒盐花生MM    时间: 2013-12-21 07:48
你们俩又吵了,你们俩就是怨偶的典型,互相不肯让,坚持自己是对的。如果放在夫妻生活里,那就是没有外遇也要散伙的节奏。其实家庭关系何必一定纠结于此?
作者: siyanzhaohua    时间: 2013-12-21 07:59
椒盐花生MM 发表于 2013-12-21 07:48
你们俩又吵了,你们俩就是怨偶的典型,互相不肯让,坚持自己是对的。如果放在夫妻生活里,那就是没有外遇也 ...

怨偶
作者: yw2kye    时间: 2013-12-21 09:27
椒盐花生MM 发表于 2013-12-21 07:48
你们俩又吵了,你们俩就是怨偶的典型,互相不肯让,坚持自己是对的。如果放在夫妻生活里,那就是没有外遇也 ...

倒也不是吵,一种社会现象的正常讨论,观点难免有龃龉。

当然,大家不顶贴,这个帖子也就完结了。

你看,对号入座的那位给我私下发来消息,说我赶紧把这个帖子删掉。

我想,为啥?

我也不是来曝光某某人(针对某某网友)、我又不知道当事人的:姓名、住址、单位地址、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照片等等(这些个人资料又没泄露,当事人也没透露半点)——你以前说我是”甩资料派“,这件事上我没有吧,可是敏感、紧张的人要惶恐那就不是我的事了。

我认为在法律应许的范围内,讨论一种社会现象是应该被容许的,在一个开放的论坛里有限的言论自由还是要讲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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