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都市网

标题: 上海细则发布,好像没什么特别 [打印本页]

作者: 蓝梦轩    时间: 2013-3-30 20:03
标题: 上海细则发布,好像没什么特别
基本和以前一样嘛,我看下来,就北京的有点与众不同,上海的说能核实原值的,征收,其实现在也都这样操作的
作者: 爱心狼    时间: 2013-3-30 20:31
就是延续先前的政策以及尺度不变

具体还是要看明天以后签约的实际缴税情况,如果真的是不变,那先前一个月的热昏应该会回吐,那些想成火打劫的新楼盘日子就没这么好过了
作者: 蓝梦轩    时间: 2013-3-30 20:33
爱心狼 发表于 2013-3-30 20:31
就是延续先前的政策以及尺度不变

具体还是要看明天以后签约的实际缴税情况,如果真的是不变,那先前一个月 ...

北京的看来是最严格点,而且单身都禁购2套房了,不过个人所得税办法是看网签日期的,只要在今天前网签掉的也没关系,那些假离婚的人郁闷了
作者: 翎千叶    时间: 2013-3-30 20:49
看不懂啊,满5年唯一一套住房置换要收税吗?好像细则没说啊。
作者: 田晓洋    时间: 2013-3-30 20:59
翎千叶 发表于 2013-3-30 20:49
看不懂啊,满5年唯一一套住房置换要收税吗?好像细则没说啊。

+1.。。。。。。。。。。。。。。。
作者: shenting    时间: 2013-3-30 21:06
这细则还真是够掏浆糊的,怎么核实原价,时间节点,二套房的贷款比例,什么都没有,这也能叫细则,汗嗒嗒滴
作者: yaoyao2    时间: 2013-3-30 21:17
拆迁房要交百分之二十的税吗?
作者: shenting    时间: 2013-3-30 21:21
yaoyao2 发表于 2013-3-30 21:17
拆迁房要交百分之二十的税吗?

不要,是要有办法核实原价的
作者: yaoyao2    时间: 2013-3-30 21:24
个拆迁房要吃香了
作者: xzbc888    时间: 2013-3-30 21:47
具体还是要看明天以后签约的实际缴税情况
作者: shijiweiren    时间: 2013-3-31 08:52
yaoyao2 发表于 2013-03-30 21:24:20
个拆迁房要吃香了

按交易中心估价吧,不可能给你给0价格的。
作者: 一E孤行    时间: 2013-3-31 08:58

我就说不会有什么大变化,除非审核更严格一些
作者: rainbow7    时间: 2013-3-31 09:27
翎千叶 发表于 2013-3-30 20:49
看不懂啊,满5年唯一一套住房置换要收税吗?好像细则没说啊。

不用交个税,细则没说就是仍然按之前的政策
作者: jinjinzhou    时间: 2013-3-31 10:21
住建部等三部委不明确实际操作细则,地方也只好应付;这次国五条遭到普遍反对,新班子必将改变方式,前十年都没调在点子上,新领导要尽快决断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可能是第一步。
作者: woaichixigua    时间: 2013-3-31 10:24
那今天卖房,到底要不要交20的税啊?(2套以上的)
作者: 蓝梦轩    时间: 2013-3-31 11:17
woaichixigua 发表于 2013-3-31 10:24
那今天卖房,到底要不要交20的税啊?(2套以上的)


在我看来,这个细则和以前的规矩都差不多的

原则上应该要缴纳的,但是细则也说,能核实原价的,严格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不能核实原价呢?呵呵!以前其实上海就一直规定能核实原价的要缴纳20%的所得税,但是大多数人都说不能核实原价,就缴纳1%的总价所得税。韩书记二会上就说过了,上海一直是这个标准,果然基本不动。顶多审查的严格点。


作者: woaichixigua    时间: 2013-3-31 11:33
蓝梦轩 发表于 2013-3-31 11:17
在我看来,这个细则和以前的规矩都差不多的

原则上应该要缴纳的,但是细则也说,能核实原价的,严格缴纳 ...

唉,真是搞脑子啊。我等乡下农民不能理解
作者: woaichixigua    时间: 2013-3-31 15:08
shenting 发表于 2013-3-30 21:21
不要,是要有办法核实原价的

譬如说,什么样的房子能核实原价
作者: shenting    时间: 2013-3-31 15:16
woaichixigua 发表于 2013-3-31 15:08
譬如说,什么样的房子能核实原价

一般除了拆迁房还有单位的福利分房的那些,一般性以前买的房子基本上估计都能核实原价的吧,比如说以前有买卖合同的上的原价多少,交了多少税估计这些都有原始记录的吧




欢迎光临 嘉定都市网 (http://www.jiading.com.cn/)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