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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海居民阶梯电价将从7月1日起实施,即8月份的抄表起实施 [打印本页]

作者: blue_winter    时间: 2012-6-16 10:10
标题: 上海居民阶梯电价将从7月1日起实施,即8月份的抄表起实施
实施:  从8月抄表时起实施
  实施阶梯电价后,当前按月抄表并结算电费的方式不变,当累计电量达到阶梯电量年度分档基数临界点后,即开始实行阶梯加价。市电力公司也将在每月的电费账单中标明用户年度累计用电情况。
  上海居民阶梯电价将从7月1日起实施,即8月份的抄表起实施。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本市居民阶梯电价分为三档,第一档原则上覆盖80%的 居民用户,第二档覆盖95%。
  上海阶梯电价听证会时共提供了三套方案,为月度方案、季节性月度方案和年度方案。市发改委总经济师沈念东介绍,上海居民阶梯电价按照年度方案实施,因为该方案能很好地考虑上海的季节因素,操作性也比较简单明了。
  本市听证参加人曾表示,上海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现在这个第一档用电基数是可以确保80%的居民不加价,但以后可能无法保证,是否可以提高用电基数。
多人口家庭增加电量基数
  根据昨天公布的实施方案,本市户籍人口多的居民家庭,具备分户条件的将尽量分户分表。不具备分户条件的,户籍人口为5人及以上的家庭,每户每月增加100度的阶梯电量基数。户籍人口为7人及以上的家庭,也可以选择按照每度电2.4分钱加价计费。由于电力公司无法掌握居民家庭户籍情况,符合上述情况的居民要自己到电力公司进行申请。
  市电力公司对上海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将按照每户每月15度的电量标准设置免费用电基数。市电力公司在收取电费时,直接根据民政部分提供的名单将免费用电基数从对应的电费账单中扣除;还将为无固定住所、居住在养老院、人户分离等“情况较为特殊”的双保户提供关联客户电量扣减服务,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电力公司还将在新版电费账单中增加每月用电周期、每月居民分档基数电量剩余情况提示和告知功能,以便居民科学用电、节约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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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确当    时间: 2012-6-16 10:56
看来要去跑次电力局了,我家5口人,带好户口本,还需要些什么,谁知道啊?
作者: blue_winter    时间: 2012-6-16 11:09
唉,我有户口的地方不住人,住的地方没户口,真要命
作者: shendawei77    时间: 2012-6-16 19:21
blue_winter 发表于 2012-6-16 11:09
唉,我有户口的地方不住人,住的地方没户口,真要命

不露女神特殊家庭干脆就不用交电费。
作者: _even_    时间: 2012-6-16 21:21
感谢政府
作者: chinaspirite    时间: 2012-6-16 22:28
基本没影响,无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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