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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失物招领--急切寻找失主!(已经找到失主) [打印本页]

作者: jessica_565    时间: 2012-1-3 12:05
标题: 失物招领--急切寻找失主!(已经找到失主)
本人与2011年12月31日晚在嘉定区北大街红豆坊拐角处捡到一个黑色的皮夹子,里面有身份证,银行卡还有一些家人的照片等等。
失主:何小姐
民族:汉
性别:女
出生:198*年*月*日
住址:上海市嘉定区娄塘镇黎明村***号
身份证号:310114198*********

望大家不管认识还是不认识失主帮忙转起来,群众的力量是无限量的。
请不是本人的勿扰!因为我捡到人家的钱包想到失主肯定很着急!



作者: chuanchuan    时间: 2012-1-3 21:56
好人有好报  顶起
作者: 梅雨天    时间: 2012-1-3 22:49

作者: vdani14    时间: 2012-1-4 20:26
赞楼主好人!祝早日寻到失主。
作者: chuanchuan    时间: 2012-1-5 01:59
要不送派出所吧
作者: 曼尔    时间: 2012-1-5 10:56
晕,哪有这样的招领启示
作者: icefree    时间: 2012-1-5 11:57
楼主是好人,不过把人家的身份隐私都泄露了,最好还是不要打全,用*之类的隐去些内容
作者: qyh    时间: 2012-1-5 21:04
1,找警察
2,写信给她
3,娄塘镇黎明村622号

楼主不但暴露了对方身份证号,姓名,地址,还暴露了自己手机号
作者: qyh    时间: 2012-1-5 21:06
对方工作还不赖,也许她可以帮你找份好工作
作者: 米图    时间: 2012-1-6 12:24
帮顶一下~
作者: niuniu2yy    时间: 2012-1-6 16:13
好人顶起来
作者: 紫色馨香    时间: 2012-1-9 19:12

作者: dlam2011jj    时间: 2012-1-10 16:4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米图    时间: 2012-1-12 11:27

作者: ww774457    时间: 2012-1-14 20:10
;楼主的心大家是知道了
但是下次在发帖的时候不要把别人的名字身份证号码这些都写下来
这样等于是揭露人家的隐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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